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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维中:怎样看待能源的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01:01 《中国经济报告》杂志
房维中 现在有一种说法,当前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过多、外贸顺差过大,但总需求与总供给仍然保持了基本平衡,煤电油运总体上没有出现全面紧张,因此经济运行正常,经济增长只能说是偏快而不是过热。 持这种论点的人,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这就是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以大量地消耗能源、严重的环境污染作为代价的,当前的能源总供给与总需求大体平衡,是建立在对未来能源严重透支的基础之上的,总体来说,它是不平衡的,总需求远远超过了总供给。 请看下列事实: 我国能源消费总量,1980年是6亿吨标准煤,1990年达到将近10亿吨,10年间增加3.8亿吨,年均增加3800万吨;2000年达到13.8亿吨,10年间增加了近4亿吨,年均增加近4000万吨,其中前五年(“八五”)年均增加6500万吨,后五年(“九五”)年均增加1500万吨。自1981年到2000年20年间,能源消费总量增加了近8亿吨,基本上做到了能源消费总量翻一番,实现GDP翻两番的预期目标。 进入第十个五年计划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能源消费总量也迅猛上升,2001年增加了4600万吨,2002年增加了8600万吨,2003年增加了2.3亿吨,2004年增加了2.8亿吨,2005年增加了2.1亿吨。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2.5亿吨,五年增加8.6亿吨,超过了过去20年增加量的总和,年均增加1.7亿吨,是“八五”的2.6倍,是“九五”的11.7倍。2001年到2005年,工业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许多重工业产品,一个五年实现了原来设想的20年的目标。但是,能源和环境的问题严重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由于能源消费的过量增加,加大了资源的开发强度,并且不择手段地发展了大量本应淘汰的落后的技术,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以及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同时使生态和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提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根据这一方针,国家的“十一五”规划和能源专项规划对全国能源消耗作出了两项规定,一是万元GDP能源消耗五年降低20%,年均降低4.4%,二是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4%。 万元GDP能源消耗五年降低20%,即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降低为2010年的0.98吨标准煤,这已经作为必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并且分解到31个省区市。 但是,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是多少,其决定因素除了单位GDP能耗降低之外,还应看GDP总量增长多少。“十一五”期间,在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GDP增长速度按“十一五”规划纲要规定的7.5%作为预期目标计算,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为26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的22.5亿吨增加3.5吨;如果GDP增长速度达到10%,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则为29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的22.5亿吨增加6.5亿吨。 显然,只规定单位GDP能耗是不够的。由于GDP增长速度的不同,能源消费总量也就出现了很大的差异。而且增长速度越高,万元GDP能耗的降低目标就越难完成,其消费的能源总量就会越大。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一个什么水平上,这需要综合考虑国内的生产条件,也要考虑国际的进口条件,也还要考虑能源安全和能源的可持续增长。 国家发改委经过综合分析需要与可能两个方面的因素,制定并公布了能源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规划中规定:201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27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4%,其中:煤炭消费总量为25.6亿吨,折合标准煤为18亿吨;石油消费总量为3.9亿吨,折合标准煤为5.5亿吨。 201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7亿吨标准煤,比2005年的22.5亿吨增加4.5亿吨,年均增加9000万吨。但是,2006年一年能源消费总量就达到了24.6亿吨,比2005年增加2.1亿吨,增长9.6%;2007年上半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2.21亿吨,比2006年同期增加9400万吨,增长8.4%,预计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仍将比上年增加2亿吨左右。这样,五年规划增加4.5亿吨,实际上两年就增加了4亿吨,还剩下不到5000万吨留给后三年,基本上把后三年新增产量透支光了。 200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划指出:“按照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考虑节能因素的情况下,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需要30亿吨标准煤。要满足这一要求,无论是增加国内能源供应还是利用国外能源,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现在,离发表这一规划才两年多时间,原设想的2020年30亿吨的控制目标,极有可能在2010年提前完成。这就是说,“十一五”时期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我们将透支原来设想的未来十年的能源新增产量,能源消费总量不是20年翻一番,而是10年翻一番。 这就是所说的能源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的真相。 为什么2006年能源消费总量增加得那么多?主要原因是,节能措施没有达到计划要求,该停的没有停,该限制的没有限制,同时大量增加了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化工业,以致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没有达到计划要求。2006年国家计划规定万元GDP能耗降低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核算,在GDP总量增长11.1%、超过计划3.1个百分点的情况下,万元GDP能耗实际只降低了1.33%,比计划多消耗7000万到1.3亿吨标准煤。这里应当指出,2006年各地区自己核算的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除了三个省区以外都在1.33%以上,其中一半以上省区市都降低了3%以上,这是不可置信的。这是源于现行核算制度和核算方法上的缺陷,致使地方核算的数字误差太大,偏离实际太远。不改进现行核算制度和核算方法,就无法考核地区的降低单耗的实际成绩。 为什么2007年上半年能源消费仍然这样高?主要的原因是各地区仍然没有放弃加快发展重化工业的冲动,有些地区又在掀起新一轮的发展重化工热。根据统计数字,2007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5%,远高于2003~2006年12.1%的平均增长速度;工业中又是重工业增长过快,增速为19.5%,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重工业中,占工业能耗70%的高耗能、高排放的六大行业增长20.1%,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以用电量来说,2007年上半年工业用电量增长17.2%,同比加快3.9个百分点,其中重工业用电量增长18.8%,同比加快4.6个百分点。由于工业增长速度过快,今年一季度GDP增长11.1%,二季度增长11.9%,上半年为11.5%,是1994年以来增幅最高的。经济运行中的这种状态,同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相悖,显然不能说是正常的。如果同全国的经济增长计划8%相比,那就更加不正常。 现在许多地区仍然是实现节能减排指标与追求GDP的高指标在较力。在口号上都说力保实现节能减排指标,但在实践上没有一个省市宁肯降低自己原定的GDP高目标。如果不是追逐GDP或者在GDP方面提出了更高的目标,那能源消耗肯定不会增长得这么快。 必须澄清一个误解,中国化石能源资源丰富,用不着担忧能源的供给。现在许多地区都在追求GDP翻番,有的地区还在加码。不知道,他们考虑了能源供给可能没有,他们的经济增长受不受全国能源供应总量的约束?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我国石油的剩余可采储量,2005年为24.9亿吨,按年采2亿吨计算,采十几年就采光了。满足国内原油需求,必须大量靠进口,今年进口的依存度将达到50%,而国际的石油供应,也不是没有极限的。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基础储量,即控制的、探明的并通过可行性或预可行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界经济的部分,2005年为3326亿吨,按30%的采出率计算,年采30亿吨,可采30年。当然,我们还可以找到新的可采储量,但是必须明白:第一,煤炭的开采需要大量的水资源,而我国煤炭埋藏量大的山西、内蒙、陕西都属于干旱地区,水资源缺乏;第二,煤炭的开采和燃烧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第三,这些资源不全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不能把子孙后代的资源在我们这一代都用完。我们每年的能源消费总量必须有一个可控制的目标,不可能无限制地消费下去,谁想用多少就用多少。 人类的经济活动受制于三个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人类为了实现现代文明,必须依据这三个资源条件,规划自己的行动,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顾资源条件,不考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无限制地耗费资源,任意地破坏生态和环境,追求什么跨越式发展,夸耀什么大气魄、大手笔,都是无知的。恩格斯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我们现在受自然界的报复太大了,我们必须有所醒悟。 我们当然要发展经济。但是经济发展的快慢,取决于我们可利用的资源条件以及环境的承载能力。我们已经连续四年经济增长速度在10%以上,许多地区已面临巨大的能源供应和环境恶化的压力,应当主动把增长速度降下来,降到国家期望达到的目标。每个地区可以独立地制定自己地区的经济发展计划,但是它却脱离不了全国经济所面临的环境。如果全国经济搞不好,全局出现了问题,地方经济也好不了。置全国的情况于不顾,追求一己经济的超高速度发展,最后必然欲速不达,给自己造成被动。全国的化石能源不是用之不竭的,我们已经临近能源消费总量每年增长1-2%的时候了。 今年5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说: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增长速度与节能减排的关系,真正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作为检验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把节能减排作为硬任务,经济增长要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这就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当前经济发展确立的政策导向。衡量经济增长好坏和热与不热都要以此作为标准。离开这个标准去评论经济形势和评价经济工作的成绩,那就背离了中央的政策导向,是不可取的。(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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