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空白的填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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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08:23 中国经济时报 | |||||||||
学者论坛-巴曙松 袁彩虹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从8个省份向全国的推广,农村金融体系正在经历显著的变化。目前看来,简单地将所有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可能更多的适应于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地区,而对于落后地区来说,需要寻求适用于不同发展程度的农村金融服务形式。小额信贷就是一种可供选择的重要金融服务方式。
一、 小额信贷在不同国家的兴起及其主要模式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亚洲和拉丁美洲一些发展中国家认识到贫困人口在正规金融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借鉴传统民间信贷的一些特点和现代管理经验,结合所在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及贫困人口的经济和文化特征,在不断摸索和试验的基础上,开始着手构建出多种适合贫困人口特点的信贷制度和方式。 从小额信贷的不同发展模式看,主要可分制度主义和福利主义两大类型。前者更强调小额信贷管理和目标设计中的机构可持续性,以印尼的人民银行BRI、村庄信贷机构BKD和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为代表;后者则更注意项目对改善贫困人口经济和社会福利的作用,以孟加拉乡村银行为代表。应该说迄今为止各种小额信贷形式的目标差异主要是程度上的而不是性质上的,如强调机构可持续性的制度主义小额信贷类型同样也关心扩大贫困人口的存款和贷款;强调改善贫困人口经济和社会地位的福利主义小额信贷形式同时也注重机构的可持续性。 (一)福利主义模式的小额信贷:孟加拉GB模式 从发展脉络看,小额信贷起源于70年代孟加拉国,简称GB模式。在孟加拉的金融实践中,小额信贷是一种小额、短期信贷方式,不需要担保,直接贷款到户,手续简单方便易行。其主要特征有: 1、向穷人贷款,但不是直接与单个贫困农户发生联系,而是与项目实施最基层的小组和中心发生关系。一般5人自愿组成一小组,5至6个小组组成一个中心。 2、提供小额短期贷款,连年扶持。贷款期一般为一年52周,从第二周开始还贷,每周还本金的1/50,50周内还清。初次贷款金额为1000元,如借款人能按规定还本付息,第二次可贷1500元,最高一次可贷3000元,连续扶持直至脱贫为止。 3、贷款以小组内联保代替担保。贷款的发放,一般按“二二一”顺序,先贷给两个组员,观察两周后再贷给另外两名组员,最后贷给小组组长。每次借款必须储蓄一定数额作为所有组员的共同担保或保证一般规定借款者每周须向项目存1元钱:发放贷款时,农户需把5%的贷款部分作为基金扣留等等。 4、小额信贷往往以妇女为主要对象。这当然不排除男人的参与,只是强调妇女作为主要牵头人。 5、小组会议和中心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小组会,每半个月左右召开一次中心会,会议的中心内容是进行收款活动,也交流致富信息,传播科技知识等。 小额信贷自出现以来,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了广泛的发展。据世界银行估计,目前在发展中国家有7000多家小额信贷机构,为1600万贫困人口提供信贷服务。全球小额信贷周转金估计达25亿美元。这么多小额信贷机构在目标、发展战略、产品和服务设计、组织和管理制度方面都具有很大的差异。 (二)制度主义模式的小额信贷:印尼的人民银行BRI 印尼的人民银行(BRI)最为引人关注的一点,是其在有效地向农村大量的低收入人口提供信贷服务的同时,在商业上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1984年的改革使印尼人民银行从一个需要大量国家财政补贴、亏损严重的国家银行变为一个成功的商业银行。首先,将3000多个村级营业所由上级银行的业务代理机构变为在财务上不依靠政府补贴、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其次,信贷资金的实际利息必须能覆盖所有经营成本。同时银行自身建立起一套良好的信息反馈、激励和监督机制。 具体来看,印尼人民银行进行制度改革的重点主要包括: 1、对村级银行和其贷款客户提供了有效的激励机制。 印尼的村级银行是独立核算的基本经营单位。尽管要受上级部门规章制度的制约,村银行能自主决定贷款数量、期限和抵押,为了鼓励村银行职员,每年经营利润的10%在下年初分配给职员。对于贷款客户,如果在6个月内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将每月返回本金的0.5%作为奖励。例如,一笔期限12个月,分月偿还的贷款,6个月的奖励金相当于每月还款数的30%。而且还说明他有良好的信誉,预期能获得更多的贷款。贷款利率不论期限长短均为32%,但如果客户不按期偿还,利率将提高到42%。 2、鼓励储蓄的措施和适当拉大存贷利差,扩大盈余空间。 1983年开始印尼政府允许商业银行自己确定利息率。印尼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是根据存款数额决定的,数额越大,利息越高。存款没有期限规定,任何时间都可提取,利息是根据账户上最小余额每月计算一次。这对储户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此外,储户还可以得到彩票,半年摇一次奖,村银行靠自己吸收储蓄增加可借贷资金的成本约为13.46%,而从基层银行拆借资金的利率为17%。这种利率安排会大大增加村银行吸收储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村银行发放贷款可获得32%的利息,而将资金存入基层银行只能得到17%的利息,这就极大地刺激了村银行尽可能多地发放和管理好贷款的积极性。 3、极低的贷款管理成本和简洁的报告体系。 借款人的第一次贷款申请到获得审批通常只需要一个星期,老客户的审批时间更短。充分体现了成本最小化原则,保持最少的日常账簿,在业务量相对较少的地方采用流动服务方式每周一至两次造访边远地区的客户。 为了及时了解银行的运行状况,每个村银行每月上报一份只有一页纸的报表。从这份报表上,基层银行相当于联社可以判断每个村银行这个月的经营情况。基层银行的职员每月要去一次村银行,以便交换信息和了解情况。 比较不同模式的小额信贷,可以看出,作为对传统非正规信贷方式发展的结果,小额信贷运行机制最主要的创新在于其自动瞄准机制和小组还款动力机制。自动瞄准机制使小额信贷直接瞄准贫困农户,在不少国家主要是面对绝对贫困农户中的妇女。其机制设计保证了非贫困人口不挤占贫困人口的贷款。组员还款动力机制则依靠联保关系和连带责任使自愿组合而成的小组成员产生偿还动力而实现高还贷率。 二、改进中国小额信贷,填补农村金融空白 随着现有模式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在一些地区出现金融服务空白区域将是一个必然面临的现实,转换为农村商业银行并不适应于所有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如何结合中国农村、特别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的金融服务需求,建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模式,会成为下一阶段中国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和难点所在。对现有的小额信贷模式进行改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的部分空白。 目前在大部分农村的金融机构基本上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通常来看,其借款条件往往限制了迫切需要金融支持的贫困户的借款:其一,借款要有担保人,而贫困农户寻求保人存在困难;其二,资产抵押借贷的规定限制了贫困农户借贷。贫困农户极少有可供抵押的资产;其三,政策性贷款要求贷款必须用于政策性范围内的生产项目,所以往往被更为富裕的大户贷走;其四,贫困农户常常因贷款的交易成本而无法实现贷款。 为解决我国落后地区人口的贫困问题和弥补扶贫政策的缺陷,我国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引进并推行农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借鉴了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在操作上采用“政府十银行+扶贫合作社”的三线一体的运作模式,政府直接、主动地参与是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一个突出特征。同农村金融市场和信贷扶贫政策相比,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坚持采用小组信贷、整贷零还、小额连续放款和提供技术服务等基本制度,但由于我国目前推行的小额信贷追求单一的扶贫目标,缺乏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条件,因此在严格意义上并不能算作完整的小额信贷模式,相当程度上仍属短期扶贫行为。 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金融政策限制、小额贷款运作的市场载体并不完善等;同时小额信贷自身也存在许多阻碍因素,如单一的扶贫目标、低利率、缺少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人才缺乏、缺乏可持续性等。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小额信贷”业务,要借鉴严格意义上的小额信贷运作机制,对现有的中国小额信贷模式进行改进。 这些改进大致包括:重点针对贫困农户提供贷款;给予小额信贷充分的利率浮动权限,这不仅可以逐步减轻国家财政贴息的负担,也可以使小额信贷专职机构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践证明,贫困和低收入农民最关心的往往是贷款的可获得性能不能获得贷款,只要利率低于黑市的贷款利率,对于农民就是一个改进。起步阶段的“小额信贷”的资金供给,应从扶贫资金中明确划出一定的比例输入。建立专业的机构,引入小组还款机制,促进信贷资金的良性运行。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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