本报记者 杨明炜
房地产中介欺诈等违法活动严重影响着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为。近段时期,北京市工商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对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经纪机构和个人进行了清理规范,并较为全面地查清了房地产中介欺诈的内幕。
据统计,全市共清理规范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企业8052家;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359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出了限期改正通知;立案查处房地产经纪违法案件52件,结案26件,罚款32850元,其中,房地产中介欺诈案件3件,无照经营案件5件,超范围经营案件13件,其他案件5件。共培训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1000多人;规范注册房地产经纪企业247家(内资242家、外资4家、私营1家)。
在清理中,发现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主体混乱。经纪机构与房地产中介中其它企业相互混杂,流动性大。从事经纪活动的,有已取得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的、合格的、规范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也有超范围经营的房地产咨询企业,更有无照、从业人员无证的各类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造成了房地产中介市场不规范。
经营行为不规范。大量使用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制定的格式合同,其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给消费者规定了一系列义务和责任,却规避了中介机构责任,在房地产租赁中介中扣留看房押金、定金问题比较突出。在房地产买卖中介中赚取交易差价的现象普遍。
信息陈旧、虚假、不可靠,部分经纪机构在没有核对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以低价广告招揽客户,有的中介机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商部门在分析造成房地产经纪市场混乱的原因时认为:
一是法律法规滞后,个人信用制度和企业信用制度严重缺乏。目前,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中介市场的法律法规有1995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1996年1月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北京市地方立法尚未实现。加之信用制度缺乏,使得经纪行为中的受托关系的信用基础十分脆弱。法律法规的严重滞后,影响了对经纪人的监管执法力度。
二是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不够完善,相应的流通体制和监管制度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造成部分经纪机构钻空子,谋取不当利益,搞私下交易。
三是消费者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给中介骗子以可乘之机。在这次清理规范中发现:非法的房地产中介者之所以能够大肆行骗得逞,其主要原因是消费者缺乏防范意识。如一些消费者在中介公司没有为自己找到住房,中介公司同意退还看房押金,在办理退款手续时,消费者随随便便地就把协议书及收据交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要走协议书及收据后,便以会计不在等借口,不给退款。结果造成消费者无法向有关部门投诉,即使投诉到有关部门,也无法立案处理。
据了解,面对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混乱,有关方面表示将采取措施,使之规范化。一是把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和个人依法纳入房地产经纪人管理的范围,促使房地产经纪人浮出水面,成为明正言顺的房地产行业。二是打击违法经纪活动,解决百姓投诉的热点问题,彻底净化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市场。三是加快立法步伐,尽快出台《北京市经纪人监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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