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宪容:应立即停征利息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8: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易宪容: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 1998年,为了扩大内需、刺激居民消费,政府做出了征收利息税的决定。但是,事实上,近几年来,居民储蓄存款的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征收利息税并没有达到扩大内需,刺激居民消费的目的。
中国利息税征收是按照固定比例税率计征,不管家庭收入多少,只要存款获得利息就得交税。这表面上看起来是公平,但在中国目前投资渠道十分缺乏、绝大多数民众储蓄只能存入银行的情况下,利息税的主要承担者是广大的中低收入民众。 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角度来看,利息税征收对国家税收增加所起到作用也是微不足道。 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利息税改革早就是时候了。因此,对于已经不符合中国社会现状的利息税,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立即取消。如果暂时不能立即取消,也必须改变目前这种不合理的征收方式。 对于利息税的改革,我们可以把利息收入纳入到个人所得税中,将利息税与个人所得税合并纳税;也可以采取降低利息税起征税点,实行利息所得累进征税的方式,从而让中低收入储户免于被征收利息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