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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纲:希腊危机应成为中国地方债前车之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3日 11:37  南方周末

  樊纲

  中国官员从高负债中吸取了教训,他们担心地方政府会造成国内的“希腊危机”。仅在2009年一年,银行对地方政府的贷款就增加到六倍,从1500亿美元 (相当于GDP的20%)猛增到9000亿美元,但这还是在可控范围之内的

  正当全球各国忙着应付后金融危机和潜在的主权债务危机之际,中国正面临着经济过热和资产泡沫。

  有许多迹象显示中国经济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其中,最令人担心的莫过于成为如今欧元区危机的翻版:急剧膨胀的国债。欧元区的问题是成员国的主权债务,而中国则是地方政府的问题贷款。

  在欧元区,由于不断膨胀的社会福利系统,特别是飞速增长的退休人口,加上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发展放缓是本次结构性债务的主因。而在中国,为了达到GDP两位数的增幅,地方政府不惜大举借债,以此推动经济的发展。

  不足为怪的是,中国和欧元区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显然,如果消费大于储蓄,就会产生债务。二者更为相似的一点在于,欧元区和中国都是单一货币市场。

  由于欧元区的各主权国和中国地方政府都不拥有货币的发行权或控制权,那就意味着它们不能通过货币贬值来冲账。这样一来,一旦债务违约或是成为坏账,欧盟整体或是中国的金融财政区域就会受到影响。

  为了避免国内“主权债务危机”,1994年生效的中国国家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自行借贷,这包括不能发行地方债券和从银行贷款。理论上来说,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不能通过负债来解决财政赤字,因为他们只能从中央政府或是中央机构借贷。

  但预算法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虽然地方政府无法借贷,但地方政府控制的投资公司可以。投资公司通过银行的地方性分支机构大量贷款来支持本地投资项目,这也是过去司空见惯的做法。

  这种做法使得上世纪90年代初期和中期银行出现了大量呆账,占到整个GDP的40%,随着中央政府干预,90年代后期出现了信贷紧缩和长时期的通缩。

  由于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和金融监管的加强,这包括银行监管和风险控制,从2000年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开始好转。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前的2007-2008年,国债和GDP的比例控制在22%以下。当然,地方政府也有一些借贷,但由于系统性的信贷监控,规模也都有限(占GDP的3%-4%)。

  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央政府采取了金融刺激和宽松的货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增加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以保持经济的增长。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仅在2009年一年,银行对地方政府的贷款就增加了五倍,从1500亿美元(相当于GDP的20%)猛增到9000亿美元。

  如此之高的借贷导致中国出现新一轮的金融风险。但规模和危险程度有多高呢?

  我们认为,这还是在可控制范围之内的。一些地方性借贷可以通过中央政府对地方项目的投入来冲抵。再者,一些地方性投资项目在不久的将来会产生高税收来偿还债务。恐怕只有三分之一的债务会出问题,而其他应该还算运行良好。

  更为重要的是,从去年下半年起,中国财政当局已经开始着手控制债务的增长。总体上看,地方政府已经被禁止借贷,国家正在全面调查,以获得债务清晰的全貌。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债务危机的风险就会慢慢化解。

  中国官员从高负债中吸取了教训,他们担心地方政府会造成国内的“希腊危机”,中央政府意识到严格财政纪律和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任何国债的发行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指导和限制。

  当然,中国地方政府从来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金融或是财政自主权。实际上,自两千多年前秦国统一中国,建立中央集权政府之后,只有中央政府才有权负债。那些主张财政地方化和法规分权的倡导者首先要考虑的是,建立真正的地方财政问责制。

  中国目前法律框架适用于过去的财政平衡和金融稳定,在当前也起了积极的作用。否则,中国或许已经发生了地方性的“主权债务危机”和高通胀。但由于地方政府不允许出现赤字,它们只得另想办法。例如,从土地买卖中获取最大利润,由此推高房价,助长资产泡沫发生。

  考虑到其负面性,中央政府可以设置地方政府借贷的上限,作为短期应对措施。但就长期而言,只有进行地方和中央之间的系统性结构调整,才能确保中国财政金融的稳定。

  (作者为北京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经济学教授,国民经济研究所主任,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秘书长。Copyright: Project Syndicate,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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