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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不在迁户口而在待遇一体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毕舸 万众瞩目的户籍改革步点越来越紧,数易其稿后,公安部修改的户籍改革文件已报批国务院,其中确定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中国新闻网5月23日)。 其实,现在大家争辩来争辩去的户籍改革方向,似乎都落在了“迁户口”上,专家学者们大声呼吁从技术改进层面,逐步推动户口自由迁移,中国社科院农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对“合法固定住所”细节的建设性意见,就可看作一例。 可问题在于,户籍改革一定要在“迁户口”这条惟一的道路上前行么?由于户籍本身附着了诸多利益纠葛,“迁户口”要突破一层层利益关卡,其前进步伐是相当缓慢的。我们可以设想,“合法固定住所”如果由各地城市政府自己做主,就会重蹈当下某些城市动辄以价值百万房产才能迁户的覆辙。 “迁户口”容易形成路径依赖,某些大城市户口依然被界定为不为大多数人所享有的稀缺资源,某些行政部门在迁移过程的审批中也可能会利益寻租。“迁户口”的制度管道如此狭窄,以至于无论如何精心设计,总无法形成帕累托改善局面。因此,我们应该跳出“迁户口”的思想束缚,将改革着眼点放在“国民待遇一体化”上。 诚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在“户籍歧视与社会公平”研讨会上所言,改革阻力不是户籍制度出了问题,而是户籍制度背后的劳动制度、高考制度、医保制度出了问题。 比如,时至近日,我们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可自由流动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们离开一地前往其他城市,只能从多年交纳社保金中提取个人账户,而单位账户就此被冲销,这造成极大的不公平,也损害了流动时代人口谋求发展的权利。 在一个已经基本一统化的自由市场经济下,基本的劳动力要素必然会朝着流动速度更快、范围更广的方向发展,然而这种迁移热情正在冷却,人们担忧自己的社保、医保无法续接,担心自己的孩子在非户籍所在地读不了书,甚至连参加选举的资格也被剥夺。于是户籍政策的权利束缚,使得“画地为牢“的倾向日益明显,由此产生了地域利益“割据化”——各个城市的户籍人口更自私地考虑本地利益,而排斥非户籍人口,并且直接影响到流动人口两代人的直接利益。 其实,“待遇一体化”看似难度较大,比如如何平衡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资源落差,却是国际通行多年的有效经验。在美国,尽管各个州都拥有相当程度的自治权,经济发展也有差距,但美国民众只要满足了以下条件——当你工作和缴税时,你会挣取社会保障“分数”,这些分数达到一定标准,你就有资格领取社会保障福利金,这个基点是针对所有美国公民的。而凡是年满65周岁并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障福利的人,都可自动享受美国联邦医疗保险。除此之外针对低收入者和赤贫者的社会保障补贴,由联邦政府支付一个基本数额,再由州政府负责另一部分的补贴,使其达到一定的生活标准。 由此可以看出,“待遇一体化”只要秉承“中央补贴一部分、地方政府补贴一部分”的成本分摊原则,并落实为制度执行的刚性,是完全可以推行开来的。作为拥有大量外来人口的地方政府,在享受了多年“廉价劳动力”的人口红利后,必须给予足够的福利反哺,补偿外来人口之前由于户籍歧视造成的损失。 历史已经证明,单兵突进式的户籍改革羁绊过多,容易夭折,必须在中央的统一调控下,形成合力,对民众的自由流出流入、滞留居住权利、劳动及其权益、子女受教育权利以及更宏观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权利,逐渐充实,打破地区壁垒,形成全国一体化的国民待遇制度。如此,户籍改革才算百川入海,民众的自由迁移权利才得以保障,中国自由、开放、公平的市场经济制度、法治制度才算圆满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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