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李小琳女士参加会议。
据了解,李小琳委员今年共提交了4份提案,内容涉及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发展集中供热改善大气污染、协同行动突破海上风电发展瓶颈、通过整体上市规范央企管理运作等。以下为其四。
当前,资本市场正处于有利的上升周期,各项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并得到市场认可。应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央企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进程。以整体上市为主要抓手,实现央企混合所有制;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和社会公众的力量,推动央企规范运作,有效提升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企业活力。
近几年,我国中央企业的综合实力得到了显著提升,2014年世界500强的排名中,央企共有47家入围。但我们注意到,在这些入围中央企业中,只有个别实现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同时,在国资委[微博]监管的112家中央企业中,只有74家建立董事会;而且对已设立董事会的央企,在真正发挥董事会、监事会职能,有效实现规范化运作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而另一方面,央企上市公司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在近几年普遍得到很大加强和提高,为逐步实现整体上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此,建议:
一、出台整体上市指导意见。制定推动央企整体上市的规划和指导意见,规范实施路径,明确阶段目标。对于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央企,积极启动上市进程,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好示范引导效应。
二、加快实现央企集团层面的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集团层面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已设立董事会的央企,进一步规范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对于尚未设立董事会的央企,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建立起规范的治理机制。
三、充分发挥央企上市公司作用。整合同一集团内同一业务上市公司,实现一个业务板块一个上市平台;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整合同一集团不同板块,最终实现整体上市。
四、优化央企上市公司股权比例。鼓励企业交叉持股,强强联合,增加公众持股比例,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增加市场的影响力和引导力,提升央企治理规范程度。
五、激发央企活力。以推动央企整体上市为契机,完善央企管理机制;符合条件的央企,试行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激发央企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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