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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阁评中外金融监管的三个不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2日 12:50 《财经》杂志网络版

  【《财经》网络版 海南博鳌快讯】 4月22日上午,在博鳌亚洲论坛2007年年会“银行业的创新和全球增长”分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就金融监管问题谈了他的几点看法。

  李剑阁说,十多年来,中国金融领域一直在争论是先规范还是先发展,是在规范中发展,还是在发展中规划。应该说,这几年在监管方面已经有很大的进步,特别是2003年后,把金融领域的三个监管机构都建立起来,有了很大的进步。于是,大家认为,中国的监管好像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或者说法制国家,也不断地爆发出一些金融丑闻,于是,人们就有些沾沾自喜,就说其实这些事外国也有,我们也有,因为永远也不可能做到没有,就觉得中国监管好像也差不多。

  最近讨论到这个问题,人家经常说,中外监管实际上有三个不同点,有两个可能是人们经常说的。第一, 虽然金融丑闻在中国也有,在国外也有,但国外发生的概率会低一些;第二,国外的法律比较严,被逮到后,惩罚较重,而中国惩罚较轻,有人甚至对比美国安然公司和中国德隆集团,认为中国的惩罚力度与美国有差距。

  而李剑阁强调,还有第三个差距,“尤其是最近,我越来越感觉到第三个差距特别明显”。他解释说,在国外,可能有人有内幕操作,有做庄,但做庄这个概念有区别。种种违规的事情,国外可能是有人做,最法制的国家也有人杀人,也有人贩毒,什么坏事都可能发生,只不过这些人最后都会被抓起来。

  “我觉得,中国金融监管最不成熟的表现,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个人、机构,他对于自己的违规事情可以沾沾自喜地到处炫耀而不受谴责、不被惩罚、不被调查。这个恐怕是我们现在监管最不成熟的一个突出表现。”李剑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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