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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市场主体自治 政府决策更科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02:48 第一财经日报

  方竹兰

  政府体制改革难以深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自治的薄弱,使政府权力下放缺乏社会承接基础。有了社会自治,才能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社会基础,从而有利于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入。同样,有了社会自治,政府决策更科学、政府权威才有可能提升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崭新表述,蕴涵着丰富的深意。

  探求长效调控新模式

  报告将“社会建设”归纳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这一概括,进一步回答了“为谁发展”的重要问题。这一社会建设目标的打造,需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面对新形势,转变思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正如报告指出的,要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目前,在如何建立市场经济健康秩序中,我们遇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如城管对小商小贩、环保局对环境污染、建委对物业管理、建设部对

房地产价格、
卫生部
对医患关系、教育部门对教育乱收费、
证监会
对股市管理等。为了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政府部门运用加强行政责任制的办法,千方百计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但是,由于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当事人的积极参与,管理效率受到很大限制。

  在笔者看来,政府有必要从直接管理变间接管理,通过培育市场主体自治能力,建立市场主体自治规范,探索一种市场主体自治加政府调控的长期有效解决难点问题的新模式。

  细分公共利益

  创建各类自治组织

  首先需要对于公共利益的存在形态作进一步细分。公共利益可以存在于民众个人利益的集合中,也可以存在于政府的公共管理中。政府的作用就是找到民众维持生计、追求个人利益的活动与整个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内在的共同点,用尊重民众个人利益、帮助民众实现合法的个人利益的管理方式维护公共利益,这是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首要工作。

  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绝不是绝对地排斥民众追求个人利益,而是将维护民众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本身看成是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比如在城市中完全可以在特定区域设立一些让小商小贩经营的早市、午市、夜市,既方便民众,又解决就业;帮助矿工在小煤窑被关闭后找到工作,小煤窑的关闭就容易得多;给予医生应有的人力资本产权利益,以药养医就不会被竞相效仿;使创新者比不创新者获得更多利益回报,人们就不会有如此高的炒股投机热情。

  其次,有必要主动帮助民众在创业过程中成立各种类型的自治组织。与其成立越来越多的政府行政组织解决已经存在的社会矛盾,不如事先就建立各种自治组织,尽可能防止社会矛盾的产生。比如目前物业与业主的矛盾比较突出,但是,各地建委对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却不够主动支持,这样一来当物业与业主发生矛盾时,业主自然就去找当地政府,如果当地政府主动帮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支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之间形成谈判协商的关系,业主就不可能凡事都找政府;比如教育领域的乱收费问题,往往等问题严重了由教育行政部门出面解决,实际上,成立家长委员会对学校财务进行监督,就可以监控学校的收费,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乱收费现象。

  自治组织的制衡与约束

  三是建立社会自治组织之间的制衡关系。自治组织是以民众维护自身利益为目标建立的,维护个人利益与维护公共利益既有一致的方面,也有矛盾的方面,自治组织也可能在维护自身利益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政府既不能因为害怕自治组织侵害公共利益而不允许成立自治组织,也不能放任自治组织以侵害公共利益的方式维护自身利益,最好的办法是有意识地在各种自治组织之间建立起能够互相监督、互相约束的制衡关系,政府则为公共利益而把握住这种平衡关系。

  比如方便面行业协会擅自涨价的行为,是在消费者维权组织不健全的制度环境中的强势行为,这种行为光靠政府的行政命令加以控制是控制不住的,只有当法律规定方便面协会的涨价必须与消费者协会谈判协商后才可实行,擅自涨价可以被判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方便面协会才不敢擅自行动,消费者协会应该成为价格调整的参与者,才能形成价格制定中的制衡关系。

  又比如城市规划和地区环保问题日益严重,如果改革开放一开始,让地区居民、专家及社会志愿者参与规划和环保的社会评价,参与规划和环保的社会监督,就不可能使城市规划和环保存在目前如此严重的弊端。

  四是严格要求自治组织在建立开始,就制定自我约束的规章制度,自觉成为有责任的社会团体,民众通过自治组织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可以促进公共利益,也可以侵害公共利益。教育、医疗、工业、服务业等行业协会都有可能利用信息的独占性为本行业谋利,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完全依赖道德的自律不现实,完全靠外部的制约也不可能,在道德自律和外部制约之前,需要社会自治组织建立自我约束规范并将规范公示于社会接受监督。

  提供自治的社会条件

  五是政府不仅引导自治组织建立自治规则,而且应该在市场自治组织规范的基础上提供能够使民众自治的社会条件,比如社会人力资本信用体系的建立。普通民众、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础薄弱,不可能靠货币资本信用体系提供完全的信用保障,必须建立人力资本信用。那些具有创业创新型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可以凭借自身的信用为自己担保,由社会加以监控,为了人力资本信用数据信息的全面完善,政府可提供一定的公共财政资金,扶持民间信用机构,将市场主体的道德规范商业信誉用信用担保体系进行全过程监控,这种以人力资本为本的信用担保制度,将防止道德风险作为监控重点,而不是等问题发生以后再解决。

  培育市场主体自治能力,赋予民众自治的权利和责任需要政府自身转变观念。现代意义上的政府是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民众进行社会自治,不仅仅是解决民众面临的问题,也是解决政府面临问题的基本途径。政府体制改革难以深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自治的薄弱,使政府权力下放缺乏社会承接基础。有了社会自治,才能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社会基础,从而有利于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入。同样,有了社会自治,政府决策更科学、政府权威才有可能提升。(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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