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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双轨制:可行的资产泡沫挤压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 11:43 《财经》杂志网络版

  设想在一般贷款基准利率不变的情形下,把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上浮100%

  【网络版专栏·金融论道/《财经》网专栏作家 陆磊】 资产泡沫的确是一个值得忧虑的问题。尽管中央银行是否应该制定与实施面向资产泡沫的货币政策在理论和操作上都存在争议,但我们仍有必要结合资产泡沫观察一种相对可操作的宏观调控政策组合——价格双轨制,或者称之为差别利率。

  相对而言,房地产价格泡沫比资本市场泡沫更可怕,其可怕性在于房地产泡沫造成了极强的“外部性”,甚至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中的某些重要决策,极端的例子如“有自有住房”成为某些青年男女的择偶要件之一,高房价造就了城市中的大量候鸟群体,阻止了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真正转移。

  相对而言,资本市场的外部性就小很多。所谓外部性,简单说就是你赚钱可以,但不能给与你无关的第三方造成损害。

股票价格指数就算走上天,对于一个只持有存款或现金的人来说没任何直接影响——当然,牵强附会地非要把机会成本、金融风险向银行传递等间接因素考虑进去,我们总能找到一点影响。于是,如果非要有点泡沫,那么,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基本道德观出发,就选择资本市场泡沫吧。

  于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就产生了:怎样实施一种非对称的政策手段以严厉遏制房地产价格泡沫,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对资本市场泡沫的政策威慑?一些观点认为,主要是增加土地供给。但其难度有二:一是,在土地出让收入构成地方政府主要财源的情况下,压低土地出让价格是一种很难操作的方式;二是,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垄断性大地产商可以轻易储存大量土地,继续制造短缺。

  于是,需求管理仍然是一种必需的政策工具。那么,让我们设想这样一种情形,假定在一般贷款基准利率不变的情形下,把居民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包括

二手房)的抵押贷款利率上浮100%,且在司法解释上规定产权一旦发生纠纷,物权只能属于“名义上的购买者”(为避免套用他人身份证套购所谓“第一套住房”)。其结果一定非常有趣,投机需求必然下降,而正常的住房消费需求可以得到保障。

  注意,上述政策措施并不意味着全面上调基准利率,因此资本市场并不受影响,故投机者的理性选择是放弃在房地产市场的过度炒作而进入资本市场。而此时,政策当局针对可能进一步膨胀的资本市场泡沫,只要加大A股供给,并提供紧缩性政策预期,市场对政策的敏感度是不言而喻的。

  需要说明的是,利率的双轨制与提高首付成数不同。假定贷款利率不变,首付的提高不会改变借款人的现金流,甚至在资产价格膨胀的背景下是一种保值措施,货币支付得越早越值钱;而利率的提高将直接造成购买多套房产者持续的现金流出额度大幅度上升,出于对财务失衡的恐惧,其选择可想而知。

  当然,价格双轨制总是意味着改革的倒退,而贷款利率的放开实际上意味着价格的多轨制——不同交易行为和借款主体不可能得到同样的价格;这恰恰是市场经济的精髓和改革应该达到的状态。-

  作者为《财经》杂志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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