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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14:29 金融时报
作者: 张健兴 农村金融作为最重要的资金要素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演变,虽然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但仍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突出,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大制约因素,农村金融体系滞后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增长后劲的主要因素。如何顺应农村金融需求演变趋势,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适应农村需求的金融体系,是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体系完整但不完善 政策性金融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非正规金融发育层次低,正反面作用和效果突出,但缺乏对其引导、监督和促进其健康发展的制度和办法;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服务手段落后,电子化、票据化程度较低,支付结算体系落后。 (二)农村金融市场成长但不成熟 信贷支持对农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农村信贷资金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农村金融远没有实现成熟运作。随着农业银行在乡镇网点的减少,农发行业务缩小为粮棉油收购贷款以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撤并,客观上赋予农村信用社独立支撑农村金融主渠道的职能,但由于各种主客观的原因,农村信用社根本无法担当农村金融“主力军”的重任,更不要说保障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 (三)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但不发达 两大“农字头”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应发挥的重要作用已日渐减弱;作为主体部分的农村信用社虽然网点分布较广,但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多存少贷,随着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的改革,会有更多的资金流出农村;邮政储蓄吸收资金全部流出;保险市场资金分流,随着保险业发展速度的加快,保险分流的资金也在不断增多。 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若干思考 (一)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首先对现有农村金融组织重新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政策调控和市场引导作用;其次发展农村商业金融,吸收民间资本入股进行组建,也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直接转变为商业银行,同时鼓励民营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商业金融面向广大的农村金融市场,以此激活农村金融市场;三是培育农村合作金融,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 (二)完善农村金融配套机制 1、建立财政支农长效机制,成立农业投融资管理机构,集中管理使用所有的财政支农资金,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制定《农业投资法》,规范各级政府的农业投资行为;防止农信社的资金通过省联社的集中调度流向大中城市,确保农村信用社的新增资金大部分用于“三农”。 2、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通过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农民共同基金等形式,面向农业、农民筹资,以扩大资金规模和支农能力;地方政府部门出台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农村投融资;尽快启动民营地方性银行的试点,增加对“三农”金融需求供给。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发展直接融资,努力改善融资环境。 3、建立农村金融风险损失补偿基金。制定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的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支持农村建设,对商业银行发放的“三农”贷款应减免营业税,涉及“三农”的不良贷款应单独考核;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建立“三农”贷款的风险损失补偿基金,确定合理的补偿率,与商业银行共担风险。 (三)建立农村金融保障体系 1、建立农业保险体系,为农村基础农业提供保险服务,增强农业抵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能力。一是经营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地区,设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出资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四是继续引进经营农业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农业政策性、专业性保险业务,建立覆盖农村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辅相成的农村保险体系。 2、建立农村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完善担保体系。为农村农户、农企提供融资信用担保,以解决农村融资担保难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建立担保基金补偿机制,增强担保公司资金实力,要在财政支出中按比例提取启动资金,建立市、县、乡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由财政、银行、企业、社会共同出资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大力发展企业间互助性和民营商业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覆盖面,分散和化解风险的贷款信用担保体系。探索贷款抵押新方式,可以试行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方式,以缓解贷款抵押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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