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上海国际银行金融学院主办的2005年中国国际金融和资本市场发展论坛4月23日在上海举行。以下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剑阁在“2005年中国国际金融与资本市场发展论坛”上的发言摘要:
按照会议议程,今天早上讨论的主题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这是当前中国金融界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我相信,通过这次研讨会的讨论,一定会对中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
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形成积极的推动。
公司治理重在机制和制度建设,不能只强调形式。在这里我想强调:有效的公司治理可以有多种实现途径。由于各国、各地区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环境不同,因此,不同的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策略组合来实现最优的公司治理。
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是否有效,一个必要的前提是产权所有者身份的明确界定。我国过去 20 年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大成效就是在相当程度上明确了国有产权的具体所有者。即便是改革起步较晚的四大商业银行,其国有产权的代表目前也已逐步明确。但是,由于国有产权的实际所有者如何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地履行其职责还在探索之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得到彻底改观。
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公司治理问题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首先,金融机构的脆弱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其次,金融机构的高负债、高风险和高回报、高报酬的特征,使得金融机构的经理人为追求业绩客观上容易具有很强的冒险动机。因此,需要通过设计各种有效的内控制度和约束机制来抑制金融机构经理人的道德风险行为。
第三,金融机构破产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不仅表现在金融破产会在金融系统内部快速传染,而且也表现在它可能会对其他经济部门乃至整个宏观经济产生巨大的冲击。
因此,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问题之所以广受关注,原因并不在于其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理念和设计原则和其他类型的公司有多大差异,其原因在于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失败对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系所可能造成的巨大影响。这也是各国政府,特别是金融监管部门高度关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问题的原因。对于中国的金融机构来说,因为兼具转轨与发展的双重任务,因此其公司治理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和影响深远,值得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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