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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厉以宁:民营企业要有信心和力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04:32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徐奎松发自北京

  昨天(25日),酝酿已久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以“36条”的形式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出了重大决策。

  就是为了这个俗称“非公有经济36条”的尽快面世,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
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教授,率领全国政协“民营经济调查组”,从2003年开始,重点对辽宁省和广东省以及多个省市的民营企业作了大量的调查,走访了多位民营企业家,汇成《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报告。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这份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写道:要研究制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之后,国务院研究室和国家发改委才进入对“非公有经济36条”正式的制定阶段。

  为配合对“非公有经济36条”的全面了解,尤其是初始阶段的酝酿过程的了解,本报记者专访了厉以宁教授。

  《第一财经日报》:当时是如何确定进行民营经济调查方案的?

  厉以宁:2003年有几个重大课题准备调研,分配给我的任务是调研民营经济,并任命我为民营经济组的组长。另有三个副组长,分别是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邵奇惠、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香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家纯。其他经济委员会的委员都是过去做过部长、副部长和省长的同志。

  我们先讨论了究竟下去调查什么的问题。当时大家认为有四个主要问题:一是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现实经济中作用;二是明确当前加快民营经济建设的必要性;三是民营经济要进一步发展有哪些迫切需要解决的政策性的问题;四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建设问题。拟定计划后,我们选定了辽宁省和广东省,还有几个市进行调研。2003年我自己还跑过几个省份,搜集了大量的素材。2004年汇成《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报告。

  《第一财经日报》:调查过程中有没有什么困难?

  厉以宁:以往人们认为这类调研很轻松,其实不然。整个调研期间非常辛苦,开座谈会、到民营企业参观、与当地政府了解情况等。特别是与民营企业家进行个别访谈特别不容易,很多问题他们不敢说,有很多顾虑。一个顾虑是怕得罪地方政府;还有个顾虑是民营经济现在怕出风头;还有一个是害怕一旦说出来会遭到银行贷款、工商税务缴税和招标投标方面的不公平待遇。还是因为我们是政协的,我也是教授,他们还比较敢讲话。

  《第一财经日报》:你们是如何从上述四个问题入手写这个报告的?

  厉以宁:首先,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现实经济中作用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非公经济对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起了多么大的作用。各地方可以普遍地感觉到,凡是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下岗的人就少,民营经济发展慢的地方失业的人就多。民营经济除了直接雇用人才以外(直接就业),也创造了为其提供原材料、营销、交通运输等大量服务的就业岗位(间接就业)。另一方面,我们在对深圳高科技企业调查时发现,民营经济的发展与高科技企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培养出不少新一代的民营企业家。他们年轻、有学历、有专业知识、懂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竞争,尤其在中国出口贸易上作出的贡献很大。我们要以科技强国,不能忽略民营经济这一环。

  其次,我们从三个方面讨论了加快民营经济建设的必要性。一是,加入WTO快两年了,过渡期很快就要结束,国有企业要加快重组,民营企业就必须介入,这样才能组织起自己有相当竞争力量的团队与跨国公司竞争。第二个方面是城市化。城市化的一个特点是农民要进城,这也是今后的一个趋势。没有民营经济,农民无法大规模进城,城市化也没法调解。第三是要提高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收入不能光靠农业生产,必须把农副产品的流通渠道打通,农民生产的东西才能很快供应市场的需求。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得靠广大的民营经济力量。

  再次,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所面临一些阻碍。一是市场准入问题,什么市场可以让民营经济进去?什么市场不能?我们提出,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进去。温家宝总理特别规定,包括一些垄断行业都可以让民营经济参与。在调研过程中尤其感觉到,有些领域外商都可以进入而民营经济不行,这不合理。第二个问题是必须打破涉及税收、信贷、土地使用、外贸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此外还有民营经济受到的一些政策性阻碍,如招标投标的信息不对称。有些民营企业对我说,当他知道招投标的信息后,会都开完了。我们后来写的报告主要是解决这些问题。

  最后是社会环境问题。我们提出两点,一是政府要科学地引导舆论环境。比如看电视剧,凡是反贪题材,千篇一律,厅长出问题的背后都有民营企业给他送钱。不否认有这些情况存在,但不能代表主流,这给民营经济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我也特别送给民营企业三句话:依法经营、依法纳税、道德自律。“36条”初稿出来后,拿到政协进行了广泛地讨论。

  《第一财经日报》:你对出台的“非公有经济36条”满意吗?还有什么建议?

  厉以宁:到目前为止,我对出台的内容基本上是满意的,更多的事情还要靠实践来补充。

  文件出台后我建议要从四个方面着手落实。一是各地方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因为文件比较笼统,所以要着手制定具体的细则;二是建议各级政府、各级政协部门、各级工商联要组织民营企业家好好学习,学习是为了增强信心,中央已经大力支持了,民营企业要有信心和力量;三是在实践和执行的过程中,遇到新问题可以继续反映;四是经济学家要帮助解读和宣讲,尤其对市、县、乡镇级的民营企业更要细心解读,最好由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和工商联以及经济学家共同组成讲师团的形式,在一个省的范围内讲课学习。插图/苏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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