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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立岩:应利用外投公司收益加快发展国内经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11:25 当代金融家杂志

  由《当代金融家》杂志举办的“五道口议事厅”第5期话题是: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解。下面是议事专家的观点:

  韩立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

  首先,应该清楚国际投资公司生命周期和历史使命,为国家投资公司(SIC)定位。现在比较热点的说法是“主权财富基金”,但如果看一下当前世界各国的主权财富基金,发展较好的是新加坡和挪威的。这两国是富裕的发达国家,人口相对较少,没有像中国这么大的发展问题。科威特和阿联酋是富裕的产油国,人口也很少,同样不存在突出的发展问题。因此要进行国际比较,也要考虑中国国情。

  现在的国家投资公司其性质是契约式基金,还是公司式基金?现在还不清楚。但肯定不应将其搞成一个超级投资机器,给其他国家一个“经济帝国主义”印象,因为这会给国家安全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其次,组合投资问题。如果国家投资公司是个基金,就是一个金融投资公司,显然从事直接产业投资不妥。例如,中石化可以直接去收购其竞争对手,效果可能更好,因为它毕竟是专业化公司,有直接的商业动机。

  但即使完全做

证券投资,也要把长期和短期分开。短期应该是一年以内的,特别要注意对冲问题。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任务首要在于保值,然后试图增值,这叫做“安全第一”。这个公司有责任在任何情况下保障偿付短期和长期债务,不能让中国的国家信用在国际上出任何问题。

  至于长期投资,应该对资产类别作出规定,比如投资于国际蓝筹股,否则过多投资中小企业股,波动性太大。还可以投资债券,美国市政债券基金收益非常好,而且信用风险非常低,50年信用风险低于1%,违约率只有千分之几。其他产品,比如按揭贷款证券化产品,是否能做,可以论证,关键看风险性与收益性的平衡。

  做投资时,一定要有一个准则。在投资组合准则我们用的最多的是“现代投资组合理论”,例如“均值-方差准则”,即把均值固定在一个收益水平,然后方差达到最小。但是在

养老金
社保基金
等的资产管理外包实践中,投资人的要求并不是简单的“均值-方差准则”可以表示的,其原因在于,此类投资要求安全第一。这点应该明确,否则即便方差最小,但仍然有波动,有时可能会有较大损失。此外,还有流动性问题。除非很好地将短期和长期不断滚动调整,否则,在某一年如果出现债务偿还高潮就会很被动。

  第三,如果我们加快开放资本市场,但本土资本市场的容量有限,如果对冲基金联合起来冲击,我们很难抵御。因此,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能否起到中国股市平准基金的作用?

  应该有一个机制,恰当利用国家投资公司的收益加快发展国内经济。国内要做的事情非常多,二元经济特征明显,教育和社保投入不足,还有数量相当大的弱势群体,因此,我认为外汇储备应该拿出一部分,投资于社保,尤其是投资于教育,按照新增长理论,这种投资肯定会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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