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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大讲坛:制度和中国的经济改革(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18:17 南方网

  改革就是为了提高生产和消费的效率

  下面我说一说财富消费和财富生产过程中所有者的利害关系问题。

  先说一说消费。我们花钱有四种情况:一是自己的钱为自己花,二是自己的钱为别人花,三是别人的钱为自己花,四是别人的钱为别人花。显然第一种情况是效率最高的,不会出问题。其他三种情况都会有问题。自己的钱为别人花,省是省了,但用处可能不对。别人的钱为自己花,用处可能是对的,但不会省。别人的钱为别人花,那就更不用说了。全国人民创造的财富都要花掉的,要让它花得有效,就必须是尽可能变成自己的钱为自己花,不要拐弯抹角让别人为自己花钱。

  我们以此进行分析,来看看改革以前和改革以后的变化。

  改革以前,很多钱都是别人为别人花,即公有制。比如拿盖房子来说,国家要盖一些房子,计划部门设定一个计划,钱也拨了,这个钱就是别人的钱为别人花,计划部门控制这个钱,这个钱是谁的钱呢?是国家的钱。这个钱为谁花呢?为老百姓花。房建出来,不一定很适用,也不一定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因为是别人的钱为别人花。现在我们买房是自己的钱为自己花,所以对质量就有监督了,房子不好我就不买了。再举一个例子,义务教育也是别人的钱为别人花。给你一个什么学校,你就上一个什么学校,你对学校不满意也没有办法,因为这个钱是别人花的,别人做决定。现在出现了一个新的办法,就是让教育的钱变成自己为自己花钱,即把国家的教育经费变成教育券,孩子的家长可以持券选择学校,这样学校就有竞争了,办得不好,人家就不来你这里了。

  花钱的四种情况是美国的一个经济学家提出来的,我受他的启发,也提出了生产方面的四种情况,即用谁的劳动为谁赚钱:用自己的劳动为自己赚钱,用别人的劳动为自己赚钱,用自己的劳动为别人赚钱,用别人的劳动为别人赚钱。

  用自己的劳动为自己赚钱,最典型的就是马路上的小摊,他们一定很努力,不会偷懒,不会贪污―――都是自己的钱,没有办法贪污。他也不能降低质量,因为有竞争。他只有一个办法,就是降低成本、增加劳动时间。独资企业和个体户都属于这种情况,也是最有效的,不需要监督。

  用自己的劳动为别人赚钱,最典型的就是义务劳动。改革开放之前,人们的劳动就等于义务劳动,你的劳动是为别人的,你的劳动成果自己看不到,全国变成了一个义务劳动的国家。你说好得了吗?

  用别人的劳动为自己赚钱,就是老板请人打工,打工的人是为老板赚钱的,而老板则要监督打工的,这里就隔了一层。民营经济的老板就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有一些办法,让总经理或者每一个员工关心企业的利益,比如说给他一点股票。

  用别人的劳动为别人赚钱,国营企业就是如此。国营企业是国家的,雇了一批打工的,让这些打工的好好干,但赚的钱不是总经理或者厂长的,而是国家的。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太关心劳动的效果,改革后把国营企业大部分都改成私营了,生产效率就得到了提高。生产效率的提高,是靠着改变谁的劳动为谁赚钱这个最基本的关系。

  我们的改革就是要使得生产、消费都是有效的。怎样有效呢?简单一句话,尽量私有化,消费也要私有化,生产也要私有化。当然,完全私有化是不可能的。

  我们要争取的是一个没有特权的社会

  最后,我想谈一谈关于改革开放的前景问题。我们现在还有什么样的问题需要解决。

  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森说的一句话,“自由就是发展。”怎么发展?给老百姓自由就得到了发展。给人创造的自由、给人选择的自由。但我在这里要补充一句,什么是自由啊?是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呢?显然不是,如果大家都为所欲为,那就糟糕了。一个社会好不好,一方面要看大家有没有自由,自由就是发展,另一方面,也要看大家对自己的自由有没有约束,这两点缺一不可。只有自由,没有约束,这个社会就乱了。过去的社会,一些人享有特权,可以为所欲为,可以侵犯你的自由。改革就是要彻底消灭这种特权。一个有特权的社会,就是一个没有自由的社会。

  这就又说到平等了。什么是平等呢?每一个人的自由一样多,没有任何一个人的自由比别人的自由多,这就是平等。我们不能要求平等就是大家收入一样,但每一个人的自由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每一个人的约束是相同的,你不能做的事大家都是不能做的,你能够做的事大家都是能做的。因此,自由的另外一个定义,恰好不是为所欲为,而是每一个人约束自己不妨碍别人的自由,特别是对于那些有特权的人来讲,你的自由就是以不妨碍别人的自由为限,你要约束自己。

  我们说什么是人权?说了半天,生存权、财产权、言论自由权等等,说到底就是没有特权。什么是人权?就是没有特权,也是我们现在要争取的一个前景。需要澄清一下的是,这里的特权是与身份相联系的特权,即把职务权利变成个人权利。消灭了这种特权的社会就是一个民主和法治的社会。

  作者简介

  茅于轼,著名经济学家,供职于天则经济研究所。

  1975年开始从事微观经济学研究,1979年提出择优分配原理。1984年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86年赴美国任哈佛大学注册访问学者,1987年回国,1993年创办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任理事长。现任LEAD国际培训项目中国国家理事会成员兼核心组教授。主要作品:《择优分配原理―――经济学和它的数理基础》,《谁妨碍了我们致富》,《生活中的经济学―――对美国市场的考察》,《经济学的智慧》,《财富是如何创造的》,《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经济白话》,《感悟世界―――我的新经济观》,《需求社会致富之道》,《道德、救济、制度》,《我所认识的经济学》。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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