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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柏园: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分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 20:59 新浪财经

  徐柏园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近年来,随着农产品供求的基本平衡、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且已成为农业发展新阶段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之一。由于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农产品的不科学收获,工业“三废”和城市垃圾的不合理排放,市场准入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市场监督管理不严等种种问题,导致了农产品污染比较严重,屡屡发生因食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引发的人畜中毒事件。农畜业种植、养殖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越来越严重。造成我国食物污染的直接原因系源头污染化肥、农药、兽药、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在我国农业的持续高速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我国是世界上化肥、农药施用量最大的国家。我国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农药的生产和使用都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国使用的农药仍以杀虫剂为主,占总用量的68%,其中有机磷杀虫剂占整个杀虫剂用量的70%以上;杀菌剂和除草剂占总用量的18.7%和12.5%,它们会造成食品污染,从而使蔬菜、粮食中农药残留超标。农民误用也造成多起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事件。”出口农产品及加工品因农(兽)药残留超标被拒收、扣留、退货、索赔、终止合同和停止贸易交往的现象。仅2006年就陆续发生瘦肉精事件、福寿螺事件、红心鸭蛋事件、多宝鱼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

  “吃动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能吃什么,心里没数。”全国

人大代表金志国在2007年两会上向温家宝总理转述说,人们对消费产生了迷茫。所以,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已经到了非抓不可、而且必须下大力气治理的时候了。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收农民收入和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加入WTO,提高中国农产品国际
竞争力
的迫切需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组织制定了农业国家标准近2000多项,农业行业标准近4000项,农业地方标准近6000多项。其中涉及农产品和食品的标准2100余项(国家标准1032项,行业标准1125项)。标准的范围已从农作物种子、种畜禽发展到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热带作物、饲料工业、农业机械化、农村

能源与环境、农业高新技术等各个领域,标准的内容也从原来的产品标准延伸到关键技术以及加工、包装、贮运等各个环节。但无论是从标准的数量还是标准的技术水平上看,这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还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规模,也不能满足市场流通、产品贸易、质量监控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很多农产品还处于无标生产、无标上市、无标流通的混乱局面,使农产品不能按质论价,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也影响了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为适应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国家标准委、农业部和财政部等还从1999年开始,设立了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加大了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力度。我本人于2004年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聘为“农业标准清理结果复审专家”于2004年4月参加清理蔬菜、水果组,参与清理2000余项农业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于2006年11月1 日执行。这也体现了国家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决心。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非常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体,农业部已在全国规划建设了179个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目前已有164个部级质检中心获得农业部的授权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同时,已有近50%的省(区、市)建立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400多个县建立了以速测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但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普遍存在体系不健全、技术人员不足、检测手段薄弱和投入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农产品国内外贸易对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和扩大出口,所以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作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使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迅速提高到新的水平。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QS认证体系

  1、为提升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便开始了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的建设。目前已建立水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中心并投入运行。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农业部自1990年开始在全国倡导、推动发展绿色食品,并成立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绿色食品的认证工作。前些年统计,已有近1500家企业的近3000个产品获得了绿色食品证书,绿色食品年实物总量达2000多万吨,年销售额超过500亿元,出口创汇近4亿美元,受保护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田、草场、水域)面积达5800多万亩。截止目前数字量还要大。从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的角度,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食品企业进行了HACCP体系的运用,也指定了一些标准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并陆续在各个领域开展了HACCP体系的运用,但由于研究和实施经验的不足,HACCP体系的概念、原理和应用等并没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得到很好的应用,将严重影响到中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2、国家质检局颁布和强制执行的QS标准的绿色健康食品:

  (1)QS准入制度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①是对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②是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③是对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QS-标志。

  (2)基本原则

  ①事先保证与事后监督。②分类管理与分步实施。2003.1.14大米、小麦粉、油、酱油、醋五类;2005.7.1肉、乳、饮料、冷冻饮品、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十类总计十五类食品实行QS标志强制执行准入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各类茶叶产品如果外包装没有加贴“QS"标志,都不准入市。包括茶叶在内,2007年1月1日起又有13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被要求挂上“QS”标志,包括咖啡、糖果、啤酒、黄酒、葡萄酒和果酒、蜜饯、可可制品、淀粉和淀粉制品、炒货、水产品、蛋制品、茶叶、酱腌菜。共计28类。

  (3)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领导、省局实施、市县局组织具体管理。

  上述各类绿色健康食品,都有明确标识认证品牌。但是、认证体系如何覆盖面广、认证质量高、认证人员的素质提高,都非常艰巨、任重而道远。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为保护消费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国在制定《种子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的监督、监测力度。农业部也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定点跟踪监测制度,启动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02年又对18种农药、29种兽药、39种渔药做出了禁止使用规定,对19种农药、8种兽药和5种渔药做出了限制使用规定。

  (五)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为全面提高中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对农产品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2001年4月,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并率先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深圳市四城市进行了试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其他省(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全面推进农业名牌发展战略

  推动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是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优势,培育区域主导产业,优化农产品的品种、品质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农业部从1992年开始,每隔2年举办一次农业博览会。1997年的中国农业博览会共推出名牌农产品527个;2001年的中国农业博览会推出名牌农产品1415个。农业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一直延续至今。

  (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市场把关作用明显加强。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行的“三绿工程”及同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等部门组织制定了《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两个国家标准和《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及有关实施规则,先后举办了5期绿色市场标准与认证培训班,培训了1000多家市场管理人员,组织考核绿色市场认证审核员60多名,确定了3家绿色市场认证机构。

  二、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

  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主要经过以下环节:

  (注:1、农药的生产和销售虽不是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环节,但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密切相关。2、/左边的部分是生产和流通的环节,右边部分是该环节涉及的主体。)

  从以上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中可以看出,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由于农民的素质比较低和利益趋使,农民购买并使用剧毒的农药,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初源头。饲料中非法添加的激素和生长促进剂等,引起人们对养殖动物产品的恐惧,2006年9月上海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和2006年11月河北农村的红心鸭蛋事件就说明了此情况。这些问题需要从源头开始治理,由此造成的包括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性疾病等生物性危害日益突出。

  (2)作为生鲜或食品加工原料的农产品在收购和批发的过程中,由于质量控制不够严格,致使劣质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3)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不严,进一步加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由于食品加工企业对于资金和技术要求不高,行业进入门槛低,导致小作坊式的企业过多,而这些企业往往卫生状况堪忧,主要表现在:①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是小作坊式的生产,往往卫生管理制度都不健全,企业自身的管理也不到位;而且加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使食品卫生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②滥用食品添加剂,且食品添加剂的含量严重超标。③食品加工车间狭小,生产设备陈旧简陋,工艺落后,生产环境差。④没有产品检验的实验室,产品不经检验既出厂销售。⑤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差,流动性大,做不到体检合格持证上岗。⑥食品包装上关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与卫生质量有关的资料常常不全。⑦在暴利的驱使下,企业甚至会故意生产假冒伪劣食品。

  (4)农产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没能很好地控制质量,致使农产品被污染或发生质量问题。

  (5)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过程中常常难以鉴别农产品的质量,而且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又存在取证难、化验成本高、投诉难的问题。

  三、美国、日本等国家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上的做法

  1、美国。

  长期以来,美国政府负责管理食品安全的权力,一直分散于执行着35个法典的12个政府机构。在联邦一级主要有3个,分别是美国农业部的食品安全检验局、人类与健康服务部的食品药品管理局和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这种结构过于庞大,效率低下,难以确保食品供给的安全性,批评者坚持要成立一个集权机构。

  为了对此以及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国会指派国家科学院开展了相关调查。1998年8月20日,国家科学院发表了题为“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安全性”的调查结果报告。

  在国家科学院调查报告发表后的第5天,即1998年8月25日,克林顿总统发布了成立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行政命令。该委员会的成员是农业部部长、商业部部长、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主任、环境保护局局长、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主任、总统国内政策助理,以及国家政府重组联合会主席。农业部部长、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以及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主任共同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实际上,成立的是一辆监督食品安全的三驾马车。

  该委员会被指定负责制定一个计划,以实现无缝隙的基于科学原理的食品安全体系。与该计划相一致,该委员会还将向各联邦机构提出在食品安全方面进行投资的重点领域,并且审查各个相关机构所上报的年度预算报告。另外,该委员会被授权监督食品安全联合研究所的活动。

  美国公众的反应表明,克林顿政府对付由食品传染的病原体造成对食品供给威胁所采取的措施既迅速又果断。当克林顿总统宣布食品安全倡议的时候,即开始了进程推进和规章制度的筹划,以及改革框架搭建。政府后来采取的行动大大提高了实现其所宣布目标的可能性,其重要原因,在于克林顿政府与公众的给予高度重视。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是确保食品安全最为重要的措施。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纵向管理机构之间都有着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各机构之间是互补、合作、互相依赖又互相制约的关系,执行机构的执行效率之高,监管机构监管力度之强,都是前所未有的。科学的危险性分析是制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也是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监管效率高主要是由于实行了机构联合监管制度,能够在每一个层次(地方,州和全国)上都监管食品的生产与流通,而且分工明确。如与蔬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有关的活动基本上都由农业部负责。农业部农作物市场管理局的新鲜产品部负责制定新鲜蔬菜的官方等级标准并开展公正的分级、检验和认证服务,制定蔬菜进出口法规并实行检疫及病害的监控,证明蔬菜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质量状况,同时负责收集市场上蔬菜的杀虫剂标准数据。也就是说,在蔬菜质量安全上有问题,完全是农业部的责任。

  2、日本。

  日本的监管机构相对比较简捷,但管理上行而有效。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主要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其中,食品安全委员会是直接隶属于内阁,对首相负责的机构,主要负责食品安全风险性评估,以及对风险性管理部门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而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主要负责实施风险性管理,接受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不论是美国和日本,均说明国家在宏观调控上采取了相当严谨的做法和足够力度的措施,从而能够保障在食品安全上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

  四、加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1、强化国家层面的统一领导、建立和健全农产品安全管理机构,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和长期化。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带有较强的短期行为色彩,通常是在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才自上而下,进行突击检查和处理,之后又会很快偃旗息鼓。现行做法是:①农业部门是“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主管部门,监管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加强对动植物“菜篮子”产品的检验检疫,会同经贸部门牵头协调“菜篮子”发展的政策措施。经贸部门要对“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强行业指导和管理,推动“菜篮子”产品加工、流通业的技术改造,对重要“菜篮子”产品供求进行宏观调控。②卫生部门完善“菜篮子”产品卫生标准,牵头制定有关“菜篮子”产品卫生监管的法律法规,审核发放“菜篮子”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对市场上销售的“菜篮子”产品进行卫生安全抽查和执法。③质检部门参照国际标准,组织与“菜篮子”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加工中质量卫生安全的抽查、监管和对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进一步规范与“菜篮子”产品认证认可有关的监管工作。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查处假冒伪劣“菜篮子”产品,无证、无照加工和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⑤环保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负责制定“菜篮子”产品种植、养殖生产环境安全标准和监管办法,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及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⑥水利部门加强水源基础设施建设,重视“菜篮子”产品供水源的检测与监督管理,保证“菜篮子”产品生产的供水质量。⑦计划部门对“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检验检测、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财政部门加大生产、流通投入,保证执法经费,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监督管理。⑧金融、财税部门完善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进出口的政策措施。⑨另外,还有食品药品管理局。一旦发生事件,一些部门,发表个声明:“这起事件是目前监管机制不顺、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监控手段不足等因素造成的。”不了了之。

  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题在于质量安全监管漏洞。据2006年12月14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中国科学院院士钟南山分析:出现瘦肉精、红心鸭蛋、多宝鱼、苏丹红等事件,是因为这些有问题品种都通过了几个部门的监管和准入,只能说明质量安全监管漏洞,形成了是“齐抓共管”还是“齐抓疏管”或“齐抓不管”的局面。

  这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反复发生的重要诱因。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期性和规范化,借鉴国际经验、建议:从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供销社、国家环保局、财政部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委员,抽调部分力量,建立专门的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常设机构,并建议成立的国家级的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一名副总理担任主任及卫生部、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四个部门领导担任副主任,领导委员会和常设机构,对国务院负责,统一对国家的食品安全进行权威管理,并通过长期规范的管理来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各省市县区也应成立省市县区相应一级的机构。

  2、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环节的力度

  针对上述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应重点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5个主要环节的管理。

  (1)产地环境管理要重点抓好对灌溉用水、土壤和空气质量的管理,控制外来污染,抑制农业的自身污染。禁止向农产品生产基地、渔业养殖水域和可能影响农业生产基地环境的区域排放重金属、硝酸盐、油类、酸液、剧毒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它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填埋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与环保等部门一起,严格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要制定相关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标准,全面开展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环境监测,采取切实有效的农业生态环境净化措施,保证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符合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产地环境质量至少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8407.1——GB/T 18407.4对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的环境质量要求。

  (2)农业投入品管埋

  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和登记。通过市场准入管理,引导农业投入品的结构调整与优化,逐步淘汰高残毒农业投入品品种,发展高效低残毒品种。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尽快建立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

  在蔬菜、水果的生产过程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使用应符合和国家标准GB/T 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规定。禁止农药残留超过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标准的蔬菜上市。在畜禽及其产品、水产品生产过程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兽药使用准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和《渔用药物使用准则》,合理使用兽药、鱼药、饲料添加剂。

  (3)生产过程管理

  要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要加快推广先进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高效低残毒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品种,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和有机肥、复混专用肥,禁止使用硝态氮肥和含有硝态氮的复混肥料,逐步减少施用化学肥料。要健全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体系,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加快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加大对动植物疫情的监督管理。

  要大力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加工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公司加农户等办法,带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通过龙头企业和营销组织,引导农产品生产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要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协会和流通协会,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4)包装标识管理

  要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标明产地和生产单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也便于消费者选择和监督。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要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予以正确的标识或标注。

  (5)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要对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无论是生产基地,还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都要自觉接受和配合政府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检验,接受执法单位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作出的处理。检测合格者由有关部门颁发合格检验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获得准入市资格,亮牌生产、经营。

  3、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设,促进管理的法制化和科学化

  认真研究、修订和完善国家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积极应对WTO的挑战。

  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控制体系,积极吸收和采纳国际先进的农产品安全管理经验,将监督管理的重点从最终产品的检测转移到生产经营的全程。在农产品的种植与养殖阶段应积极推动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实施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流通阶段要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加强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追踪监测和对食源性疾病的控制;消费阶段应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和唤起全社会的参与意识。

  4、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

  重点从关键检测技术、危险性评估技术、关键控制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进行科技攻关,以提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建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等进一步启动“十一五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专项,投入更多的资金,必将对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5、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与监测体系

  建立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与监测网络体系,重点建立食源性疾病与危害的监测、溯源与预警系统,以及环境污染物监测体系、危险性评估体系、食品安全控制体系等,并积极与有关国际食品安全组织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6、加大市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力度。

  监督检查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最主要和最经常使用的手段。目的在于确保有关法令、标准得到严格的遵守。通过行政执法与公安和司法等部门的联合,进一步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健全市场管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的强制返回制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

  7、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建设和治理,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由与食品产业链相关的主要企业组成的行业协会可以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行业协会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成员都是食品行业的,对于食品安全拥有较政府和消费者更多的信息。行业协会的主要作用是促进行业自律,向消费者推荐优质食品,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曝光,从而减少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

  文献资料:

  1、《绿色农产品市场培育、认证与生产、消费指南——21世纪的食物安全》徐柏园 李江华 编著 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

  2、美国蔬菜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对中国的政策启示 周洁红 钟勇杰 《世界农业》(京)2005.1.39-42

  3、是“齐抓共管”还是“齐抓不管”(《中国青年报》4.25郭永刚文)

  4、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 ,2002年8月3日

  5、徐柏园:我国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状况、问题与解决思路(报告稿2006年)

  6、“两会”上引起关注的顺口溜(摘自《共产党员》第4期作者王石川)(《报刊文摘》2007-4-23 2版)

  注:此文刊载: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主办:《宏观经济研究》2007年3期要目第二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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