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可持续发展的GDP核算应扣除社会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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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 01:5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张馨月 发自北京 “亿元GDP死亡率纳入考核指标是从另一个意义——社会意义上考虑可持续发展。”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在7日举行的第八届北大光华新年论坛上建议,实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GDP核算,将发展中涉及的自然和社会成本都考虑进去。
在他看来,可持续发展有双重含义:一是自然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社会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目前的绿色GDP核算只涉及了自然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 他表示,社会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是为了使可持续得以实现。 “一方面应当不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改善他们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居住、安全生产和生活条件,另一方面需要实现司法公正、消除官场腐败、及时处理社会上因为矛盾加剧而产生的各种冲突。”厉以宁说。 他认为,应当扣除防范和处理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医疗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造成的GDP损失。 他还主张从GDP中扣除掉为了防范和处理市场不公正、官场腐败而造成的损失。 他坦言,这些是理论上的假设,可持续发展GDP核算方式仍面临实践上的困难,如涉及人生命的结束、寿命的缩短、健康的受损、时间的延误等社会损失都难以货币化,而目前的GDP是通过货币来计量的,因此如何合理地扣除这些社会成本是理论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