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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国企改革资产流失的渠道分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12:22 舜网-济南日报

  随着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日益突显。在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主要有违规资产评估、核销;隐匿资产、“暗箱操作”以及管理层收购等三个渠道。

  违规的资产评估、核销

  一是对企业资产定量定性不准确。企业资产的定量定性是在改制时限内完成的,国有资产的多少、来源和走向,是由企业改制的类型和职工安置的数额、债务、债权的认定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改制企业,无论使用什么手段,只要卸掉债权、增加应付款项,无论多少,一定程度上都能减少净资产,由此就可能产生对同样年份的债权与债务采用双重标准处理的方式——各项债权资产经过评估机构的确认,可以将难以收回或不能收回的债权认定为呆账或死账,在资产总额中扣除;而对企业债务,不管债权单位是否存在,债务形成时间多久,改制企业都强调必须支付决不能违约逃废。

  二是企业资产审计和评估结果不真实。改制企业主要领导或改制企业的领导小组成员是审计和评估的委托人,而审计和评估是按照委托人旨意完成的。一般来说多数改制企业,改制后原企业法人变成了民营或私营企业法人,隐瞒、虚增债务或销减实有资产的可能性在所难免。主管部门对改制企业审查不严或授意审查部门走马观花,通过表面上既客观又合理的途径,使大量国有资产在“合理合法”借口的掩盖下划进个人账户。有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低评估给企业留后劲为目的,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资料,甚至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造成国有资产评估不实;一些评估人员受自身利益驱动,急功近利,盲目迎合被改制企业或其他改制当事人的利益,人为地低估资产价值;评估机构为多做项目,自行组织非专业人员参与评估,致使业务水平低下导致评估结果失实;有些评估人员以挤干企业“水分”为名,不究其原因,不履行报批手续,任意核销财产损失和应收账款;有的评估人员不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统一作价入股;有的评估机构和人员保护无形资产的观念淡薄,加上缺乏相应法律制度的制约,致使评估结果失控。

  三是企业无形资产以及动态资产的评估在企业改制中未得到妥善处理。无形资产包括人力资本、知识资本、社会资本等等,这部分资产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有形资产更值钱,例如一个著名的品牌就可能价值连城。动态评估是建立在人们对企业未来的信心的基础上的,实际上是评估企业的远景价值,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动态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流失必然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土地使用权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最常见的手法是对土地使用权按原购入价评估,不计其市场升值部分,对国有资产中的专利、商标、商誉、品牌等极具价值和增值潜力的无形资产,则不予评估或按极低的价格评估,有意无意吞噬国有资产。

  四是不良资产认定程序不系统。当前企业改制在不良资产认定上,层次比较单一,只需要企业改制小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实际上是账面审核,报国资委审批。不良资产认定,包括不良债权和债务,其中水分很大,企业的债权是无法要回还是暂不要回?是已经要回没有上账还是在某个人手中被占用或挪用?企业的债务是向对方追要还是放弃,还是对方已不存在?这些问题在一个老企业不是小数目,如某市属7户国有大中型工交企业15亿元债权总量中,三年以上应收账款达1.88亿元,占12%,若要对每一笔业务都核实清楚,其难度可想而知。改制企业债权债务的外延关系很复杂,辐射面很广,单凭主管部门审核很难搞清楚,这使一些人侵吞国有资产有了可乘之机。

  “暗箱操作”、隐匿资产

  一些地方在处理国有资产产权时,不是采取向社会公开出售,而是搞“暗箱操作”,单轨运行,缺乏透明度,改制企业卖多少价由少数人说了算。另外,由于国有企业改制时间较长,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对账外资产和账外资金的监控无力,而账外资产和账外资金有一定的隐蔽性,不会在国有企业账面有清楚记载,从正常的管理及财务角度很难发现。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部门很难掌握,只能要求被评估的改制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各种资料,至于改制单位怎样做,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评估部门很难辨别,也就无法将这些改制单位账外的资产纳入评估范围,很容易造成资产被转移隐匿,致使评估范围有遗漏,评估结果不实。

  管理层收购

  管理层收购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想方设法压低收购价格以降低收购成本。其中手段之一是操纵财务报表。高层经理人员与有关中介合谋做劣企业的财务报表,压低股价,逼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就范。另一手段就是利用国有企业的产权虚置,攻关有关“管事的”,压低收购价格。(二)信息不对称。管理层收购主要采用协议收购方式进行的,为了避免因消息泄露而给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带来不利的影响,在整个收购过程中主要表现为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在私下进行的谈判、协商、磋商,同时为了减少交易成本,收购方常与处于大股东位置的地方政府进行协议收购,因此整个收购过程中知晓内幕的人员并不多。另外在收购资金来源、还款方式及管理层收购后公司的整合措施等信息方面也缺乏应有的披露,信息的不对称现象严重存在,给管理者捞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了便利条件。(三)转嫁风险。企业经营者多以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为其融资的担保向银行借贷,这种方式是目前大多数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这种将收购风险和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金融机构和被收购企业的做法,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国有资产流失。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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