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作品被上网 中科院7专家讨著作权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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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07:1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对中国社会科学院郑成思等七名知名专家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公司侵犯其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书生数字公司侵犯了七位专家的著作权,判令该公司赔偿七位专家20多万元,同时登报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2004年3月,原告方专家意外发现,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上出现了《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知识产权法》、《中国版权史研究文献》等多部作品,而这些作品都是上述专家的著作。“数字图书馆”载用这些作品并没有经任何专家许可。而这些作品被数字化处理后,发布在“数字图书馆”上,旨在提供给自己的会员阅读。七名专家遂告到法院,分别提出数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的索赔要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书生数字公司在未经专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数字图书馆”上载专家著作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判令书生数字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20多万元。 相关链接 郑成思是中国知识产权界的知名专家,是我国最早翻译介绍国外知识产权法等法律和理论的学者。他参与了我国版权法等法律起草的全过程,同时也身兼国际版权学会顾问等职,还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参与起诉的其他六位学者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的知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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