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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孟复:打破限制民企的玻璃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5日 03:00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 高春颀

  “非公经济36条”仍存传统思想观念影响和既得利益者阻力

  11月17日,由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等单位主办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论坛”将在南京召开。在论坛召开前夕,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非公经济36条”的落实以及民营经济发展障碍等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十五”期间,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去年2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3号文件(即“非公经济36条”)以来,引起社会各层面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一年多来,各部委、各地方及各行业都在采取措施制定政策贯彻落实,您对“非公经济36条”的贯彻执行情况有何评价?

  黄孟复:本世纪头5年,是我国实施“十五”计划,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全面进步的5年,也是民营经济空前发展、地位和作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5年。2005年是民营经济发展史上不凡的一年,就政策环境而言,国务院制定了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3号文件,“非公经济36条”是中国第一部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全面、系统的政策性文件,文件充分反映了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和《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成为新世纪、新阶段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起点。

  应当说,国务院2005年3号文件的受益面越来越大,民营企业的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都是这个政策的直接受益人,对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也产生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一年多来,有关部门和各个地方政府在制定国务院2005年3号文件的配套措施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30多家政府部门和32个省市区分别出台了配套措施。

  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非公有制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主渠道,与民营经济发展息息相关。1991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工商联工作的15号文件后,工商联就把自己的主要关注目光投向了如何推进民营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此后的15年中,工商联积极呼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同时,积极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纳税、关爱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从我们对国务院3号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的问卷调查看,民营企业对落实情况总体持肯定评价,其中对政府部门落实情况的满意率为67.1%,不满意率为5%;对地方政府落实情况的满意率为61.9%,不满意率为5.8%;其余为感觉一般。不过,我们也看到,在实际工作中具体执行国务院3号文件仍存在种种问题,最主要的是还有来自受传统思想观念和既得利益者影响的某些阻力。因此,我们还必须为推动国务院3号文件全面贯彻落实继续努力。

  记者:中共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方针:“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您认为今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黄孟复:总体看来,目前

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格局是国有经济、私有经济和外资经济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并将进一步实现良性互动。

  展望未来5年,中国民营经济、特别是私营经济发展将呈现五个方面变化趋势。

  变化趋势之一:发展速度继续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个体私营经济增长率将高于全国平均速度的50%左右,占全国GDP的比重将达到40%以上,全部民营经济将达到3/4左右。

  变化趋势之二:企业规模继续明显扩大,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将形成。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金规模将增长60%以上,达到户均250万元左右;将有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全国大型工业企业,进入最大1000家工业企业,进入全国500强企业,可能有几家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

  变化趋势之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并向重化工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更大拓展,技术不断升级、产品档次更加提高。民营企业继续在轻纺商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占主体地位;在重化工业和基础设施产业领域的份额将进一步提高,在其中的部分中小类行业将占主体地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将出现。

  变化趋势之四:企业治理结构不断规范与完善,人才结构和员工素质

  进一步提升。私营企业中的公司制企业比例和海内外上市公司中的私营企业比例进一步提高;私营企业中的家族与专家结合型管理进一步发展,企业治理结构更加走向规范、合理和现代;一大批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进入私营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普通员工素质进一步提高。

  变化趋势之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在国家的倡导和社会舆论的宣传监督下,民营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自觉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的相应建立和社会责任行为的具体履行。这一切,将推动民营企业进一步成为社会责任的重要承担者,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从整体上看,民营经济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民营经济的自身素质正发生着历史性变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新阶段。

  记者:中共“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您认为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哪些?

  黄孟复:当前,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取得根本突破,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也产生了根本变化,全社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日益认识、认可和理解、支持,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仍有一些制约其发展的问题,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观念歧视仍然存在。主要是在一些政府部门中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疑私”、“怕私”和“防私”观念。一些人办理个体、私营企业事务远不如像办理国有企业事务那样理直气壮、坦然从容,而是冷淡消极、缩手缩脚。

  二是市场准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实际进入条件则限制颇多,主要是对进入资格设置过高门

  槛。人们将这种“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现象称为“玻璃门”,看着是敞开的,实际是进不去的,一进就碰壁。

  三是融资渠道窄、贷款困难。2003年全国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短期贷款只占银行全部贷款的14.4%;中小企业

股票、公司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只占全部直接融资的1.3%;全国300多万户私营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10%;融资难已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

  四是企业实际税费较重。2005年1月至9月,全社会税收收入的增长率为20.8%,其中民营经济的税收增长率为23.4%,国有经济的税收增长率为12.6%;民营经济税收占全社会的比重2004年为32.1%,2005年1月至9月为32.5%。私营企业税收1970亿元,增长37.2%,占全国税收的比重为8.7%,比2004年又提高了1%,加上个体经济,目前私营经济占全国税收的比重为13.1%。许多地方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太多,不少企业反映各种名目的收费实际上已经大于正式税收。

  五是企业权益不时遭受侵犯。非

  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案例日益增多,一些企业家的名誉权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人们反应冷漠。一些行政执法机构对个体户、小企业滥施罚扣的现象时常发生。

  六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较为普遍。许多私营企业无视甚至损害工人最基本的合法权利,导致劳动关系不够和谐,劳动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影响了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七是企业主和企业的素质亟待提高。相当部分经营者素质不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缺乏诚信、账目不实、偷漏税款、逃废债务、制假售假;一些私营企业主与部分政府官员权钱交易,一些政府官员入股私营企业或从参与企业经营从中牟利,形成新的“政企不分”、“官商一体”。

  八是社会服务体系远未建立。大量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特别需要的创业辅导、信息服务、企业诊断、技术支持、员工培训等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或是基本没有,或是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当部分中小企业深感创业难、经营难、有了问题解决难,处于无助地位。

  还有政府管理体制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也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中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必须全面地贯彻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必须进一步制定和执行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及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合力作用,真正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

  记者: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您曾经说过“民营企业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呼吁者,更应该成为参与者,主动承担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您认为民营企业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任?

  黄孟复:不久前,我在出席2006年中国重庆民营经济发展战略论坛上曾提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体

  现在七个方面:

  第一,推动发展的责任。民营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增量的主要来源,民营企业不断的发展壮大,不断增加投资、增加利润,增加就业、增加税收,就是其对社会和谐的最大贡献。

  第二,争取公平的责任。民营企业既要为自身的发展争取更加公平的法律、政策和市场环境,也要公平对待社会其他的群体,特别是工人群体,努力维护他人的公平权利和利益。

  第三,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民营企业应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报酬、休假、生命安全、人格尊严等权利。这不仅是尊重维护员工的权利,也是尊重和维护企业自身的权利,是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是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条件。

  第四,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责任。民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投身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

能源资源、坚决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逐步实现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为国家、为社会、为百姓,也为自己创造绿色GDP。

  第五,遵守法律和规范的责任。民营企业作为企业公民,要遵守一切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经济规律与秩序。这既是民营企业的责任,也是其长期健康发展的条件。

  第六,维护道德与诚信的社会责任。在企业中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真正建立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个人诚信。

  第七,参与光彩和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孔子说过:“利之本在于德与义,不求为利之利”。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的民营企业家,作为拥有较多财富的新兴社会阶层,要增强公益与慈善的意识,积极承担社会公益和慈善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新农村的建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社会慈善事业,这是中国企业家走向成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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