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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桓:实行差别利息税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9:2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刘桓: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单纯说取消或者不取消利息税都不准确,也是不严肃的。我们设立利息税初衷目标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降低穷人和富人间的收入差异;第二是要把利息税拿来补充社保基金不足。现在看来,两方面效果都不是很理想。

  目前银行大部分储户是收入不高的老百姓,他们投资渠道窄,对他们仅有的少量储蓄征收利息似乎有失公允。穷人的这部分收入还是会用来存款,而不是消费,所以很难说会刺激消费。相对来说,富人投资渠道广,投资实业、证券市场、债券等行业收益普遍好于普通百姓,对其丰厚的收益征收税款也是天经地义。

  根据我国目前情况,简单地取消利息税无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也不可能马上刺激消费。但像现在这样继续实行一刀切的20%税率也基本达不到当初征收利息税设想的目标,从去年公布的数据来看,目前300亿左右的利息税占个税收入不到1/5,能否达到刺激消费的作用还很难说。建议大胆对现有存款税制进行改革,对存款实行有等级的差别利息税制度,根据存款数额多少来确定利息税,存款数越大的承担的利息越重。例如存款低于1万元,就应该豁免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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