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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明代农村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17:05 学习时报

  陈梧桐

  明清农村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涉及到中国为何迟迟未能实现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以及当今“三农”问题的起因,因此一直受到中外学者的高度关注。高寿仙先生的《明代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黄山书社2006年出版),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明代以及明代以来农村社会经济史的若干重大问题,包括明代的耕地面积和人口数额、农业发展与环境变迁、土地形态与生产关系、地方精英与乡村控制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书中提出不少新见解。例如,对作为社会经济史两大要素的明代耕地面积和人口数额,中外学术界持有不同的观点,一直争论不休。作者在系统地梳理前人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自己掌握的史料,做出了新的估算。再如,关于明代中国乡村领导阶层的性质及其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学者的看法歧异迭出。作者主张以“地方精英”这个概念指称地方社会领导层,并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别:“⑴职役性地方精英,包括实行粮长制地区的粮长,由政府推行的里甲和保甲等基层组织的首领,如里长、老人、保长等等;⑵身份性地方精英,即通常被称为“绅士”的那些人士,包括生员、监生、举人、进士以及科举和非科举出身的各类官员;⑶非身份性地方精英,前两类之外所有能在地方社会发挥支配作用的人士都包括在内,其中有因德行才干出众而获得公众拥护和信赖的能人,有依靠暴力武断乡曲的豪强,有秘密宗教团体的首领等等,成份十分复杂。”同时指出:“地方精英既是国家权力的向心力量,又是国家权力的离心力量,而国家权力既是地方精英的支持者,也是地方精英的抑制者;地方精英既是地方社会的保护者,也是地方社会的掠夺者,而地方社会既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基础,也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制约。”这些看法,是比较妥帖允当的。

  本书33万余字,除征引300多位现当代学者的论著(一位学者往往有多部著作或多篇论文)外,还征引古代文献301部,涉及到实录、政书、正史、方志、野史、笔记、文集、谱牒、小说,等等。做到论从史出,为新说提供了充足的史料依据。例如,万历十六年(1588年)据上年左都御史吴时来的题请制定的“新题例”,长期以来受到许多学者的高度评价。作者钩稽史料,考镜源流,指出“新题例”关于雇工人与短工之间区分的规定,“并无新意可言”,因为“早在明代以前,与雇主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的短期或临时性雇工就大量存在”,“‘新题例’出现以前,短工在社会习惯上就不被视为雇工人。编纂于万历初期的《大明刑书金鉴》,曾对雇工人和短工做出明确区分”;“新题例”关于雇工人与义男之间区分的规定,“不但没有新意,而且还有倒退”,因为它“将原来一部分按法律应属于‘雇工人’者,重新界定为法律地位更为低下的‘义男’”。

  关于明代的农业发展与环境变迁,书中既充分论述明代农业开发的一系列成就,指出正是由于土地的拓垦、农业技术的改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商业性农业的发展,明代的农业才得以在中后期由以生产粮食为主、家庭纺织原料为辅的自给自足的经营格局,向以种植与商品生产密切相关的经济作物以及加工这些经济作物的手工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结构转变;同时也以一定的篇幅概述作为生态环境恶化期的明代,其气候变化、生态恶化和自然灾害频发的状况,指出:“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些是自然界本身的变化造成的,但就整体而言,人力因素的影响要大于自然因素的影响”。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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