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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洪同志1978年后主要学术成就回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 00:50  中国经济时报

  ——马洪同志(1920.5-2007.10)逝世周年祭

  马洪,1920年5月出生于山西定襄。原名牛仁权,曾用名牛黄、牛中黄。

  1938年到延安,先后在中央党校和马列学院(后改名中央研究院)学习和工作。抗日战争胜利后,马洪从延安被派往东北地区工作。建国以后马洪先后任东北局政策研究室主任、东北局委员、副秘书长,后调到中央,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高饶事件”时被认为是高岗的“五虎上将”之一,下放北京市第一和第三建筑公司工作,后又调任国家经济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负责人,1961年参加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的起草工作,是主要执笔人之一。1965年-1978年先后担任化工部第一设计院副院长、北京石油化工总厂设计院副院长、石化总厂基本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文革以后,马洪于1978年受命创建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并任所长,1979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982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兼任国家机械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副秘书长。1985年以后,担任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总干事,后改名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主任。1993年以后,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

  -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

  马洪同志长期从事经济理论研究以及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他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长期坚持社会调查,考察国情、民情;他注意学习借鉴国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有益经验,不懈地探寻和追求新鲜事物,始终站在理论的前沿,面对中国现实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保持着在学术上的青春与活力;他是在新中国革命和建设以及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之一。

  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

  1978年4月,马洪同志创建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他在经济改革、经济管理、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战略、工业经济和企业管理诸多学科领域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其中,作为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微观改革最著名的倡导者之一,他坚决地主张“改革经济管理体制要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马洪,1979;1980)。他关于扩大企业在人、财、物和计划等方面决策权力的主张,得到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热烈支持和一些政府领导人的采纳。他的政策主张,既是对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思想的充分认同,即应当把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和提高企业活力放在改革的中心地位(孙冶方,1961),也以实事求是的理论分析为现实基础,他提出:(1)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中作为基本生产单位的作用,必须使企业有必要的自主权,企业自主权是企业新陈代谢的前提条件;(2)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特点,要求承认企业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地位;(3)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必须有利于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必须以尊重企业的自主权为出发点。只有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才能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搞清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关系,才有可能搞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充分肯定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思路和主张,指出应当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全会的《公报》显然对向企业“放权让利”作了比“行政性分权”更宽泛的解释,进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使全会成为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实践也充分证实,马洪同志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研究与探索,具有重要的政策效应和学术价值。

  关于中国经济的战略转变

  1981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联合举办“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问题讨论会”,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的马洪同志在会上作了总结发言。1982年1月,这个发言以“试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新战略”为题作为专著公开出版。马洪同志提出,“要有步骤地改变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失调的状况,使经济结构合理化,从而把国民经济纳入以满足人民需要为最终目标、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健康轨道”,把社会生产适应人民的消费需要作为改善中国经济结构的出发点和目标。一个以增产满足人民需要的最终消费品为目标、比例关系较为协调、经济效益比较高的良性循环的经济结构,其主要标志,一是国民经济各部门、每个部门内部以及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之间的比例关系大体协调;二是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比较合理的利用;三是生产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紧密联系,互相促进。

  马洪同志还提出,“要有步骤地改变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严重不合理的状况,建立起一套既有利于调动各个经济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性,又有利于中央和地方对经济生活进行有效组织领导,能够大大促进生产力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经济管理制度”。他认为,逐步实行党、政、企分开,扩大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建立多渠道、少环节、开放的商品流通市场;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建立合理的经济网络等等,是“符合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的”。马洪同志还进一步提出,“重点是整顿好企业,根据专业化和协作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改组和联合;同时,建立行业组织,加强行业的经济联系;建立经济中心,加强地区内部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从而使整个经济组织合理化”。他强调,“要按照经济客观规律办事,在坚持自愿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实行自下而上的协商和必要的行政干预相结合”。

  在这部著作中,马洪同志旗帜鲜明地指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就是要坚决认真清理过去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影响,具体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坚定、明确提出的,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的方针路线;真正从中国国情出发,确定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走出一条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新路子。“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新路子”的表述,后来逐步演进为“通过调整和改革,在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经济结构合理化,管理体制合理化,企业组织合理化,走出一条速度比较实在、经济效益比较好、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新路子”。其对中国当前经济决策的指导作用,对中国宏观经济理论研究的积极影响,应当说依然是很重要的。

  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

  1984年12月,《经济研究》第12期全文发表了马洪同志的署名文章:《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商品经济的再探索》。文章所论述的观点,对于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确定“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起了重要作用。重点回顾一下文章所论,显然对于中国目前所努力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所裨益,尤其是当这种回顾与“建立私有部门发展不可或缺的商品、资金、劳动力、技术等市场”密切联系在一起时,或许更是如此。文章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肯定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特征是计划经济,并不一定就要否定社会主义经济同时也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否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实际上是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或者是把商品经济看成是社会主义经济中异己的力量。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是不切实际的。文章指出,按照商品经济的要求来组织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力求把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在保证宏观经济协调发展的前提下,活跃城乡各方面的经济生活,“要求我们在理论上承认计划经济的属性同商品经济的属性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在实践中是能够找到它们之间的结合形式和结合点的,而不是回到过去那种二者择一、非此即彼的老路上去”。

  文章还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兼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性质,是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特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在理论上“新的突破”:(1)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不是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2)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3)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实际上将来指导性计划会越来越多,指令性计划将越来越少;4 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执行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文章指出,这些新的论点最重要之处是把实行计划经济和发展商品经济、运用价值规律统一起来,肯定了计划经济并不是等于以指令性计划为主。这就突破了原有经济体制僵化的模式,对于中国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文章还针对不赞成“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法的一些观点,以“一家之言”的态度阐述了相关的认识。

  文章进一步提出,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方针的理论依据:(1)只有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才能完满地实现经济改革的各项决策,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2)只有承认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经济属性,自觉地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才能把经济工作真正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3)承认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经济属性,有助于改善计划工作,加强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计划指导,取得更大的宏观经济效益;(4)承认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经济属性,是实行对外开放方针的一个理论依据,也是保证企业能够执行这一方针、参加国际竞争的一个理论前提。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和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中都尊重价值规律的作用,从而促使企业竞相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避免经济危机和无政府状态,体现了包括马洪同志在内众多中国经济学家“使我们的经济工作彻底地摆脱各种‘左’的影响,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更加生气蓬勃地向前发展”的殷切期望。

  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和前景

  1988年10月,马洪同志组织国内十多位专家、学者,完成了其专著《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和前景》。他在“前言”中鲜明地指出,中国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之后,将走向何处去?中国的现代化将走什么道路?发展前景如何?所有这些,都是举世瞩目的大问题。正是从这种大思路出发,这部专著“力图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从中国的国情和世界发展变化趋势出发,结合中国近十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概括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效益较好的现代化道路”,着重探讨了到20世纪末中国现代化的道路和前景。作为《当代中国经济探索》丛书之一,这部专著体现了开拓性地研究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大胆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特点。专著分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背景(上篇)”、“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中篇)”、“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前景(下篇)”三大部分,以“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为重点。

  专著中篇所重点阐明的论点,一是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选择: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苏联和我国的历史经验教训;在改革、开放中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二是指出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主体: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经营机制的变革是搞活企业的关键;为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在竞争中促进企业的横向经济联合。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逐步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和价格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市场;促进横向资金融通,逐步建立金融市场;允许和鼓励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四是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在改革过程中创造新的模式;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关系,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充分发挥城市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作用;正确处理国民经济统一性和企业独立性的关系,在增强企业活力的基础上,使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改革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使生产关系更好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五是加快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展科技市场,促进科学技术与生产的结合;组织好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制定正确的科技政策,促进科技进步。六是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发挥企业活力,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处理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之间的关系,尤其要把农业放到重要位置上,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企业是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主体;发挥政府在产业结构合理化过程中的作用。

  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

  1989年2月— 1999年1月,马洪同志的文集《改革与发展》(经济管理出版社,1989年2月版),《改革 开放 发展》(山西经济出版社,1991年1月版)、《中国经济发展战略初探》(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8月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12月版,以下简称《新体制》)、《面对世纪之门》(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1月版)等先后问世。其间,马洪同志先后或同时担任国务院经济技术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总干事、主任、党组书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理事长。众所周知,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这一重要、特殊的时期,马洪同志和大多数中国经济学家一样,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考更加深刻、深远。他“深感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十余年来的改革实践作一些比较系统的回顾、总结和升华。特别是感到在许多方面,改革实践已经走在前面,创造了不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宝贵经验,需要及时肯定、提炼,以丰富改革的理论”。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在中共十四大召开之前,在几位青年学者的协助下,马洪同志的文集《新体制》公开出版,较系统地反映了他关于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些重要思路。

  作为“附录”收入这部文集的一篇文献《加强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的研究》表明,1988年3月马洪同志提出,深入研究市场问题,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问题,是一项重要课题。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必须要有市场,就必须研究与市场经济有关的各种问题,不但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以及与商品市场有关的经济问题,而且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与生产要素市场有关的经济问题。他进一步提出,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理论上说,商品经济都是较广泛的概念。市场经济必然是商品经济,但商品经济未必是市场经济。只有生产社会化发展到一定高度,市场成为资源的主要配置者的时候,商品经济才同时具有市场经济的性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取代传统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要通过改革建立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一种用有宏观管理的市场来配置资源的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经济也可以叫做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他还进一步提出,因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有宏观管理的市场经济,因而是有计划的。在这种市场经济中,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

  如上所述,《新体制》有三个鲜明的特点。首先,较系统地回顾和归纳了我国关于“计划与市场”理论发展与政策演变的历史,包括1978年以前的理论认识与体制建设;上世纪80年代初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大讨论;1984年以后理论探索的新进展。《新体制》具有学术创新意义的努力在于,一方面从商品经济发展的普遍趋势出发,把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美国、法国、日本、德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为“启示”,纳入这种回顾和归纳;另一方面通过专门章节,把“社会主义计划”和“社会主义市场”作为这种回顾和归纳的补充,特别是明确地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的制度基础与特征”。其次,从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逻辑出发,较全面地阐述了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的含义、任务、形式选择和关键结合点,包括市场主体的形成;市场体系的发育;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农产品的计划与市场关系;对外贸易的计划与市场关系;部门、地区的计划与市场关系。这里重要的一点在于,在分析市场主体的形成时,较详尽地讨论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变革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格局形成的内在关联。最后,较客观地评述了经济改革的政策效果,包括上世纪80年代初期改革中的经济发展、80年代中期改革深化中的发展成就以及治理整顿以来的改革与发展;明确提出深化改革的策略,包括进一步深化企业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以及改革计划体制、完善宏观调控,等等。

  (本文全文载于综合开发研究院内部刊物《北京通讯》2008年第161期,此为部分章节。——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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