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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阁:中国土地政策改革取得五大成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7:44 中国经济时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在《中国:土地政策改革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发布暨研讨会上说

  记者 柏晶伟 徐伟 5月11日北京报道 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共同举办的“中国土地政策改革国际研讨会”11日在北京召开。会上正式发布了《中国:土地政策改革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该报告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界银行组织的中外专家
构成的课题组,历时一年半,在对9个省市实地考察后完成的关于中国土地政策改革的研究报告。该课题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主任蒋省三主持,课题负责人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在发言中肯定了我国在土地政策改革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并就下一步的土地政策改革提出了建议。

  土地政策改革的五大成就值得称道

  李剑阁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日益认识到土地政策对解决好‘三农'问题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迄今为止中国土地政策的改革是值得称道的。”

  他进一步指出中国的土地政策改革取得了五个方面的重大成就:一、伴随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城乡土地产权的明确界定和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二、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政府对耕地的保护政策和措施不断强化;四、土地的法律框架逐步完善和加强;五、政府对土地利用的调控能力也不断提高,在推进土地政策改革方面,各地在实践中有不少探索和创新。

  李剑阁认为,目前中国“三农”问题出现了新的挑战,过去中国农村比较突出的矛盾——农民负担问题,由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已经得到缓解或者基本消除了;但因土地引发的矛盾则突出起来,集中表现在:土地农转非的速度太快,土地征占的规模过大,失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多;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偏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是很大的难题;地方政府对土地转让收益及土地相关融资的过度依赖等。李剑阁说:“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必须不失时机地继续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在土地政策的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

  下一步土地政策改革的原则和思路

  李剑阁还就下一步我国土地政策改革的基本指导原则和思路提出了四条具体建议:

  一是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土地是农业的稀缺生产要素,是农民维持生计的重要保障。土地问题仍然是中国“三农”政策的核心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重要的政策就是给农民土地经营权以长期的保障,永远不变。我国宪法规定,合法的私有财产、公有财产、国有资产、集体财产是不可随意侵犯和剥夺的。在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各种建设占用农民土地必须给予应有的补偿,不能损害农民土地权益。土地征用应当有利于富裕农民,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应当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而不是扩大社会不公。这样做,从长远看,工业化进程并不会放慢。相反,由于农村社会稳定、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市场扩大,还会保证工业化更健康、更稳妥地进行。要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

  二是要合理分配土地的收益。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农业土地的价值会快速上扬,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会带来巨额的增值收益。土地收益的分配问题是土地政策的焦点。目前,土地收益分配明显向城市、向非农部门倾斜,农民得到的太少。这些年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越来越好,城市越来越漂亮,很多城市建设就是靠土地收益。“以地生财”已成为地方政府增加财力、筹集城镇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下一步要从土地的收益中拿出更大的比例用于支持新农村的建设,让农民收益更多。

  三是要进一步发育土地市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与国有土地具有同等的权能,应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途径。还要完善农民宅基地与房产制度。城市各种建设用地要更多地通过市场公开出让,促进城市土地在竞争性使用中实现更合理的配置。

  四是要坚持节约用地、集约用地。中国是世界上人地矛盾最紧张的国家之一。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土地资源利用的粗放和闲置浪费现象都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非法占地现象依然严重。下一步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城乡各项用地。不仅要进一步完善用途管制、占补平衡等制度,而且要增强保护耕地的法律强制性。

  最后,李剑阁强调,为了使土地政策改革与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更好地协调一致,提高土地政策改革决策的科学性,还需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明确的政策目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短、中期政策措施。

  据介绍,目前课题组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合作研究,研究重点集中在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城乡土地法律完善等方面。

  研讨会围绕我国征地制度改革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收入与财政金融、失地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和耕地保护政策与土地法律完善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范恒山、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与环保法制司副司长刘时山、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黄季火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白重恩等发表了不同看法。韩俊对会议作了总结。(《中国:土地政策改革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主要内容近日将在本报刊登,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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