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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港商在内地所受不公正待遇触目惊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 10:55 金羊网-新快报

郎咸平:港商在内地所受不公正待遇触目惊心

  建议成立公益保障基金会担当“团练”、“保镖”和“信鸽”

  香港在中国内地的投资一直占据着主导位置,但是港商在内地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或者掠夺简直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我本人虽然只是个教授,但我就接到很多港商的投诉,其境遇之凄惨,让我感到震惊,只可惜我势单力孤,无能为力。

  香港政府在港商维权问题的处理上令人非常的失望,港商基本上必须靠自己的微薄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而这也是港商一再地被国内不法分子掠夺的主因。

  我建议成立一个以基金会形式的公益港资机构,以配合中央政府的司法体系,全面保障港商在内地的投资权益。这个机构可以扮演“团练”、“保镖”、“信鸽”的角色,从而有效地改善港商在内地的投资权益维护现状。

  港商权益最易受侵害

  香港对内地的投资力度最大,港人理应可以搭乘内地经济蓬勃发展的快车,获得相当客观的投资收益。但是内地投资软环境不佳,香港在内地的投资经常面临黑恶势力勒索诈骗、行政和司法系统腐败、民间信用缺失等风险。

  相比较欧美和台湾的在华投资商,香港投资商的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美国政府十分重视对本国居民的利益保护,因此美国在华企业稍有纷争,驻华使领馆往往要出面干涉调解,因此,内地与美资企业打交道一般比较谨慎,黑恶势力不敢肆意欺凌。而对待台资企业,往往牵涉政治上的考虑。如果双方纠纷过多,对稳定两岸关系会起到负面作用。而对港资企业,这些顾忌都不存在。一些黑恶势力趁机对港商横加盘剥,加上内地司法系统对此打击不力,所以侵害港资企业的事件时有发生。

  -在去年引发“顾郎之争”后,郎咸平再度抛出惊人言论。

  霍英东开发南沙受欺凌

  霍英东先生早在1992年前就与番禺合作开发南沙。到2002年,霍英东已投入30多亿元人民币,而与霍英东一方直接打交道的官方“合作者”就是梁柏楠。

  梁柏楠在1993年4月任南沙开发区第一任党委书记,5年后升任番禺区委书记,之后又调任番禺区政协主席。梁任职10年间,梁柏楠以转制为名把几家有资质的国有公司变戏法般转到自己儿子和亲信手中,并将南沙各种工程安排给他们。霍英东在南沙开发了东发码头,却被梁家硬逼支付2000万元给他们搞个同样的南伟码头,并交由梁柏楠的亲信管理,货物就往自己的码头运送;霍英东想把港前路修到地方所属的山后面成环岛路,钱交出后便没有了下文,被梁家说是用作“搬迁费”了。霍英东要建个小型的蒲洲花园,对方在邻近山脚挖来了一堆黄泥,在山上拔来一堆小草,栽几棵小树,便拿走了1500万元。霍英东说:“我一生搞工程,从未见过这样离谱的事。”

  霍英东是全国政协副主席,无论在内地还是香港,地位不可谓不高,势力不可谓不大,但却受尽“地头蛇”的欺凌,只是后来梁柏楠犯罪,才将事实大白于天下。那么对于普通的港商,遇到类似情况,遭遇难道会比霍先生好吗?

  港商面临风险目前难消除

  上述事件折射出内地社会法制观念的薄弱和司法系统的无力,各地政府、企业以及个人无视法律法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地方政府与黑恶势力甚至能够互相勾结,粗暴干预司法,不惜动用行政手段介入司法审讯过程。这些现象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间,屡见不鲜,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情况。能够最终获得司法公正判决的个案少之又少。港人在内地投资权益如此被掠夺,让人感到寒心、愤懑而又无奈,这种情况不能继续下去。

  港商面临的上述风险,目前很难消除。内地法制观念的淡漠、司法体系的无力,加上香港和内地司法系统缺乏有效的合作协调,导致对港人投资的侵占行径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另外,港人在内地一般单打独斗,不够团结,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权益保护组织,这也是他们易受欺辱的原因之一。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港人投资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已经不再仅仅是经济上的纠纷,而是直接牵涉到香港社会的安定和谐,关乎民众对香港未来发展的信心,更关乎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形象。

  建公益型基金会

  如何才能有效保护港人的投资权益呢?我建议成立非官方性质的公益型基金会,专门负责维护港商在内地的合法投资权益。

  港人投资权益保障基金会将具有三方面的作用:

  一是起到“团练”的作用,即对政府的补充配合作用。

  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保护港人投资权益的良好愿望是无可争议的。但是特区政府在内地无行政执法能力,鞭长莫及,与内地合作机制又不健全,不能在保障港人在内地投资权益方面有所作为。

  在政府难有作为的时候,基金会作为民间的“团练”冲锋在前,必然有力地支持和配合两地政府保护港人利益的心愿。

  二是发挥“镖局”的功能,即在个案上为港商保驾护航的功能。

  基金会将接受香港投资商的求助请求,利用它聚集的法律、财务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和广泛的社会资源,通过监督、起诉、呼吁、调解等各种方式,最大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对港人投资权益的伤害。

  三是扮演“信鸽”的角色,即沟通两地各方的角色。

  无论是内地和香港两地政府,还是涉及利益纠纷的商家,都不能完全解决信息不通畅不对称的问题。基金会将发挥桥梁作用,担当资讯集散地的角色。

  注:作者为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有删减。本报刊发此文旨在客观传递信息,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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