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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陈青蓝:城市管理要无为而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9:56 新浪财经

  

陈青蓝:城市管理要无为而治

新浪专栏作者陈青蓝。(新浪财经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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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青蓝,铅笔经济研究社理事。自由主义思想者、经济学者、自由主义学术著作译介人。曾在多家刊物和网络媒体上发表经济学和财经评论。经济学素养大多来自于大学毕业之后对经济学的系统自学与潜心研究。其思想渊源来自于奥地利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公共选择学派,坚定地信奉自由市场经济理念,推崇自由贸易,不遗余力地反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调控。坚信繁荣和幸福来自于自由选择,来自于每个人自己对自己负责任。

  8月28日-9月3日,新浪财经把一周的时间留给陈青蓝。----编者按

城市管理要无为而治     8月31日  星期四

  文/陈青蓝

  我一直认为,老子是中国历史上最智慧的哲人,比孔子要伟大得多,他提出的“无为而治”、“治大国如烹小鲜”的治国理念是真正窥见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秘密,他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的名言是对自发秩序的最好描述,与2000年后的哈耶克的伟大理论不谋而合。而历朝历代,运用老子思想治国的时代都是有名的盛世。

  然而,我们在当下中国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当中看不到这样的智慧。相反,我们看到的是他们自相矛盾的政策:一方面政府想破脑袋要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一方面却对民间自发生成的商业机会无情扼杀;一方面为就业问题而发愁,一方面却建立城管这样奇怪的部门对自谋职业的商贩赶尽杀绝。

  城市的出现就是源于人们交换与分工的需要,而从亚当斯密到马克思等思想家都深刻地指出了交换与分工是财富的源泉,文明社会的出现和发展就是城市化的结果。在城市里聚集了聪明的大脑、金钱和各种的资源,有了这些资源就有了分工合作、组合资源、创造财富的无限可能性。周星驰在电影《功夫》里教育同事猪肥膘时语重心长地说:“这个世界,满街都是钱,遍地都是女人,谁能够下决心,就可以争得赢,谁能把握机会就能出人头地。”以朴素的语言道出了城市的真正力量所在,也充分表明了劳动人民创造财富的热情,而劳动人民创造财富的能力是无限的,交换与分工的潜力是无限的。

  历史上伟大的城市都有一个卑微的开始,都有一个不可言说的过去。纽约和上海最初就是荒滩渔村,在开埠之初也是充斥着满街的小摊小贩和贫民窟。而纽约能够在短短200年的时间里在荒滩上建设出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创造出比大多数国家全国的财富都要多的财富,上海能够在几十年内建设成远东最大的现代城市,最大的金融中心,多得益于政府对城市“乱像”的容忍,对城市的干预有限,人们在很少束缚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出交换与分工的潜力。

  城市的管理者在社会当中居于上层,他们对城市的理解往往和下层人民不同,他们对整洁、秩序和规范有着特殊的偏好。他们对“混乱”的街道、贫民窟、小商小贩往往怀有深深的恐惧,因为他们给城市管理者带来的是麻烦和事端,交换和分工加深了人们之间的交往,而交往愈密切伴随的是冲突愈多,这是城市管理者最恐惧的事情。所以古往今来的城市管理者都有对城市里的小商小贩“快刀斩乱麻”的冲动。例外的是英国人,由于他们在英国这样的商业社会、契约社会中生长,他们带给殖民地和租界的制度往往带有商业社会的政府“无为而治”的先进理念。纽约和上海在开埠最初的几十年中,城市的面貌并不如今天这样井井有条,贫民窟、小摊小贩也遍地都是,但当时纽约和上海的城市管理者并没有对这些“碍眼”的现象赶尽杀绝,而是在产权保护和法治的基础上任其发展,不进行干预。而英国的海外殖民地和租界,往往是管理得当、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典范。

  原因就在于,城市的发展是自发演进的结果,人为对这个自发演进的进程进行干预必然造成演进过程的混乱,从而延滞城市演进和财富创造的进程,造成贫困、失业和犯罪问题,这才是破坏和谐社会的真正罪魁祸首。而如果政府无为而治,仅对产权保护和犯罪进行制裁、纠纷进行仲裁,民间社会的发展看似繁芜、复杂、混乱,但在“混乱”中,理性经济人组成的社会往往会自发演进出良好的法律和秩序,这样的自发秩序往往比人为的秩序运作更加良好有效。

  我们回头看看中国的城市管理。1998年各城市纷纷建立城管这个部门,其中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对占用城市街道的小摊小贩进行清理,维护城市的清洁和秩序。从城市发展的历史和规律来看,我们认为,城管对小摊小贩的清理是完全违背城市发展的规律的,是对自发演进秩序的破坏。为了满足城市管理者对城市整洁程度的偏好,城管用粗暴的方式直接剥夺了底层人民创造财富的权力,迟滞了城市发展的活力,切断了城市发展的脉络,也许他们让城市成为了一个花园,但花园好看,却不是人们生活的家园和谋生的场所。我们固然承认城市的整洁是一个可欲的目标,但这个目标显然不能大到可以为此破坏城市的创造财富的功能、剥夺人民谋生权利的程度。

  况且,我们且不论城管是否对城市发展和繁荣的破坏,单单对城管肆意驱逐小商小贩的合法性就有必要提出质疑。这里涉及到城市的公共空间属于谁的问题。城市的公共空间属于谁,在前现代社会不是问题,“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的土地都属于皇帝,有人想要变更土地所有权只能像刘邦、项羽先生那样“汝可取而代之”,通过烽火延及天下的暴力、通过千万人头落地的极端手段来取代鸟皇帝。而由于人民的缺席,推翻鸟皇帝的英雄又成了新的鸟皇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而在现代社会,政府的合法性来源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民有、民治、民享的观念深入人心。城市的公共空间在法律上属于了人民。作为城市空间的拥有者,每个人都有利用城市公共空间的权利。城管部门在没有得到人民授权的情况下剥夺人民使用城市公共空间的权利是不符合法治原则的。

  总结一下,城市管理者对小商小贩的驱逐不但是破坏了城市繁荣发展的基础、阻碍了人们创业和发展的权利,而且从法理上也是不合现代法治原则的。城市管理者应该从纽约和上海等以商业为基础的城市发展中学习到一个古老的治理原则: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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