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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周来:改革的理想与现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9日 03:17 经济观察报

  卢周来 青年经济学家

  吴老师《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一书的出版,适逢中国改革快走过三十年。书中就当下中国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学界与百姓关注的诸多焦点问题进行了梳理与回答。读过吴老师的这本文集,受到很多启发。这里我仅就著作中涉及到的一些关系谈自己的几点想法。

  第一,“第二种力量”与“第三种力量”之外的力量。吴老师很早就提出这样一个担心,即改革可能遇到来自社会上的第二种力量与第三种力量的阻挠。第二种力量是计划经济下的旧既得利益者,他们不愿意推进市场化改革,第三种力量是增量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不希望继续推进改革,而愿意在转型期的混乱经济体制下浑水摸鱼。其实,我认为还存在另外一股力量:在改革过程中的体制外利益相对受损者。改革使中国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改革成绩不容否认。但也必须看到的是,由于损益分布不匹配,一些人的确承担了改革的大部分成本而受益相对较少,这部分人对于改革的热情有所下降是可以想象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每个人都只能从个人的切身利益的角度考量改革。2005年我曾经承担了一个课题调查,共获得有效数据10565份。在问到看到“改革”这个词的第一反应时, “有些不以为然”、“有些抵触”者的比例加起来为56%。列联表检验表明,不同的职业身份与在看到“改革”这个词时的第一反应有显著的相关性。被调查者中的党政官员、企事业中高级人员、其他类职业身份者在看到“改革”这个词时的第一反应相对较多地表现为 “有些兴奋”;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较多地表现为“有些不以为然”;离退休人员、失业下岗、农民工及无业者相对较多地表现为“有些抵触”。我相信,在体制外利益相对受损者这股力量中弥漫着某种情绪,并不关乎学者争论的“主义”,而只关乎利益。通过协调利益关系、实现改革成果共享,来重新调动这部分人对改革的积极性,是中国下一步深化改革更需要突出考虑的关键问题。吴老师在书中实际上也强调了改革的公正性。也正因为看到了这一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差距扩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如不妥善处理和逐步解决,势必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456页)。

  第二,“口头改革派”与真正改革派。吴老师在文集中提到了这样一种人:借改革之名,不惜通过损坏老百姓利益来行利己之实。由此,我觉得应该对喊“改革”的人做出区分:“口头改革派”与真正的改革派。真正的改革派是一批理想主义者,他们主张的改革就是吴老师著作中强调的,是既有效率又有公正的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富国强民,并且在改革中强调法治与秩序。这样的改革者喊改革是有资格的。但是,的确也有一种“口头改革派”,成天喊改革,但实质是因为只有改革才能激活他手中的权力,只有改革才能打通权力通往市场的通道,使权力可以“变现”,成为捞取个人或少部分人好处的工具。媒体披露出的一些国企改革中出现腐败的案例,明明是少数人想化公为私,但无一例外地以“通过改革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作为幌子,此时“改革”甚至能成为他手中打击异己的棍子。我曾到过一个城市,到处都在改制,到处都在建工程。但

出租车司机跟我说,“不改制,不建工程,那些人通过什么去捞啊?”可以说,这些“口头改革派”实际上是保守既得利益的保守派,与吴老师说的“第三种力量”基本是一回事。而我认为,对改革造成最大伤害的、甚至使得“改革”这个词在某些时候倒了人胃口的,恰是这种“口头改革派”。也就是说,是“口头改革派”破坏了改革在一部分人中间的声誉。如果真像吴老师说的那样,“第二种人在公众中有市场”,恰也是因为“口头改革派”这所谓的“第三种力量”在公众中的坏影响。

  其实,吴老师提出建立法治市场经济,针对的也恰是我上面说的“口头改革派”利用转型期制度真空为所欲为扭曲改革的现象。正因此,我个人认为,应该把批评的矛头更聚焦于“口头改革派”。而对于“大众情绪”,则只能在“理解的同情”的基础上再去引导。因为我们不能要求贴现率非常高的低收入者有长远的眼光。而且,大家都在不遗余力地喊改革,而其中一部分人喊改革是“别有用心”,并不是真的要推动吴老师理想中的改革,这个时候,那些恰是基于现实中类似下岗、分流、削减福利这些具体改革措施来判断改革的大众,要区别开哪些人是真改革者,哪些人是要借改革之名维护或捞取少数人好处的假改革者,本身就很困难。

  第三,理想的改革与现实的改革。仔细读吴老师这本著作,我个人总结认为,吴老师在书中主张的市场经济是“以自由保障效率,以法治保障公正”的市场经济;而且还可以看出,近些年来,“以法治保障公正”这一思想在吴老师著作中的分量越来越重。这针对的是有可能破坏市场的两种力量:一是垄断,二是被滥用的权力。应该说,这是一种理想的改革。

  但理想的改革与现实的改革之间有很大的距离。现在我们习惯于把当下出现的问题都归结为改革不彻底,但我有时会有这样的迷惑:有没有理想中的改革模式?有没有彻底的改革?如果没有理想的改革模式,无法见到彻底的改革到底是什么样子,说所有问题都是改革不彻底造成的,这个命题有没有办法证伪呢?这个问题与我们以前问的问题一样。以前我们常说,计划经济出现了许多问题,不是因为计划经济本身有问题,而是我们没有把计划做科学。但问题在于,你见过真正科学的计划?既然这样,我们的确同样应该问一问,当下出现的一些问题,真的与改革设计本身无关吗?我看过一篇关于供暖改革的调查报告,报告中说,福利性供暖取消之后,在一些城市,老百姓的实际感受是:供暖时间短了,室内温度低了,冬天难过了,一些贫困人口甚至成了“苦寒户”。表面上看,财政掏钱少了,但整体供暖成本并没有下降,

能源也并没有节省:为了提高室内温度,有钱人开热空调,普通人买电热片,低收入者也被迫烧起了煤球炉。我的意思是,改革是一场伟大的试验,必须承认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因此,邓小平当年就提出“允许试错”的思路。不能以一个理想的模式去观照现实的改革,然后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为“改革不彻底”。以前学界有人曾经批评计划经济是 “乌托邦”,认为市场经济是 “反乌托邦”的。按波普尔的说法,“乌托邦”就是不惜代价按既定的理想蓝图施工,可能导致最大的问题就是要求某个人或部分人为一个整体的方案而牺牲。我现在担心的是,所谓“完全的自由市场”理想也有某种“乌托邦”特质。如果一定按这种理想的改革去施工,可能也会导致忽略代价。尽管吴老师在书中并没有这样的思想,但一些经济学家还是表现出这样的思想,因此才有“改革要牺牲三千万老工人”、“MBO不规范,但符合改革方向”这样的话,这都是按蓝图施工不计代价的表现。而我认为,只有立足现实,考虑到各种约束条件,出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与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尤其是协调好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建设一个“好的市场经济”才不会在中国最后变成“反乌托邦的乌托邦”。

  第四,自由市场经济还是法治市场经济。这个问题在吴老师著作中并不是问题,因为著作中说的自由市场经济,就是法治下的自由市场经济。但仔细一想并不那么简单。自由市场强调的是限制权力介入的范围,而法治强调的是权力介入市场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强调法治市场经济比强调自由市场经济更为重要。这是因为,首先,正如道格拉斯·诺思 (DouglassNorth)所揭示的,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前提,就是政府作为“强制执行契约的第三方”,必须足够强大到有效保护契约。也就是说,现代市场经济从来都离不开权力。所以,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完全自由市场经济。当然,诺思也感叹道,“在现阶段,以我们现有的知识,还无人知晓如何创建这样一个实体。”其原因是,“简单地说,如果一个国家(政府)一旦具有了这样强制的力量,那么,那些管理该国家(政府)的人便会利用这种力量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以牺牲社会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这就是有名的 “诺斯悖论”。如何既使政府有效又不会滥用权力,我认为就在于政府介入市场的方式。如果行政性与随机性很强,自由裁量权大,不仅容易导致腐败,而且会因其不能给经济人稳定的预期而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而以法治的方式介入,既能保证契约被执行,又能防止腐败。从这个意义上讲,强调法治市场经济比自由市场经济更重要。其次,为了推进改革更好地进行,当下并不能简单地强调“限权”。正如有人所说:对改革最大的威胁来自某些利益集团,建设法治市场经济的威胁也来自某些强势利益集团的阻挠,而无论是从理论上看还是从转型国家经验看,一个有公信力、有

执行力的强大中央政府,对于防止或打击特殊利益集团必不可少,当然前提是有法治的约束。所以强调法治市场经济不仅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特征,而且对于保证改革有秩序地推进有更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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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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