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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华:正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灵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16:32 南方日报

  市场经济本身是中性的资源配置方式,如果参加市场活动的主体缺乏正义的价值观指导,这样的市场经济可能是野蛮的或者说是坏的市场经济

  杨永华

  最近,温家宝总理把正义提到社会主义阶段两大任务的高度,两大任务就是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力和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强调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这是近几年来党中央对正义的最精辟的论述。

  正义,这个古老的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具有崭新的含义

  对正义的古典论述,可以找到古希腊柏拉图的论述,现在流行的正义理论的经典,是罗尔斯的《正义论》。然而温家宝总理强调的正义具有崭新的含义。不是一般的追求正义的理想,而是要落实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价值观。市场经济形成和发展已经有了四五百年的历史,然而在早期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充满了残暴野蛮的掠夺和剥削活动,如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市场经济。这是一种坏的市场经济。所以,在市场经济的发育过程中,一直充斥着对市场经济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评价和争论。市场经济本身是中性的资源配置方式,而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人是有价值观的,如果参加市场活动的主体缺乏正义的价值观指导,这样的市场经济可能是野蛮的或者说是坏的市场经济。文明的市场经济需要经济主体在正义的价值观指导下。从这个意义上说,正义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灵魂。

  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浮现出不少有悖于正义价值观的经济社会现象

  马克思的正义观阐明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就是正义价值观的确定。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家剥削无产阶级的社会制度,是非正义的,终究要灭亡的。马克思所追求的社会主义是人的全面发展、全人类彻底解放的社会制度,是正义的。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因而消灭了剥削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具有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正义性。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把私有制改变成公有制,并不意味着正义价值观的全面实现。

  改革把计划经济体制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推动了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改革开放近30年成就了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但是历史将会证明,对市场经济的巨大历史作用怎么评价都不为过。但这并不是说现实生活中的市场经济是完美无瑕的,恰恰相反,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浮现出不少令人遗憾的经济社会现象,这些现象有悖于正义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如果任其发展可能会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象。

  正义价值观需要落实在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上

  正义是一种公正合理的价值观,贯彻在社会的基本体制中。社会基本体制的重要方面是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包括对自由权的法律保护,竞争性市场,生产资料的私有权等方面。中国现行经济社会体制的一个重要缺陷是对公民自由权缺乏有力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1亿多农民进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打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实质是农民具有选择工作和居住地点的自由,这本来就是他们的权利。可是,这些农民工在孩子上学、医疗保险、养老等方面,不能享受与工作所在地居民同等的权利。这对他们来说是正义吗?导致民工不能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权利的根源是过时的户籍制度等有关制度。近年来,人们议论纷纷要求改革户籍制度,其实质是追求正义价值观。

  最近通过的《物权法》第一次明确指出,“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个十分重要的原则遭到不少误解。一个误解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私有制。这个误解源自左的思想根源。其实,马克思阐明了两种私有制,一种是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一种是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前一种私有制实际上是劳动者生存的物质条件,这与社会主义原则是不矛盾的。后一种私有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被用来当作剥削的物质手段。现在的情况说明,前一种私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具有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功能,所以,社会主义还需要这种私有制,私有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两种私有制存在和发展时期,需要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保护合法私人财产的原则,符合正义的价值观。

  正义价值观要落实在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上,需要作坚持不懈的努力。不要说旧的经济社会制度,就是新的经济社会制度也有与正义价值观不完全一致的地方。全面落实正义价值观是一项很艰苦的工作,是建设

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正因为如此,温家宝总理才把推进正义价值观建设提到发展生产力一样的高度。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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