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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赵锡军:国资流动是否会造成流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 12:50 解放日报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 赵锡军/文

  问:继去年备受争议的美国凯雷并购徐工机械事件后,日前又有传闻说几大国有汽车公司将先后上市,国有资产的交易和流动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想请教的是,国资流动是否会造成资产流失?如何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江西九江 黄前进

  答:市场经济的优势是效率,通过市场机制能够实现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的每一位参与者,将自己拥有的资源或创造的财富投放到市场上,与其他参与者进行交换,实现各自的价值。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参与者之间的相互竞争,形成交易价格,实现优胜劣汰,从而达到提高资源与资产的使用效率。因此,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各种资产与权利的交易,是资产的流动,竞争性的交易机制则是保障市场高效率运行的基础。

  要使交易得以顺利进行,明确参与者交易物的权利归属是首要条件。如果这一条件得不到满足,参与交易的交易物权利归属不清,交易者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就会丧失,交易就会遇到障碍,甚至会出现无物可以交易的情况,进而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想法也会随之落空。综观世界各国的经验,市场经济越成熟,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越高涨,资产交易就越发达,对交易标的物及其权属的规范与保护也就越重要。

  我们所要建设和完善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因而通过资产的合理有序流动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效率,是一个必然选择。物权法是规范各种物权及其归属的基本法律。有了这部法律,经济主体的财富创造成果可以得到保护,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可以得到保障,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整个交易机制的顺畅运行也就能具备基本条件,资产的流动也就有了法律前提。

  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们在物权的规范与保护方面做得不够。有些人因担心资产权利归属不清而不愿意将自己的资产投入市场进行流动,另一些人则假借各种名目的交易,千方百计地把国家、集体、他人的资产占为己有。前者会影响到进入流动的资产数量,进而影响到社会的财富创造与积累能力;后者则会带来资产的流失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容易引起国有资产的流失。二者都会给资产的正常交易和流动造成负面影响,进而会影响市场经济机制的效率,影响人们对完善市场经济的信心。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物权是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并明确了市场参与者的平等地位和物权归属的合法性。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人的物权还是法人的物权,国家的物权、集体的物权还是个人的物权,只要是合法获得的物权,都会受到同等保护,可以平等地参与市场交易,通过物权的流通来实现资产的价值。

  在遵循平等保护物权原则的基础上,法案也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此次《物权法》专门规定,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样严格和详细的规定,可以让那些因担心产权归属不清晰而害怕进行国资流动的人消除担忧,可以让那些企图利用产权关系不清私吞国有资产的人受到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在国资交易流动中可能出现的国资流失问题。

  然而,对国有资产交易的规范与保护,只是交易得以完成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由于参与市场交易的各方在决策判断能力、交易定价能力、交易技术、市场信息与资源占有等方面存在差异,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操控交易过程与价格;处于弱势地位的交易者则有可能因此利益受到损失,资产出现流失,交易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得不到保证。特别是在复杂的资产交易领域,诸如股权交易、债权交易、专利权

知识产权交易,都会涉及到资产评估、风险估值、信用评价、财务、金融、法律、技术等多方面专业知识,要保证交易的公正与公平,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应当看到,这样的情况在国企股权转让、企业并购、资产重组、

不良资产处置等交易中不时出现。事实上,再加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国资所有者缺位等因素的存在,国有资产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流失的机会相对而言会更大。其结果是,交易虽然完成了,但资产价值没有得到合理的实现;虽然实现了资产流通但效率不一定提升;资源虽然实现了配置,但不是有效的配置。

  这也就是说,在一个公平性与公正性存在缺损的交易过程中,无论资产的归属权如何清晰与稳固,也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交易者,是国有的、集体的乃至私有的资产,都有可能因为交易过程的不规范、不透明而导致资产流失。问题的关键在于交易过程,只有在规范交易者物权归属的同时规范交易的过程,在保护合法归属权的同时保障交易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因“流动”而发生的资产流失现象才能得到遏止,市场经济机制才能正常发挥作用。

  总之,如果不对物权进行规范与保护,微观经济主体创造财富、积累资产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挫伤,交易者将因交易物权利归属不清而不愿意进入市场进行交易,资产的流动将缺乏前提。另一方面,如果不对产权交易的过程进行规范与保护,那么即便交易者介入了资产的流动,也有可能因市场被操控而得不到公正的交易过程和公平的交易结果。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都很难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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