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优先考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立法,切实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好秸秆焚烧问题。
日前,湖北省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农作物秸秆治理的地方法规,从今年5月1日起,湖北全省行政区域内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潜江市委书记张桂华告诉记者,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进行立法,争取做到源头防控、以禁促用、综合施策、以用促禁。他建议,要优先考虑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立法,切实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好秸秆焚烧问题。
“根治秸秆焚烧问题,关键在立法。”张桂华代表说,《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文件关于秸秆禁烧的规定大都不够具体。秸秆禁烧是个系统工程,有必要制定专门法规。
张桂华代表建议,要以市场为导向,将秸秆收集与生态种养、秸秆能源化和秸秆原料化有机衔接,推进社会化服务,为农户解决收集难问题。要实行对加装切碎装置的机具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加大对秸秆回收利用的经营者的补贴力度、制定秸秆回收利用补贴政策等措施。
文/经济日报记者 魏劲松 乔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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