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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价格双轨制是奇迹还是神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5日 11:00 经济观察报

  张军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现在的20年间,中国经济改革过程和经济体制转型的很多经验与策略也逐步传播出去并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同。中国渐进主义式的转型战略相对更为成功也已成为共识。1984年的“莫干山会议”以及发生在1985-1986年前后的那场关于价格改革的争论知道的人只会是越来越少,但是价格双轨制或双轨过渡的思想与方法似乎已经被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而且价格双轨制也成为中国成功进行经济转型的最有代表性的“程式化事实”。也就是说,无论在世界的什么地方、什么场合,只要提到中国的经济转型策略,就必然要提到价格双轨制。

  我们前面的回顾表明,价格双轨制在中国的实践褒贬不一,而且如果这个双轨制的策略仅仅局限在工业品领域的话,那么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帮助了

中国经济转型的顺利与成功,也还没有更多的经验或统计证据。从策略上讲,双轨价格的混合体制所坚持的时间是太短了还是太长了,今天也没有足够的研究来帮助判断。因此,我们今天对中国的价格双轨制所可能有的所有评价其实都还缺乏丰富的经验基础。我们只能说,计划与市场的混合体制在中国经济中的确处处可见,这是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渐进主义或演进主义的方式产生的结果,未必有那么浓厚的策略和机制设计的色彩。

  但有意思的是,价格双轨制的思想以及在中国经济中出现的计划与市场混合体制并存的现象却引起经济学家的极大兴趣。经济学家一直希望弄明白,价格双轨制这个机制是否可能真的存在?是否在经济上有意义?是

神话还是奇迹?

  第一个试图搞清楚价格双轨制作为一种机制是否可能存在的经济学家是年轻的WilliamByrd博士,现为世界银行的经济学家。他与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作曲家同名同姓。他在1980年代中期就敏锐地注意到了中国的计划/市场双轨并存的现象以及中国经济学家关于价格双轨制的讨论。于是他决定把这个问题作为他的经济学博士论文的选题。他基于博士论文改编出来的两篇论文分别于1987年和1989年在《比较经济学杂志》上先后发表。我在《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1978-1992)》的第4章介绍过他的工作。在1989年的论文里,他给出了一个简单的一般均衡模型,希望求证价格双轨制下的均衡是否存在。他对价格双轨制的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定理的证明,读者可以直接参阅他的论文。

  Byrd的研究证明,不受计划约束的均衡是帕累托最优的,而受计划约束的均衡不是。但是,计划指标和计划分配的充分减少可以使一个受计划约束的均衡过渡到一个不受计划约束的均衡。这就可以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参与市场的交易,改进效率。计划约束的存在仅仅表现为收入或者“计划租”的分配而已。

  Byrd的这个研究和结论,在直觉上是很简单的。只要满足一些严格的条件,计划轨与市场轨并存的效率其实就等价于市场轨,因为计划轨的存在仅仅改变的是收入的分配,不改变效率的条件。这就好比一个典型的市场体制内的经济主体面对了一个总量固定的纳税或者补贴的情形是一样的。

  在Byrd的论文发表10年之后,经济学家刘遵义、钱颖一和Roland找到并公开了他们对价格双轨制的一个更简单的理论处理。他们把价格双轨制处理为一种商品分配机制,然后证明并给出了双轨制的 “帕累托改进”和配置效率的条件。他们使用了最简单的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概念来处理价格双轨制的均衡和效率,并且实际上也得到了与Byrd相同的结论。这个结果让我们想起了著名的“科斯定理”(CoaseTheorem)的含义。由于都是帕累托改进的,因此,与转型前的状况相比,采用价格双轨制的过渡方法在理论上就没有人受到利益的伤害(nolosers),但肯定有人改善了利益(winners),是个双赢的策略(win-winstrategy)。

  以上理论命题自然是有条件的。要保障价格双轨制的帕累托改进性质的话,需要假设计划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了完全的保障和履行。比如,如果计划的义务没有得到执行,或者出现了计划轨向市场轨的串轨行为,价格双轨制作为过渡机制就会面临瓦解的危险。实际上,讨论价格双轨制的文献都要涉及这个问题。刘遵义、钱颖一和Roland的文章也讨论了这个条件。简单地说,政府需要在双轨制方案下很好地去保障计划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执行。这当然就回到了一个经验问题。因为在经验上,我们看到计划与市场两种体制并行的做法在很多转型的经济中并不像在中国那么突出。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早在1992年,凯文·梅菲(KavinMurphy)、安德雷·施莱弗(AndreiShleifer)和罗伯特·维什尼(RobertVishny)三位经济学家就发现,前苏联的局部市场化改革(1985-1991)之所以没有成功,没有带来生产的增长,很可能的原因就在于,苏联的改革者没有能够做到在一些重要的国有企业继续维持一部分重要的生产资料的计划分配。结果,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的生产者在改革后可以自由地选择把生产资料卖给谁,而同时私人企业也可以自由地按照市场价格来采购生产资料,但价格控制却依然留在了国有部门。国有企业因为受到原有的计划体制约束和价格的管制而在获得生产资料方面竞争不过私人企业,生产迫于停顿。大量重要的生产资料从国有企业流向了这些弱小的私人部门。

  所以,原有生产者的计划义务是否能够保障得到履行,对于经济改革初期的生产实现平稳过渡是非常关键的。中国能够在转型初期避免出现L型曲线产生变化,自然也和价格双轨制下的计划轨总体上能够得到继续维持有很大的关系。凯文·梅菲等三位经济学家在他们发表在《经济学季刊》上的这篇论文中就看到了这一点。他们写道:“中国也走了我们所描述的这种局部改革的道路,但是有一点例外,中央政府仍然继续维持着对国家计划配额的非常严格的执行,并且只允许企业将超出国家计划配额的那部分产出卖给私人买主。结果,政府控制住了投入品的流失问题。相反,前苏联政府名义上保留了对国有企业的调配配额,但实际上却大大放松了对计划的履行”。

  那么改革者是否有能力在经济转型时期保障计划义务得到执行呢?这是价格双轨制能够实现帕累托改进的重要前提条件。这显然取决于政治上的条件。中国显然是在现有的政治体制和行政结构内推进局部改革的,这就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利用了现有的政治和组织资源。而前苏联的局部改革时期,执政党和政府的权威已经大大被削弱,政府也没有能力维持原来的计划轨道。这倒是一个真正的差别。中国的改革在策略上总是能够充分地去利用它的政治和组织资源,而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中国的局部和渐进改革能够平稳地演进过来。

  总而言之,当价格双轨制被作为一种价格改革的思想与方法在1984年的“莫干山会议”上被提出来的时候,中国在1980年代初以来就在工业生产部门经历了计划与市场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这个双轨的体制度过了整个1980年代,并几乎延续到了1990年代上半期。这种双轨体制的形成格局总体上没有引起剧烈的摩擦和动荡,而且产出一直在增长。这可能是一个什么样的机制?中国为什么能够做到双轨体制的并存并维持这么多年,成为一个让经济学家迷恋的现象。不仅经济学家试图根据经验现象的观察来研究它、解释它、寻找它的内在机制。与此同时,这个双轨制的现象也让人们联想到了半个多世纪之前由兰格(OscarLange)和泰勒(FredTaylor)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marketsocial-ism)的理想模式。

  在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主义大争论”中,兰格和泰勒发展了自己的关于计划与市场的机械结合模式的思想。但是,他们当年设想的这个模式面临严重的激励问题。不仅如此,他们的这个模式也无法克服生产者(国有企业)的垄断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澳大利亚的经济学家Tisdell教授在1993年曾经对中国的价格双轨制与兰格和泰勒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做过这样一个评论:

  “在由兰格、泰勒提出的市场社会主义体制与中国的双轨价格制之间存在着若干的差异和共性。两种体制都是致力于使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相平衡,但是,兰格和泰勒模式要求由国家来模拟市场,双轨价格制则限定生产单位生产量的一定比例受计划当局的计划配额支配。在中国,计划配额之外的生产则不再受任何生产配额的支配,供给与需求可以通过市场上在买者和卖者之间直接沟通。因此,根据交易成本理论,中国的双轨价格制将比兰格和泰勒模式花费更少的成本。进一步来说,对于卖者而言,尽管价格双轨制在制定价格方面比兰格和泰勒模式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但是价格双轨制并不要求国家掌握缓冲存货或利用平衡资金来影响市场”。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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