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阴奋立)上周四,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典当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现在,典当行不仅可以做动产、财产权利质押,还可以做房地产抵押,这使得京城的房屋典当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
据了解,新《办法》适应了市场经济和典当行业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强化监管的原则,同时根据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要求,减少了审批环节和审批项目。《办法
》扩大了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典当行原来只能经营动产。按照《办法》规定,典当行不仅可以做动产、财产权利质押,还可以做房地产抵押。《办法》允许典当行从金融机构借款,但规定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办法》根据典当行业务范围不同,将典当行注册资本的最低标准由原来的5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和500万元两档。《办法》允许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但规定“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且拟设分支机构的典当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昨天,记者采访了北京最大的四家典当行———金保、阜昌、华夏和宝瑞通。阜昌典当行的负责人称,他们早在今年5月就已开办了房屋典当的业务,这些天已接了数百个关于房屋典当的咨询电话,公司非常看好房屋典当这项业务。宝瑞通典当行今年2月就成立了房产部,目前已做成了5笔房地产典当。金保与华夏典当行行动谨慎,两公司有关人士称,公司还没接到正式通知,一经证实,将马上运作房屋典当这项业务。
据业内人士介绍,相对于银行推出的抵押贷款,房屋典当的最大优点是中间环节少。申请抵押贷款时,银行需要与评估部门、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单位合作,所需费用也较多,更重要的是环节多,再加上银行谨慎放款,因此放款的周期较长,但申请者最关心的恰恰就是这一点。而房屋典当删除了上述那些需要支付费用的环节,即使评估环节,也不是由评估公司而是由本典当行的专业人士来评估,且不收费。据介绍,申请房屋典当业务所需的零碎钱,只是数百元的上市审核费用,而抵押贷款的零碎钱少则数千元,多则1万多元。典当业务发生“死当”的情况很少,一般都会在典当期内还清。同银行一样,典当行赚钱靠的是利息,利率按商业贷款利率计算。
据了解,典当行的其他业务大多是按评估价的90%放款。但由于房屋典当尚处在摸索阶段,因此典当行付款比例不是全额,而是针对私房和已购公房按不同比例放款。私房典当其放款比例控制在五成以下,已购公房典当控制在三成以下。据介绍,这是考虑到规避市场风险才如此做的。待此业务成熟之后,房屋典当的放款比例将加大。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房屋典当业的出现,既有利于业主用于企业投资的资金周转,同时也有利于业主快速变现,来以旧换新,以小换大,改善居住条件。50%的放款额加上自己的积蓄,改善居住条件的能力将大大增加。不过,这种情况势必意味着“死当”,但典当行委托销售后的余款仍归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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