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学者随笔 > 经济学人--左小蕾 > 正文
 

制度性成本导致亏损 中石化获百亿补偿的是与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 14:10 经济观察报

  左小蕾

  2005年底由于中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亏损,获财政部一次性补偿100亿人民币的做法引起很大的争论。我认为,有两个问题是值得进一步讨论的:

  第一,应不应该补偿中石化?

  中石化的亏损是怎么造成的?根据报道,中石化的亏损是因为国际

石油价格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增长不同步,成本上涨利润大幅下降,每生产1吨成品油亏损230元左右。所以中石化的亏损是由于国内对成品油的价格控制造成的,而非中石化的经营、管理以及市场周期变化所致。中石化的亏损是属于制度性成本。制度是国家规定的,国家对中石化进行制度成本的补偿,似乎也可以自圆其说。

  但是为什么只补偿中石化?制度性的成本影响的是全部炼油行业,财政的补偿也是税收的一部分。财政利用税收进行第二次收入分配,就是为了收入分配更公平。如果没有对全行业进行补偿,对中石化的补偿就显得不够有说服力。不能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者的声音可能对中石化的形象有影响,就动用财政收入对中石化进行补偿,实际是对外国投资者进行补偿。

  事实上,正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者应该早就明白国内的经济环境和一些基本制度安排。投资中石化就等于接受这些制度安排,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比如石油化工行业的长期高垄断性,中石化获取的垄断利润使境外投资者获益匪浅;比如中国长期的低资源税,中国石油企业海外上市使海外投资者分享中国宝贵的、同时是廉价的不可再生资源。中国的石油资源税最近从每吨8元人民币提升到30元人民币。据报道,美国的石油资源税每吨超过130美元。长期的低资源税已经给境外投资者巨大的隐性补偿,低资源税也使石油类企业的海外上市使我们的不可再生资源流失严重;中石化在石油开采领域的业务得到的其他优惠待遇也都通过上市公司传递给了境外投资者。这些都是制度性安排带给中石化的境外投资者的好处。

  而因为中石化属于高垄断行业,价格受到控制也是顺理成章的制度安排。在国际石油价格较低的时候,中国成品油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外国投资者获得了价格控制的好处,而且是中国消费者埋单。同样的道理,去年由于价格控制造成中石化亏损,投资者也应该承受结果。

  从这个意义上说,财政的补贴就未必真有道理了。不能只接受制度性的收益,而不承担制度性的损失,更何况这些制度性风险都应该在信息披露中反反复复地给投资者们解读过。所以没有理由因为中石化是境外上市公司,为照顾境外投资者的情绪,由全体中国老百姓出钱补偿境外投资者,在国际市场上变相搞“形象工程”。

  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最大保护,而不是保证其投资收益。严格说来,靠补贴做出来的报表上的利润,是包装上市公司实力的虚假信息,是对投资者知情权的损害。

  第二,什么是解决中石化这次亏损的正确方式?如何避免重复这样的亏损?

  首先,应该调整价格。如果在

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的时候,国内的油价能够同步调整,使成本上涨的影响至少被价格向上的调整部分抵消,中石化的炼油企业就没有亏损一说了。国内石油价格一直低于国际油价,这次中石化的亏损是价格调整滞后之过。包括前段时间南方一些地区发生的供油短缺的主要原因,也并不完全是国际油价高企。石油价格高企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但为什么只是我国的几个地区缺油呢?国际油价和国内成品油倒挂以及定价体制不合理应该是主要原因。

  价格调整到位以后,我们可能会发现许多关系都理顺了。能源的短缺,煤电的供求,交通和运输的紧张都会得到缓解。一些受高油价约束而生产过剩的行业可能也会进行相应的整合。

  至于油价没有即时调整是担心消费者的利益受损之虑,才是财政 “补偿”的“用武之地”。受价格调整影响的无非是成品油使用者,主要包括私人轿车、公交巴士、的士、企业用车、政府用车和农用机械和车辆以及其他工业用途等等。工业用油成本的提升在理论上是可以转嫁到产品的最终消费者身上的,所以我们主要关注最终消费者。企业用车、政府用车不必担心;能买得起私人轿车的人应该能够承受油价的变化;“的士”可以提价。所以财政“补贴”可以锁定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农用车辆。只要公共财政的机制能够正确地配合价格调整机制,并执行到位,“转移支付”的第二次收入分配的功能就能充分发挥公平和效率作用,使企业更好地进行市场化管理,使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当前应该具备油价调整的条件。宏观指标显示,目前是高增长低通胀,是难得的经济环境。适度调整油价不会造成经济形势的巨大变化,油价调整应该是比较合适的时机。我们的油价调整机制应该与国际油价联动。从长期来说,如果要摆脱受国际油价摆布的被动局面,从根本上就是要参与国际石油市场的定价体系,取得定价权。在成品油价逐渐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应该让资源税也与国际接轨。增收的资源税应该用来进一步发展公共交通,改善由于石油使用造成的环境问题。

  核心竞争力是保护不出来的。有补偿做后盾,使中石化们没有技术创新和改善管理的动力。价格的保护,是对低效率能源使用的保护,可能造成能源使用的极大浪费。这些都与“十一五”规划倡导的自主创新、向低耗能产业整合和建设

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相背离。进行成品油价格控制的体制的改革,制度、体制与形势变化和经济发展共进退,才能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81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