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高层住宅的小套、中套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套应有两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连续满窗,有效日照不少于一小时。”从8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工程建设新规范《住宅设计标准》如此写到。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副主任王勤芬说,新标准中有很多强制性条文,开发商和设计单位必须遵守。
新标准适用于高度在100米以下的新建城镇住宅,租赁式公寓,改建、扩建住宅也可参照使用。
据介绍,新标准作为规范指导“十五”期间上海住宅建设的纲领性技术文件,在内容和形式上均有较大的突破和发展。针对原标准对建筑设计方面的要求不足,新标准大力扩容,纳入了总体设计、套型设计、公共部位设计、构配件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结构设计、给水排水设计、燃气设计、电气设计等住宅设计各专业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声环境、热环境、智能设计等建筑新技术成果,同时紧密结合商品化后的新情况,更加体现先进性、包容性和实用性。
比如对市民一直头疼的房屋渗漏问题,新标准严格规定,“厨房、卫生间楼板及卫生间墙身应设防水措施;低层、多层住宅屋面宜做坡屋面”。有关方面在开发设计新建住宅时,必须依此规定,从源头上解除市民安居的后顾之忧。(黄庭钧)《市场报》(2001年07月30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