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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杂志: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该不该尽快并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16:06 《环球》杂志

  《环球》杂志:

  有关“两税合一”的讨论从商界延伸到民间,目前又成为“两会”的热门话题。那么,实施“两税合一”是迫在眉睫,还是时机未到?如果合,又该怎么合……这些问题在今日中国,似已不仅是简单的税率统一问题,而且关系到我们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如何让经济发展得不仅快,而且稳!何去何从,考验着相关部门决策者的智慧。

  正方:不应贻误时机

  - 孤帆

  奇迹终于还是没有发生!今年的两会没有安排审议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两法合并”草案。

  这意味着,目前这种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税负不平等的格局可能还要保持更长时间。这样一种格局会带来什么样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呢?

  即便是不懂经济学,凭着常识也是可以想见:外资企业可以很轻松地开出高薪,挖走中资企业中最优秀的人才;外资企业也可以很轻松地用较低的成本,在中国的市场上把中国企业挤垮,造成中国工人的大量失业;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被中国减免的税收,在被作为利润汇回这些外资的母国后,其中一部分又作为其母国政府的税收,被用来补贴那里民众的医疗、教育、养老等。而与此同时,这三项开支却成为国内民众最头疼的问题。谁说雷锋叔叔不在了?长时间地给外资企业以“超国民待遇”证明,中国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慷慨、最热心肠的雷锋叔叔!

  但如此一来就必然让人产生一个困惑:这样的政策究竟是代表谁的利益呢?或者如骆宾王所说: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这样提问当然是很犯忌的,但却并非不合逻辑。

  “中国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外资的拉动”——这是反对“两税并轨”一方的一个重要理由。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中国真正缺少的并不是资金,而是投资机会,银行有十几万亿人民币的储蓄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因为总额已经超过3万亿人民币、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外资夺走了中国企业大量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由于税收政策的歧视,居然出现了数额巨大的具有黑色幽默色彩的“假外资”,即中国企业的资金先通过其他渠道“走出国门”,然后再以外资身份回到中国投资设厂。而如果在税收上一视同仁,这些资金原本是不必到国外去兜那么大一个圈子、便宜那些注册地的外国政府的。

  给外资以“超国民待遇”的另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外资的到来将带来技术进步。但不久前商务部对外经济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发布的《2005跨国公司在中国报告》却披露了一个相当惊人的事实:“大量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结果是核心技术缺乏症!”报告指出,虽然从中国生产出口的产品日益增多,而掌握在中国人手中的专利技术和核心技术却没有多少。譬如DVD产品的65项专利中,我国自主的有33项,但有10项不是核心技术;电视机的40项专利中,我国自有知识产权的不过18项。之所以会如此,是由于跨国公司在投资时,“仅仅将商品产业最没有附加利润的组装环节放在了中国,看重的就是中国的无限供应的廉价劳动力”——以市场换技术的神话破灭了,我们让出了市场,却没有得到技术,简直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专注于科技创新和外资研究的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王春法,曾带领一个课题组对北京、上海、苏州、东莞等4个城市的近400家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完成了一份名为《利用外资与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研究》的报告,得出了和商务部的报告基本相同的结论。王春法还发现,外资实际上对本地原有的技术产生了一种“挤出效应”。因为从产业和商业化角度来说,外资企业的产品,对国内现有技术生产的产品实际上是一种摧毁,“造成的结果就是,我们要想跟他们(跨国公司)竞争就必须购买他们的技术,……我们始终在技术创新上难以有所突破”。经济学上对这种现象有一个很贴切的专有名词“LOCK IN”——“被动锁定”或者叫“套牢”。

  引进外资只是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一种手段而并非目的本身,这一点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忘记!既然是手段,那么一旦当它不再有利于目的时,就应该果断地予以调整甚至摒弃。统计表明,从1993年起到2003年的11年间,中国国民总收入(GNI)数量年年少于国民生产总值(GDP),而且差额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原因就在于中国国内创造的价值有很大一部分(每年约1000亿人民币之巨)并没有成为中国国民收入,而是作为外资的利润流向外国变成外国国民的财富,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实际上已经落入了“增产而不增收”、“繁荣而不富裕”的陷阱,白白为外国老板打工。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不愿意尽快实现“两税并轨”,是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而这个问题一天不解决,“谁家之天下”的疑问也就一天不会消除!

  反方:时机尚未成熟

  - 赵晓

  新产权学派的大将阿尔钦有一句名言:“所有定价的问题都是产权的问题。”税收表面看是一个国家权力问题,其实质却是产权问题,不可不慎重。

  税率的不同“定价”会影响企业的成本与收益,自然引起企业以及各方利益主体的关注。这可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过去的差别及今天的并轨?

  首先,内外资税收的不一致并非“内外资企业适用两套税法,在全球极为鲜见”。事实上,税收优惠的本质是一种差别税率,其做法在世界各国比比皆是,其目的是通过差别税率来实现国民福利的最大化,而通过内外资税收的差别来吸引外资是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惯例。

  其次,外资企业并不像一些人想像的那样已变得不重要。截至2004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08941个,合同外资金额10966.08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621.01亿美元。外资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可以说举足轻重,约占到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税收的二成左右,出口与进口均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显然,作为重要利益方,外资的想法是不容忽视的,内外资税收合并的重大政策也必须做到慎重而稳妥,才能保证不影响发展和稳定。

  当然,中国目前将内外资税收政策并轨的方向是正确的,也是必然的。一者,随着国内金融的日益发展,中国对于外资的依赖程度在相对减轻。事实上,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外资大量进入时,数量的增长就已非中国追求的首要目标,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准的提高才是关键;二者,由于自身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作为兴起中全球“世界工厂”的中国已经不需要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来吸引外资;三者,中国对内市场经济程度日益深化,从公平的市场改革方向考虑,以及从世贸的要求看,内外资税率不统一也已与经济形势不相符合。当然,以往的内外资税率不统一还带来了一些始料未及的问题,也是不得不考虑的。如假外资的“环球旅行”问题以及政府官员寻租问题等。在变化了的情况下,经审慎的利弊权衡,内外资税收的并轨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但是,当前推出并税的时机并非完全有利,而是有利有弊。有利之处:一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5年为“改革年”,内外资税收并轨作为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天时之利;二是税收并轨后会带来“减税”的结果,有意见认为,近几年经济增长快速,财政收入增长强劲,因此正好给减税压力一个承受的空间;三是目前外汇储备非常高,人民币有升值压力,税收并轨即使造成外商直接投资的下降,也正好中和并缓解了升值压力。

  不利之处在于,税收是宏观政策的一部分,而从当前的宏观经济来看,内外资税收合并相当于“减税”,这对当前已经存在过热危险的经济来说,客观上将会形成火上浇油的效应。并税政策的出台总不能只考虑外资流入的减少可以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不考虑内资投资的增长带来的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吧?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对记者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了。”仅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轨不会影响外资企业的积极性这一条来说,财长的说法成立。但从宏观调控,从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既定的“双稳健政策”的取向来看,则内外资税收合并方向正确,然而当前的时机并非最优。

  最后,笔者再提一点个人建议:希望此法最好还是尽快通过,但不必在当前立即生效,可给予一个生效较长时间段,授权财政部结合宏观调控灵活掌握(法律颁布时间和实施时间不一是很正常的事情),同时为履行承诺,在“并轨”的同时为外资企业设置过渡期,原有的税收减免承诺在过渡期内履行完毕,即实行老企业老办法,新企业新办法。如此而行,应能够保证此法在程序至上原则下效率与公正的较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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