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驳《农业资本主义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一文
吕新雨先生发表在《视界》第13辑上的文章:《农业资本主义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道路--驳秦晖先生对“美国式道路”和“普鲁士道路”的阐述》,洋洋数万言,引用资料不可谓不多,文字叙述不可谓不繁,但批判的矛头所向乃假想敌,并未触及秦晖先生提出的真正的问题,是一篇没有瞄准目标的檄文。
秦晖诸多文章的主旨不是三农问题,也不是土地私有化国有化的问题,而是对实际存在的经济转轨与私有化进程程序公正的究问。他发表在《战略与管理》杂志上的著名论文,题目就叫《中国转轨之路的前景》。所以有“美国道路”与“普鲁士道路”的说法,作者在文章中进一步确定为“斯托雷平式改革道路”与“谢德格拉德改革道路”的区别,指的就是转型社会--不论是中国、东欧等,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抑或是当年的俄国,由公社世界转向私有化的资本主义世界,都不可避免的存在公有资产怎么分,体制转型依怎样的程序方式进行的问题。换言之,秦晖的问题是:究竟以公平公正民主的方式实现私有化,还是搞以剥夺大多数人为结果,以强制性非法占有为形式的不公平不公正的私有化。列宁赞同的美国式道路是前者,普鲁士道路是后者。
就公有资产必须分,但以怎样的方式分,以怎样的程序确立新的的产权制度,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所带来的结果也有巨大差别而言,列宁当年提出的两条道路的区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意义。在秦晖先生看来,今天的中国,公有企业分与不分,已不成为问题,成问题的是:公平公正公开的私有化不能谈,因为有意识形态禁忌,而不公平不公正、暗箱操作、掌勺者私占大饭锅式的实际上的私有化,却在大张旗鼓的进行。与此相一致的观点是:怎样改怎么分都行,就是不能把公有资产平均分配到每个劳动者。这同当年的俄国情况似曾相识:传统的公社制度落后于时代,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社会面临通过怎样的形式建立资本主义农业经济的历史任务,即如列宁所说,“或者是普鲁士容克式的缓慢而痛苦的资产阶级演进,或者是美国式的迅速而自由的演进”[1]。“美国式的演进”意味着“生产力能最迅速的发展,居民群众能有最好的劳动条件”,“工人与农民群众处于商品生产下一般可能的最好境况下最迅速而自由的发展”[2]。“虽然斯托雷平代表的‘老爷’们与农民群众都要搞独立农庄,但问题在于,独立农庄应该建立在牺牲普通公社农民利益的基础上,还是建立在牺牲权贵原始积累利益基础上?在贵族们看来,如果是后者,‘这就算是破坏’;而如果是前者,‘这就算是建设了’。我们今天的转型社会不也面临相似的问题吗?在一些权贵看来,如果国有资产平分给了老百姓,这就算是‘破坏’;而如果国有资产转到他们手里,这就算是‘建设’了。”[3]
即便循着吕文的思路,进入偏离主题的土地私有化问题的探讨,列宁真正追求的是不是土地的国有国营,美国或日本农业经济成功发展的基础,是不是在于土地的国有化,也是需要仔细加以分析的。事实是,不论土地的初始所有权归印第安人拥有,还是归美国政府实际控制,不论是土地的初始所有权归农村公社所有,还是试图通过没收和开垦新的土地,由国家控制相当一部分土地所有权,美国或者俄国当局最终依然是希望,通过无偿分配与有偿出售的方式,将绝大多数土地变成私人所有私人经营的东西,而不是变为国家所有公社所有并经营的东西,这是问题的根本。就是说,无论是当时的美国还是当时的俄国,都没有主张和推行农业集体化或土地国有化经营的打算,而是竭力主张和推行土地私有化经营。美国是通过国家对土地的出售或象征性的出售,使土地由公有变为私有的;俄国也不认为归农村公社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形式是什么先进的制度,而是要推行土地归农户所有的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体制。列宁所谓土地国有的主张,无非是希望国家控制较多的土地资源,可以更有效的解决土地分配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拥有绝大多数土地资源的控制权,就可以像美国那样公平公正的分配土地,实现土地经营私有化,使农业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在更为公正合理的基础上。吕文引用的列宁语录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土地国有就是:尽量铲除农业中的中世纪垄断和中世纪关系,使土地买卖有最大的自由,使农业有最大的可能适应市场。历史的讽刺在于:民粹主义为了‘反对’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竟然实现能够使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得到最迅速发展的土地纲领”[4]。列宁还曾经指出过,斯托雷平的实践表明,“在土地完全可以自由转移的条件下,出色的独立田庄一定能够使所有中世纪式的饥饿现象以及各式各样的盘剥制和工役制立即结束”[5]。
而今天的中国,土地私人经营形式上存在,事实上产权不明,法律规定农民拥有承包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即所谓30年不变。事实上,却两三年一变,一个村长加一两个开发商或个体业主,就可以轻而易举使农民失去祖祖辈辈耕作的土地。工业方面,国家和人民群众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公有资产正在不断流失,现有公有制企业组织模式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理生存:总量增长缓慢,亏损日益严重,整体经营不容乐观。说得不好听一点,再经过学者这么“国有”“公有”“私有”的咕哝两三年,公有资产可能就全没了,想“化”都没有可化的东西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秦晖先生才指出分与不分早已不是问题,早晚得分。关键是要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国有资产,不能掌勺者私占大饭锅。不能由国有资产的看守人自主决定怎么分、分给谁。出售国有资产,所有者不能缺位。有了明确的所有者,才可能合理有效的处理所有者拥有的资产,才会有不同所有者依照市场规则进行的公平的产权交易。当年的俄国,正是因为斯托雷平搞了强者的私有化,在土地私有化过程中走了地主老爷巧取豪夺、普通农民倍受剥夺的普鲁士道路,从而引发了激烈的社会矛盾,致使农民起而反对具有进步意义的土地私有化,维护土地的公社所有制,站在布尔什维克一边反对临时政府,掀起了一股声势浩大的民粹主义浪潮,最终出现了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历史后果。今天的中国,如果处理不好这个问题,会面临类似的风险。
总之,秦晖文章讨论的不是土地国有与私有的问题,也不是搞不搞私有化的问题。而是面对不能回避的私有化进程,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大量流失,职工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劳动者拥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国有资产的处理。吕新雨大讲列宁的意思是土地国有化,美国也是在土地国有化基础上依靠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发展起来的。作者这里意欲如何,具体主张是什么,是希望土地实行国有化经营,像国营农场那样;还是想把小块土地集中起来搞规模化的集体经营,即搞人民公社;或是搞什么新的人们尚不了解的土地经营模式,文中的观点是不明确的。但吕文好像说过,现在的小块土地经营类似于中世纪的份地,是列宁反对的小农经济,不是资本主义大农业。大量例举美国及欧洲农业在政府大量补贴下进入市场的事实,这似乎又是在强调国家干预,但总的意思还是反资本主义。
依旧是陈旧的反资本主义逻辑:资本主义快速发展,早期是因为殖民掠夺(比如英国)和得天独厚的土地资源(比如美国),后来则是因为发了战争财,特殊的冷战热战环境使美国大发横财,使日本、台湾获得大量订单。今天,发达国家又利用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补贴农业,使得第三世界国家占优势的产业,不能在全球化过程中获利。论证这些观点引用了洋洋万言的“书证”,但总还是让人觉得理由不充分。比如,美国是因为其得天独厚的土地资源和二战特殊的国际环境发达起来,香港新加坡日本没有这个条件,怎么也迅速发达起来了呢?日本台湾是因为发了战争财,利用韩战迅速发达,那么南朝鲜和改革开放后的温州深圳的迅速发达,又是依靠的什么呢?如果韩国是因为战争扩大了内需,使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那么,同处一个半岛的朝鲜,怎么没有因为战争扩大内需迅速发展呢?显然,市场化的体制,开放的国内外市场,私人经营为主体的产权结构,激烈竞争调动起来的生产积极性和巨大的创新热情,这些东西才是问题的根本。
另外,说美国大搞农产品补贴,是因为涉农产业资本赚取的利润比农业本身的利润大得多,为了保护大资本在这些领域的利益不得不作此选择。但直观的感觉似乎与此不符。本人以为,恰恰是因为美国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微不足道,才使得美国政府拥有条件和能力,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农产品过剩和农民利益受损提供补贴。补贴的理由形形色色:确保农民收入分配上的相对地位,保护农业就业者;维持农业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的稳定,或者,为了涉农产业及其就业者的利益与生计等等。仅仅从经济利益出发为美国政府大量补贴农业辩护,恐难以让人信服。因为美国涉农产业获得的利润再高,涉农资本投入再大,它们总也高不过大不过农业总产值吧。换言之,倘若整个美国农业只能创造5亿美元的总产值,涉农产业或者说为农业服务的行业及其资本创造的利润与实现的收入再多,它也不可能超出5个亿吧。我国农业产前产后服务创造的价值不多,政府的涉农收费也收不上多少钱,不就是因为农业创造的社会总产值太少嘛。如果农业总产值巨大,涉农产业利润和涉农收费才可能成倍增加。
[1][2][5]《列宁全集》,第二版,第13卷233页,第三卷13页,第22卷106页。
[3]秦晖:《中国转轨之路的前景》,《战略与管理》杂志,2003年第一期,15页。
[4]《列宁选集》第二卷,第427-42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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