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瑞 景涛
马克斯·韦伯是一个天才式的人物,也是一个让人难以完全理解的人物。对他的学术贡献,至今仍然众说纷纭。
韦伯之于社会学,正如牛顿之于物理学。社会学家柯塞(Lewis A. Coser)评价说:韦
伯以永不停息的斗争为代价,获得了对社会清晰透彻的认识,很少有人达到他那样的深度。他带来的是对人类和社会的深刻理解。他对社会行动中的磨难、悲剧以及成功的冷眼关注,使他成为社会分析方面至今无人能及的大师。他的学术领域,首先立足于对当时德国经济社会问题的经验研究,其次是扩展为对西方社会转变的历史研究,再次是引申到对西方与非西方社会的比较研究。这种研究,几乎体现了一种要把人类社会的所有奥秘都揭示开来的勇气,相应的研究成果,统统被后人视为理论经典。韦伯所讨论的问题,并非抽象的理论,而是对社会转变的因果诠释。韦伯的价值,其实不在于抽象理论的建构,而在于启发人们对社会现实的关怀、思考与理解。
韦伯其人与韦伯其学
韦伯实际上十分关注现实,热爱生活。他的兴趣极其广泛,爱好音乐,又懂一些建筑,还对股票市场有极大兴趣。他一生积极准备着参与政治,非常关怀德国的命运,思考如何促使德国成为一个现代国家。他出于对德意志民族国家的使命感和对历史的责任感,自称在国家利益上是“民族主义者”,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自我期许“以政治为志业”。所以,韦伯常常在公众场所亮相,有点像我们今日那种在媒体上开坛讲说的学者。但是,政治却不期许韦伯,他始终未能在现实政治中显露头角,这或许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憾事。
说起韦伯的学问,人们多以社会学家看待,但这是不完整的韦伯。在韦伯的时代,社会学尚处于草创时期。拿韦伯自己的话来说,“在海德堡,尽管已经以社会学为出发点来考虑许多问题,但作为研究社会的科学尚未在学院体系中出现。”社会学的前身,在日耳曼地区被称为国家学,用现在的学科分类标准来看,包括了历史学、法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韦伯在大学里,也一直以经济学家或历史学家身份出现,一直到1909年海德堡学会成立时,他还是以历史学家的资格入选的。即使以1910年德国社会学学会的建立为标志,韦伯从事社会学研究也仅有短短的十年。他在此前的研究,无疑带有国家学的色彩。或许,正是这种综合性的国家学,才使韦伯能够成为横跨多个学科的社会科学大师,尤其是历史学的积淀,使韦伯的研究成果有了一种洞穿时空的深邃。约翰·洛夫曾指出:“韦伯的学术生涯开始于古代史研究,只是在精神崩溃后的中期才转向当代课题的研究。”在韦伯步入学术领域的前期,他主要运用历史学的思考方法,后来,才逐渐采用了比较社会学的分析方法。随着韦伯由历史学向社会学的转化,他开始更深入地探讨整个人类社会的理性化问题,进而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理性化历史进程及其变迁进行思考,最终落脚于东西方文明的比较研究。
韦伯的“专注”和“博大”
韦伯关注的研究对象,一直在不断变化,在他的论著中,研究领域由德意志一直扩展到全世界,研究范围由经济史一直扩展到政治、宗教、社会、文化诸史。但是,这种领域和范围的变化又包含着主题的不变化,他的不变的主题,就是人类社会的理性。有人指出,韦伯毕生的论题,就是“何为理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韦伯重点研究了西方社会的理性化过程。在韦伯的笔下,这一历史过程的核心就是“祛魅”。所谓“祛魅”,实际上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剥去迷罩在人类社会现象上的神化或魔化的种种光环,也被称为“去巫”、“去昧”。后来,韦伯注意到,理性化并不只有西方式一种形态,在中国、印度等非西方地区,同样存在理性化形态。但是,近代西方形态的理性化在韦伯的笔下具有“独特性”。也就是说,只有西方式的理性,才能发育出资本主义。这种“独特性”反过来又具有普遍历史的意义,在韦伯眼里,它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方向。但在强调理性的同时,韦伯又十分重视文化领域和精神领域的情感、信仰等因素,通过对新教伦理与西方世界的关系分析,韦伯指出,西方理性化的动力,来自于社会理性化与人的自由化之间的复杂张力。韦伯孜孜不倦所要追求的,就是寻求社会秩序与个性发展之间的恰当尺度。也许,正是这种理性和情感的纠结,科学和人文的交错,历史和现实的重叠,使韦伯的精神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状态之中。
韦伯的价值,不仅在于他在社会科学各个领域都提出了具有独创性的观点,而且在于他以理性和超然的态度分析了世界的理性化进程,除去了社会研究中的“神性”和“魔性”,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给人们还原了一个逻辑的和经验的社会。同时,他又在以科学冷静的方式剖析社会时,对人生的意义和精神的追求形成了超常的理解能力与同情心理。所以,在不同的人眼里,就有了不同的韦伯。美国有一位神学家,在读了韦伯的著作之后说,即使是神学家,也很少有人能像韦伯那样对宗教有如此深切的理解和同情心。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则认为,韦伯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科学家、哲学家。而在管理学家那里,往往强调韦伯官僚组织理论在社会管理中的价值和作用。作为欧洲文明之子,韦伯是一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其思想可谓博大精深,很少有人像他那样在那么多的领域做出那么大的贡献。到西方去读书,不管你学习社会科学的哪门学科,似乎都与韦伯有关,政治学要读韦伯,社会学要读韦伯,经济史更要读韦伯,法律社会学则非读韦伯不可,历史学方法论也离不开韦伯。
韦伯研究的“两极”
韦伯最有代表性的两部著作,一部是《宗教社会学》,人们最为熟悉的就是其中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另一部是《经济与社会》,包括他的博士论文以及经济史,也属于这一部分。这两部分构成了完全不同又互相关联的两个领域,一个领域是文化,一个领域是制度。这种“两极”状态导致对韦伯的研究也分为两派。在文化领域,韦伯强调,思想、观念和精神因素,对人的行动具有决定作用。而在制度领域,韦伯又强调,人的行动背后,是更具有决定作用的制度约束。后学在研究韦伯中众说纷纭,往往同韦伯在不同著作中对两个领域的不同侧重有关。在前一个领域,人们往往把韦伯看做文化决定论者,而在后一个领域,人们又往往把韦伯看做制度决定论者甚至唯物论者。这种把一个完整的韦伯解析为两个相互对立部分的看法,从韦伯思想脉络的局部上说,似乎都言之成理,持之有据,但整体看来却有以偏概全的失误。韦伯在他的研究中,采用的是“理想型”方法,既把社会现象的某一部分抽取出来进行类似化学实验的“纯粹”研究。而在现实社会中,纯粹的“理想型”是不存在的。比如,化学实验用的食盐,是按纯粹的氯化钠分子式来操作的,而现实中的食盐,多多少少都有一些杂质。因此,说韦伯的研究中同时注重文化和制度两个方面,似乎要更恰当一些。
韦伯的制度主题
韦伯的制度研究,主要关注点在西方的领主式封建制度和基督教制度上。他力图从西方的制度演化中寻找出资本主义兴起的奥秘,进而探求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在韦伯眼里,封建制度具有为资本主义诞生提供前提的功能。这种功能建立在它的契约性上面。在韦伯的笔下,前资本主义社会比较稳定的社会组织都是建立在传统权威基础上,即家长制。这种家长制在东方和西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西方就是领主封建制,东方则是世袭官僚制(家产制)。封建制下的领主与附庸,由契约来规定权利和义务,这就诞生了宪政的萌芽。韦伯把这种萌芽称为“准宪政主义”。而东方式的世袭官僚制,缺乏契约和权力限制,所以,不可能产生出近代宪政。他的官僚组织理论,就是在这一基础上提出来的。
韦伯的这些思想不属于管理学。如果我们只是打算解决管理活动中遇到的眼前问题,那么,读韦伯的书就没有多大意思。但是,如果我们打算从本质上深度发掘中国式社会与西方式社会的内在差异,韦伯的书就极具启发意义。比如,我们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搬来了西方式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应有尽有,但实际运作却充满了中国色彩,潜在的规则和显现的规则往往不吻合。如果用韦伯的方式去探究,会对我们在制度规则体系的形成演变机制上的探讨有许多启迪。韦伯的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开了制度经济学的先河。对韦伯研究颇有深度的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李强教授甚至认为,韦伯和现在流行的新制度经济学相比,会使人感到学术上的今不如昔,前者是高山,后者只是简简单单的丘陵。
韦伯的文化主题
韦伯的文化研究,主要关注点在宗教问题上。不过,韦伯的宗教,不像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宗教,而是更为广阔的文化意义上的宗教。宗教在人类社会中具有特殊意义,它借助彼岸世界和终极价值的追求,使人类社会有了道德伦理,有了精神秩序。在韦伯看来,只有首先以宗教规范精神秩序,才会形成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有了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人类才能具备社会生活的常态。即宗教和文化决定制度,制度决定经济和社会。
韦伯在宗教文化研究中主要采用了比较方法。他致力于解释不同宗教中所包含的经济伦理与政治伦理,进而解释不同宗教的理性化程度。韦伯的比较宗教文化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各种宗教理性化程度的强弱上面。比如,韦伯把中国的儒学和道家学说也看做宗教,他认为中国的宗教(即儒学和老学)过于关注现实,缺乏对彼岸世界的追求,所以理性化程度不高。而印度的佛教则只追求彼岸世界的解脱,不关注现实世界,理性化的程度也不高。只有欧洲新教中的加尔文教,处于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紧张状态之中,做上帝选民的使命和对现实社会的责任交织在一起,孕育并催生出了资本主义。
对于我们来说,读一点韦伯的宗教社会学著作,有助于廓清文化研究中的迷雾。比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文化到底是什么?企业的价值观念应该如何确立?现实中的价值观念又是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形成的?这些问题往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惑。在有些企业家那里,文化建设仅仅是一种提高效率的手段,好一些的,则把文化建设当作维系人心和凝固力量的工具,从人的本质角度探究文化底蕴,从超越功利出发进行文化建设,对不起,则往往十分遥远。韦伯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文化的认识产生质的飞跃。
科学与宗教的沟通——现代社会的困境
仔细观察不难发现,韦伯的制度主题和文化主题,在更高的层次上,通过互补和镶嵌融为一体,这就是科学和宗教的沟通。科学产生技术理性,宗教产生救赎伦理;科学寻求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宗教寻求理想世界的最后归宿。二者之间的对立,使现代人处于非此即彼的焦虑之中。至今我们经常看到的科学主义和人文关怀之争,实际上是这种科学与宗教对立的逻辑延伸。韦伯小心翼翼地沟通二者,寻求二者的统一。也许,这才是韦伯对社会科学的最大贡献。
当代研究韦伯的专家施卢赫特曾对韦伯的这一贡献有着学术性的说明:“韦伯的论点让我们可以看到他对现实状况的诊断,而在他的诊断中,韦伯对两种看法保持着相当的距离:一种是认为我们终会找到最后真理的信仰,另一种是认为我们可以创造人类幸福的信仰。 今天,似乎逃避现世与适应现世的心态仍在解除了巫昧的世界中循环不已,韦伯的这番诊断因此重新显出其重要性。他的诊断指出了我们在现代社会中所以不痛快的理由,却也让我们明白为什么我们对于这种不适意、不痛快却甘之如饴,而不轻言放弃。”(《理性化与官僚化》,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6年)
国内研究韦伯的专家苏国勋则从另一个角度——现代社会的形式理性和实质非理性的冲突来解读韦伯的意义。他说:“在韦伯的思想中,现代社会的矛盾即从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相互关系和张力中解读的:形式上的合理性与实质上的非理性是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换言之,突显功能效率精神是现代社会的合理之处,而不合理之处在于把功能效率这一本来属于手段的东西当作目的来追求。理性化造成现代人一方面在享受现代物质文明方面受赐良多;另一方面他们又身不由己地陷于理性化所造设的‘铁笼’,饱受丧失目的追求(价值)、丧失精神家园的痛苦。韦伯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以其睿智和洞见深刻揭示了现代人的这种尴尬处境,他一方面深刻批判现代文明的反文化、反人道特征,另一方面又强调作为现代人的命运,现代文明注定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现代性的悖论。这也许是不同国度和地区的人对他共同感兴趣的原因。”(《中华读书报》1998年4月15日)
不管从那个角度,韦伯都能给我们带来新的思考,尤其是学理上的思考。在喧嚣的社会中,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与生活中,我们已经很少认真冷静地思考人类命运了,学术也越来越功利化了,韦伯可以使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学术的厚重和虔诚。有人曾经用讽刺的口吻说:“谁掌握了对韦伯的阐释权,谁也就有望执学术研究的牛耳。”我倒觉得,把这句话中的揶揄语气去掉,可能更符合实际。面对像韦伯这样的大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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