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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天喜:如何有真正的产权保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18:29 《新青年·权衡》杂志

  ——四川峨边县“7·21”爆炸案回顾反思

  文/汪天喜

  (内文导读)一个经济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两个条件支持:产权得到保护;同时政治很少控制经济资源。如果中国在未来不能建立宪政体制,很可能陷入权贵资本主义

  2004年7月21日上午9点左右,一名50余岁的男子来到位于四川峨边县新街61号的明达集团办公楼,该男子手提一个黄色编织袋。10时许,明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从办公楼楼上的家里下来,径直走进二楼自己的办公室。

  手提黄色编织袋的男子随即尾随而入。随后不久,葛办公室传出一声巨响,玻璃四处乱飞,临街的一排窗口,几乎所有的窗玻璃都被炸飞了,金属窗框几乎都已散架。葛君明和神秘男子当场被炸死,另有五人受伤,现场况状惨不忍睹。

  这就是轰动一时的“7·21”爆炸案。

  事后证实,神秘男子是当地农民张明春。惨案的起因是葛君明的明达公司要修水电站,占用了张明春的采沙场,只同意出4000元作为补偿。而当时张明春的采沙场已经投资3万元左右,明达公司的补偿数额他不能接受。张明春曾多次找到葛君明协商,但均遭拒绝。张明春又先后找了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也没有得到解决。

  万般无奈之下,走投无路的张明春买来炸药,与葛君明同归于尽。

  经公安机关查证,该县水利局局长刘天华在处理张、葛双方的纠纷过程中,直接授意时任副局长黄如明、水利股股长刘仕太,单方面出具文件作废张明春还未到期的采砂许可证,并安排有关人员驱逐张明春离开他的采砂场,是导致这起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后,刘天华因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已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时任副局长黄如明、水利股股长刘仕太也因对此案承担一定责任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现在回顾这一事件,主要有两个背景:一是在今年的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

物权法没有如期提交;二是在党和政府提出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和说明中,再次强调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认为这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的关键”。

  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产权保护和政府体制改革的关系尤为重要。物权法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它直接指向市场制度的重要基石——产权保护。而物权法之所以延迟表决,是因为制订过程中,有人提出,产权保护不仅要关注个人产权,更要关注公共财产的产权。这种意见预计会对物权法的修订产生重要影响。

  众所周知,公共产权的直接控制者大多是政府官员,而政府官员的行为与政府管理体制密切相关。为了分清产权保护的重点应该是个人产权还是公共产权,我们必须理解:产权保护的作用到底是什么?产权保护的主要障碍是什么?由此才能揭示:如何做到真正的产权保护。

  科斯定理遭遇“中国特色”

  让我们从一个隐喻的例子说起:有一块土地,可以用来种麦子,也可以用来放牧。假定用于种植能年收益1000元,而用来放牧则能收益1500元,即这块土地的有效使用就是用于放牧。如果这块土地的收益权和控制权都掌握在同一个人——张三农手里,那么他会把它用于放牧。但如果这两种权力分离,会有什么后果?

  假定现在张三农只有这块土地的收益权,而土地的使用控制权却掌握在另一方——李四官手中。这块土地现在被用于种植,如果要用于放牧,就必须得到李四官的批准。那么这时候会发生什么?张三农会去找李四官协商:如果李四官同意让土地用于放牧,张三农愿意每年支付李四官一定数量(设为P)的钱。如果李四官的胃口太大,要求P大于1500-1000=500,那么张三农就会想,还是回去种地算了。

  当然,这样一来,李四官也就一分钱也得不到。如果李四官不傻,而且批准放牧也对他没有其他的损害(比如红头文件并没有说不能放牧),那么他会说这样的话: “张三农你就去放牧,每年给兄弟一点小意思。就250块钱吧,少了你也不好意思。”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即:即使产权一开始配置的没有效率,理性人之间的谈判也能达成有效的结果。

  但是科斯定理的成立需要一定的制度条件:(1)产权——控制权和收益权能够得到保护。如果不知道什么时候政府会宣布,李四官也没有控制权,土地的使用属于国家指定的另一方王五商;或者不知道什么时候,放牧会有一个40%的“放牧税”;或者当地治安很差,放牧很容易被偷,那么张三农就不会去找这个麻烦,不如种庄稼。(2)张三农、李四官达成的契约能够保证得到实施。如果张三农刚把幼畜买来,李四官就可能说“我可从来没有同意过”,结果让张三农白花一笔钱。如果张三农预料到这一点,也不会去找李四官要求放牧了。(3)协商没有很高的成本。如果张三农、李四官一个住村东一个住村西,那在一个炕上就谈好了;但如果张三农都不知道谁是李四官,他又住在哪里,那张三农还是老实待在家里种地算了。或者张三农这一方不是一个人,而是某一地方的所有居民,那么谁去和李四官谈判协商呢?

  例如,安徽原副省长王怀忠曾经立项花了几亿元建了一个现在满是荒草的机场,这显然是极大的浪费。安徽的居民肯定愿意这样:“老王你把这个钱用于其它地方,比如基础教育,我们给你几百万,再加一个颂德碑。”但谁代表安徽人民去说呢?或者李四官这一方也不是一个人,而是掌握着一张表格要盖的各个公章的一群人,那么张三农要和他们一个个的谈妥,所费也不止500了。如果这三个条件之一得不到满足,产权初始的配置又没有效率,那么资源的使用就必然是无效率的。

  现在我们用上面的理论检查一下官员代表政府或者所谓人民利益掌握资源时的后果:首先,官员有控制权,但通常没有收益权——或者更准确地说,没有现金收益权,因此产权的初始配置是无效率的。他们考虑更多的是自己的政治利益,比如市政形象,上面的王怀忠就是一个例子。同时他们还要屈从于利益集团的压力。他们要考虑在政治上能够影响他前途的集团的利益,而对其他的群体,即使人数再多,也可以漠视。

  此外,让我们检查一下,按科斯定理的方式,在中国实现效率的可能性,即科斯定理成立的三个条件是否满足。

  第一,产权能否得到保障。例如前面提到的四川峨边县“7·21”案件,在一个产权能够得到保障的社会中,葛君明要使用张明春的采砂场,就得与他谈判协商。如果通过谈判来转让采砂场的使用权,必然是双赢的结果。但在中国,由于政府官员的强行干预,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这当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然而这种许可证说授予就授予,说作废就作废的现象是很普遍的。

  第二,张三农、李四官之间(很可能是非正式的)契约的可执行性。中国法院判决的执行性情况很不让人满意。但即使我们假定法院能够保证契约的实施,赎买官员的控制权也是很困难的,因为这种契约并不合法。在上面的例子中,张三农每年给李四官的钱属于贿赂。如果李四官反悔,说他没有同意过让张三农放牧,张三农也不能去告他,因为张三农行贿也得坐牢。即使是合法的契约,象张明春与葛君明的例子,控告政府有多少胜率呢,又能得到多少赔偿呢?这又与我们的政府结构有关。假设李四官是当地的书记,张三农又怎么可能去李四官的下属那里告李四官呢?

  事实上,前两个条件不能成立,都和中国政府的权力在结构上过于集中有关。如果没有分权制衡,官员很难承诺保护产权,也很难遵守事先的约定。道理很简单:如果他不履行承诺短期对他们有好处,而且没有任何力量能制裁他们的背信行为,那么他们为什么还会遵守承诺呢?长期来看,当然最终对官僚集团有损害,但那是后任的事情。

  再看第三个条件。一般来说,赎买官员的控制权的谈判,成本都非常高。这有很多原因:首先,由于这种赎买契约是非法的,官员们都要在知道张三农可靠后才交易。这就是为什么贿赂还得先要关系。张三农要贿赂李四官,一般还得先和他“交朋友”;如果他们一开始不熟,张三农还得先和李四官的司机呀,小姨子呀“交朋友”。交朋友当然都得花钱。其次,往往是多名官员有控制权,每个人都得上下打点。这些官员的要价的总和很可能就超过了张三农放牧的剩余500元,因为他们不太可能互相协调自己的要价。另外,公共资源的使用往往使张三农这一方包含了更多的人(一个乡也至少有几万人)。这么多人无法去和政府官员协商,让他们把资源投向有效率的使用方式,就象上面的王怀忠的例子表明的那样。

  总之,政府控制资源基本上不可能让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首先,官员有控制权,但他们关心的是他们的政治利益,而不是效率。其次,要进行科斯式的协商谈判,即协商赎买官员的控制权从而让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在政治控制该资源时非常困难,因为赎买契约是非法的,往往得不到执行;第三,分享控制权的官员很多,利益相关的居民更多,要达成有效的资源使用所需的谈判很难进行。

  产权保护与“去政治化”

  一个经济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两种制度支持:产权得到保护,契约能够得到实行;同时政府很少控制经济资源。有这两种制度支持,即使初始的私有产权配置没有效率,通过科斯式的谈判也能产生效率。基于这种观点,我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是“去政治化”:即减少政府官员对资源的控制权,尽管这种控制权往往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

  去政治化的含意有两点:一是减少政府管制,尤其是以行政权力为后盾造成的垄断,从而使整个社会的资源能得到有效的利用。如果要看资源开放使用的后果,看看这么多年来日常用品的生产消费在中国的进步就知道了,这是用直接印象也能验证的。

  去政治化的第二个含意就是把企业的控制权从政府官员中转移到企业家手中。资源要被有效的利用,就要它们流向最能盈利的地方。但什么是资源流动的原动力?是企业家才能。企业家就是能看到盈利机会,并且知道怎样组织资源实现这个机会的人。竞争性市场能让某一资源流向最能盈利的地方,因为知道这一资源的不同盈利能力的企业家在竞争这一资源的使用。因而企业家才能的发挥,对于资源利用的效率至关重要。

  企业家才能如何能被充分的利用?首要的条件就是保护产权。如果政府随便反悔,随便没收,随便查封,随便罚款,甚至还能随便抓人;如果财产很容易被偷窃,很容易被敲诈,那么谁还敢去投资,实现什么盈利机会呢?最近很多人讨论中国的就业困难、不敢消费、内需不足。难道这是因为中国人比美国人更害怕风险吗?不是。企业家不积极去投资建企业,如何能实现充分就业?

  可以说,中国改革的过程基本上就是逐步开放原来行政垄断的领域,和授予经营者控制权以及相匹配的收益权,从最开始的给经理人放权,到后来卖掉小企业和股份制大企业。这种改革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国企的绩效,如果这个事实得到公认,我认为其背后的经济原理非常简单,就是去政治化。

  还有很多人担心中国陷入“权贵资本主义”。好的资本主义的特征就是企业家才能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或者说机会均等,或者更通俗一些,就是“有财大家发”;而坏的,权贵资本主义的特点则是“有财权贵才能发”。之所以只有权贵才能发财,因为两个原因。一是权力控制了发财机会,这些机会只有权贵和他们的亲属或者朋友才能得到。政府控制资源,政治权力又缺少制约的时候,一般的后果就是这样。不用考证我们就应该能判断,在现在的中国,权贵和依赖权力最容易发财的领域是什么,那当然就是那些国家做大型投资或行政垄断的领域,最显著的就是公共工程承包领域。

  第二个原因是普通人的产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而只有权贵的产权才是安全的。有些盈利机会从法律上讲是人人都可以去实现的,但由于一般的人即使能利用这些,赚到的钱也到不了自己手里,这些机会也只好让给权贵了。在中国,办一些事情都要走很多手续,普通人不办那就完了,权贵则可以事后补办。普通人要么害怕被黑社会敲诈,要么害怕被各个头顶国徽的执法队隔三岔五的查封、罚款、没收。

  更糟糕的是,事前并没有说合法或不合法,但突然事后变的不合法了,或者事前说批准了(合法了),但事后又突然反悔说以前的都作废了,象四川峨边县“7·21”案件中那样。好的资本主义是各个企业家看到同一件资源的不同盈利能力而竞争这件资源的使用,而权贵资本主义则是有些资源非权贵不能去竞争。如果说改革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那最大的问题就是在流失时没有充分竞争,因而只流失到那些权贵手中。可以说,中国目前至少已经有这种坏资本主义的征兆了。

  未来的关键:政府权力改革

  针对权贵资本主义的第一个原因我们要去政治化;针对第二个原因我们则要保护产权。但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目前国家的现实策略是,基本不做结构改变,只依赖现成的国家机器。中央发一号文件,要保护农民利益;再发二号、三号文件等等,不准做这做那。但是即使中央有良好的目标,只依赖现成的政府组织进行改革也有不可克服的信息和激励上的困难。详细严格的讨论这些问题需要另写一篇论文。但问题是明摆着的:各个地方政府有无激励去执行这些法律和政策?他们不执行的时候,阳奉阴违、假公济私的时候中央是否都有能力有时间去调查?不调查又如何知道他们是否执行了?

  事实上,民主选举公职的制度在技术上的好处就是解决了这些信息和激励问题。地方官员的行为,中央不知道,但当地人都知道;选票就会给他们提供激励。当然,这里不讨论民主制度的总后果,也不讨论政治问题。我想要澄清的是,为了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体系,我们至少要提供哪些制度支持。这种制度支持包含两点:政府承诺不去扩大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并逐步转移对资源的控制权;建立能承诺保护产权和强制执行契约的制度。

  在上面我未经论证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如果不改变目前的政府权力结构,即使中央政府想建立这种制度,在技术上也会面临不可克服的信息和激励上的困难。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即使中央政府能很好的控制各个地方当局,但如果他们有了别的目标,或者开始想保护产权,但后来发生了个什么事情,又转移了目标怎么办?

  让私营企业家入党自然有承诺的作用——“你看,现在咱们是同志了,你应该不害怕我会没收你的财产了吧。”但这离我们要避免权贵资本主义所要求的产权保护程度还很远,我们要的是:不经事先确立的公正的程序,任何权力都无权侵犯公民的财产。

  我们的常识有时候(被误导)认为产权保护的主要受益人是已经做大的企业家们;但事实上产权保护主要的受益人应该是那些未来的,与权贵没有任何联系的企业家。他们在一名不文的时候,没有各种大盖帽来搔扰他们,也不用担心哪一天因为没装好一个笑脸就会来一堆罚单。

  因而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能建立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规则一旦建立,执政者也不得不遵守。或者说,在这种制度下,政府具有承诺保护产权,执行契约,不任意扩大政治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的能力。建立这种制度需要结构性的政府权力改革。因为现行的结构下,即使中央政府有激励建立这种制度,他们也没有办法对地方当局的行为作出承诺;况且,在当前的结构下他们根本就无法承诺不做什么。

  这就达到了我的如下结论:未来经济改革的关键是去政治化和建立保护产权和契约的制度;这种改革的关键在于能否建立具有承诺能力的政府;如果不能建立这种制度,其后果是权贵资本主义。

  至于如何建立这种制度,就不是本文的讨论范围。但我想提示一点,就是我们要一个好的政治改革的起点。一个好的起点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没有什么改革能一下解决所有的问题——但一个好的起点能创造良性互动,逐步解决问题。一个好的起点的特征是社会各个阶层广泛参与,因此舆论的开放非常重要。可以说,中国政治改革取得的进步和舆论的开放程度是互为因果的。

  汪天喜,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现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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