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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旋风不止 港商维权书欲设公益基金保权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 09:10 中国经营报

  作者:刘晓午

  继2004年有关国资流失大讨论后,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现在似乎正再度接近中国经济发展的浪尖。

  日前,郎咸平在香港两家媒体上抛出万言书《呼吁港区人大提案保障港商权益——关
于成立港人投资权益保障基金的建议》,并接受凤凰卫视资讯台采访,畅谈其继“国资流失”之后的“港商维权”理念,在港内掀起“港商维权”的舆论。3月24日下午郎来到北京,在新大都饭店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详述港商维权和司法公正。

  “嘉利来大坑”成导火索

  极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掀起的这场“港商维权与司法公正”大讨论,其导火索来自位于北京朝阳区亮马河商圈、昆仑饭店门口的“嘉利来世贸中心地盘”。该中心因为港商嘉利来60%股权之争阻碍了工程进度。十年来,2.4万平方米的嘉利来世贸中心成为一个“大坑”(见本报2004年12月20日《嘉利来事件背后:“断档”的执政链条》)。

  “嘉利来大坑”正是郎咸平教授研究的三个港商权益被侵害的案例之一,此次已经俨然成为郎点燃“港商维权与司法公正”大讨论的引子。郎的另外两个港商权益受损案例是赫赫有名的霍英东投资南沙和香港运洋公司权益受损。

  “这三个案例并不是个别现象,由于司法不公和执法腐败造成的港商权益受损已经非常普遍。自从国资大讨论后,我本人接到的港商喊冤投诉的材料已经有100多件。据我了解,已经有14000多个港商权益受侵害进入司法程序。我本人无力解决这么多的投诉,所做的只能是提出一种港商维权和司法公正这样一种理念,让全社会来关注和讨论解决。”郎解释说。

  “香港当局和中央政府应该高度关注港商权益受损这一现象。”郎咸平分析,从改革开放到2004年,港资对中国内地投资一直占据首位,在内地吸引外资中处于主导地位,但近年来,港商在内地投资每每面临地方黑恶势力勒索、地方行政和司法腐败等风险。

  郎认为贯彻一国两制,努力打造香港光明未来,是民族大义。而港人巨额投资内地受损,将对香港今后发展造成阻碍。20多年来,随着香港本地投资机会的逐年减少,大量投资转投内地。可以说,港人内地投资收益情况,直接关系着香港这颗璀璨的东方明珠是否拥有繁荣昌盛的未来。

  港商维权背后的司法公正

  与国资流失大讨论模式同出一辙,郎在港商维权中也挑出霍英东、嘉利来和运洋三家案例进行研究讨论。除了媒体广泛关注的“嘉利来大坑”外,三个案例最引人瞩目的是霍英东南沙事件。

  2004年8月,霍英东基金会顾问何铭思披露了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10年来在开发南沙过程中受到地方官员梁柏楠刁难的长篇文章(事后梁柏楠因受贿被拘),由此,港商这一传统商业优势群体的权益受侵害的话题才被公众所了解。

  郎此次把港商维权的重点放在地方对于港商行使的不公正的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及地方黑势力的直接侵害上。“如果说霍英东南沙事件主要面临的是不公正行政权力干预的话,那么另外两个案例权益受损,更多的是源于地方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结合所造成的侵害。这种结合所产生的行政暴力和司法腐败,是港商维权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

  但郎也承认,由于是今年3月才提出“港商维权”这个概念,因而现在无法对所有港商权益受侵害状况进行分析,目前的研究刚刚开始。

  从维护国资利益到维护港商利益,部分人士似乎难以理解这个跨度。“维护国资利益也好,维护港资权益也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呼唤法制化’这样一个主题。我们不是单单维护港商利益,其他外商也同样需要保护。我们关注港商维权,不仅关乎香港未来,更重要的是关注中国的法制化建设。最终的目的是防止行政暴力和司法腐败。”郎咸平说。

  郎认为,霍英东、嘉利来和香港运洋这三个港商权益被侵害案例,都说明法制化环境有待完善。因为中央政府建设法制社会非常有决心,但地方政府官员在执行上扭曲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部分地方官员和地方恶势力勾结,甚至行政与司法结合一起侵害港商权益。

  设立公益基金可促进法制化进程

  港商权益被侵害由谁来保护?这是港商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穆军的困惑,嘉利来本身也是郎咸平教授的三个案例之一。.

  郎提出,保障港商权益的最好办法是成立公益型基金。公益基金可以发挥许多作用:一是可以补充和配合政府功能,在一些政府力量无暇顾及或不宜介入的领域维持公正原则;二是具有维持公正、监督社会的功能,由于公益基金规模大,独立性强,不容易受到某一社会利益集团操纵,对社会中不公正的现象有责任、有能力去纠正,权益受侵害港商可以通过公益基金筹集经费,雇请律师,起诉或出面调解。

  公益基金在社会发展和改良中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以美国为例,美国20世纪社会渐进式改良成功的原因在于政府改良、公众批判和公益基金等三大主要力量。从这三个角度来看香港,最弱的是公益基金,在内地公益基金基本没有。郎对香港的公益基金充满信心,香港一直是慈善之都,最有条件成立公益基金。

  在郎的眼中,公益基金不仅仅是维护港商权益。中国现阶段的法律条文已经基本健全,重要的是公正执行,防止行政与司法权力滥用,促进中国法制化进程。“如果公益基金在港商维权运作成功,还可以复制到民企、农民工等群体中。通过多种公益基金参予到中国法制化进程中来,协助司法公正执行,不仅维护港商权益,还要保护多种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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