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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金与大陆基金的发展比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19:28 《中国经济报告》杂志

  ◎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

  香港零售基金市场发展的进程跟国内不尽相同。香港的基金市场已发展了三十多年,主要的特色是国际化:无论是成立的基金公司、投资的市场及资产类别,以至产品的注册地都包括本地及海外市场。最近十年,随着基金投资日趋普及,以及强制性公积金条例的实施,本地投资者的基础才逐步壮大起来。

  基金产品多元化

  香港零售基金市场主要以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开放式公募基金为主。十五年来,香港证监会认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的数目达1998个(截至2006年3月),资产净值达6680亿美元(截至2005年12月)。它们大多在海外注册,既在海外销售,同时也在香港销售。香港之所以要引进海外注册的基金在港销售,既有其历史因素,亦反映香港市场本身的独特性。早期,不少基金的主要销售对象是在香港工作的外籍人士,那时香港本土市场的规模较小,如果专门针对本地市场推出基金,未必具备规模效应。而通过引进监管水平达到一定标准的海外注册基金,便能以一个具备高经济效益的方式,让香港投资者有更多机会选择海外投资。多年来,这模式一直行之有效,为本地投资者带来不少投资机会。

  香港的基金种类极其多元化,由股票类到债券类,由房地产类到对冲基金都一应俱全;而投资的地域、行业更广泛,由新兴市场到成熟市场,由专门投资于天然资源行业到投资于消闲行业(表1)。

  监管松紧适度

  要配合国际化的发展,一个合适的法规框架是不可或缺的。一直以来,香港证监会在制订有关法规时,都能取得恰当的平衡,在推动本港基金市场的发展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香港的法规框架一方面能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保障,又能有足够的灵活度去兼容不同地域的要求。通过《认可司法管辖区计划》(Recognized Jurisdiction Schemes “RJS”)及《认可监察制度》(Acceptable Inspection Regimes “AIR”)等制度,香港证监会提供灵活的机制,让一些相当规范的市场所批准之基金公司或产品能有效地进入香港市场。而为了确保产品能配合香港市场的独特性,香港证监会就信息披露等加入一些额外要求,务求令香港投资者可获得全面的信息。最近几年的发展进一步突显了此模式的优点,特别是能带动产品创新及推动市场多元化的发展。

  香港是全球范围内最先允许向散户销售对冲基金的市场之一。首只对冲基金于2002年5月发售,目前共有14 只获香港证监会认可的零售对冲基金,截至2006 年年底,资产净值达16.6 亿美元。虽然尚处于发展初阶,但对冲基金的零售化突显了香港市场的多元化。另一类较新的产品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首只房地产基金于2005年11月上市,随后香港房地产基金市场稳步发展。首只房地产基金——领汇房地产基金——是迄今全球最大宗的房地产基金首次公开招股,另外,首只全数投资于内地物业的房地产基金业已推出。截至2007年3月初,已有6只由香港持牌法团管理的房地产基金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过去两年,香港证监会及基金业界不遗余力,致力优化本港基金监管法规框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基金管理中心的地位。其中一项主要工作是协助业界过渡至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III (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 III〈“UCITS III”〉)。 UCITS III是欧盟就监管来自欧盟成员国的投资基金所推出的一套新规例。由于不少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都是在卢森堡、爱尔兰等欧洲司法管辖区注册,香港证监会一直就UCITS III基金的过渡与基金业界紧密联系,务求令行业能顺利过渡到新制。早在2005年3月香港证监会在咨询业界后已先行制定临时措施,为有关UCITS III基金的处理工作提供便利,包括为投资政策并无重大变动的基金提供特快审批程序。

  由于UCITS III的落实,基金经理将有更大的灵活度去进行投资,为了确保投资者明白此转变对产品风险的影响,并获得相应的保障,香港证监会在风险监控方面有更高的要求。为了令基金经理更明了香港证监会风险管理要求,证监会于2006年8月推出指引,详细列明基金经理在管理基金时的“风险管理及管理程序要求”。香港证监会正密切注意欧洲方面的发展,以制订更长远的监管策略。

  普及率稳步上升

  过去几年,基金销售有不错的增长(表2)。虽然2000~2003年环球股市表现乏善足陈,但由于法规框架让业界有一定的灵活度去适应不同的市况推出不同的产品,因此仍可以全天候为投资者提供产品。例如在2000~2003年时,环球市场表现疲弱,股票类产品几乎无人问津,不少公司推出债券类及保本产品去满足投资者寻求低风险产品的需求。随着环球股市由2003年下半年逐步回升,不少投资者转投股票基金及较进取的基金,令此类产品销情一枝独秀。

  香港基金业在2006年取得243.4亿美元的总销售额,净额为38.1亿美元。与2005年全年相比,总额上升72.5%,净额更上升达215%。其中,股票基金的总销售额为189.1亿美元,占行业总额的77.7%,其中51.4亿美元为净流入。与2005年相比,总额、净额分别上升1.2倍、1.7倍。在各类股票基金中,亚洲股票基金的销售额居榜首:销售总额达95.4亿美元,约占股票基金总额的50%;净额为21.2亿美元,占股票基金的41.2%。

  香港基金的销售情况反映了分散投资的重要性,这种分散涉及两方面:地域及资产类别。通过基金,投资者可以由一个多元的组合,掌握不同市场增长潜力(表3),分散投资风险。而这几年的基金发展突显了松紧适度的法规框架的重要性:倘若法例规限了基金所投资的市场或类别,基金经理在产品创新及避险功能上将面对很大的制约。

  由于产品的多元化能配合公众在不同经济周期的投资需要,基金投资日渐普及起来。按香港证监会最新的散户投资者调查,在各类投资产品中,投资基金的普及程度仅次于股票,其参与率正稳步上升:由1999年时只有4%的成年人口投资于基金,上升至2005年的18.1%。随着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到基金在退休计划、子女教育及财富管理其它方面的作用,此增长态势将持续下去。

  中国基金市场快速发展

  国内的基金业起步虽较迟,但过去十年多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从1998年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成立至今,基金行业资产规模以差不多年均50%的速度增长,截至去年底,总资产值已达1,100亿美元。58家基金管理公司共管理约268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一定规模的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目前,基金已成为股票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债券市场的第三大机构投资者。回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基金业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基金品种日益多元化。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从股票基金到债券基金、货币基金,从主动型基金到被动型指数基金,再到交易所交易基金 (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等,目前中国基金市场已经基本涵盖了国际上主要的基金品种。基金品种日益丰富,提升了基金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二,基金营销和服务创新活跃。基金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基金管理人的营销和服务创新。越来越多的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电话委托交易、网上委托交易、定期定额交易、红利再投资、基金联名信用卡等服务。

  第三,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较快。截至2007年3月,中国证监会共批准成立25多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超过123只基金,环球的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成为合资基金的伙伴,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在公司数量、基金产品数量、管理资产规模等方面均超过了总额的三成。

  第四,对基金业实施了严格的监管和自律管理。在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之前,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基金行业早期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经过多年的运作,2004年,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完善法规,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并推出涉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基金销售、基金运作、基金托管、信息披露等一系列配套监管规则。基金行业法律的逐步完善和严格监管,推动基金业在法制轨道上稳步发展。

  投资者教育刻不容缓

  根据人民银行2006年第4季度全国城镇储户的问卷调查,各类金融产品正逐渐为居民所接受,随着居民对理财产品认知度的加深,基金投资越来越受到居民的青睐。调查显示,在如何支出中,选择“购买股票和基金”的人数占比达18.5%,跃升至历史最高。居民家庭拥有的金融资产结构发生变化,选择“储蓄存款”为最主要金融资产的居民人数占比为65.8%,比第三季和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4和3.6个百分点,比调查以来的平均水平(67.2%)低1.4个百分点。选择“基金”的人数占比从第三季的6.7%猛升至10%,上升了3.3个百分点,并成为居民家庭除储蓄存款外拥有最多的金融资产。

  随着资本市场发生变化,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今年3月初,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市值已接近15,000亿美元。按中国证监会的数据, 2006年沪深300指数上涨121.02%,开放式股票型基金上涨121.4%,偏股型混合基金上涨112.46%,债券型基金上涨20.92%。2006年,绝大部分中小投资者购买股票、基金的收益,要比将资金存入银行高得多。基金投资的财富效应日益显现,基金账户开户数持续增长,不少基金在首日已卖个满堂红。但投资者在通过基金进入证券市场、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的同时,似乎有一些忽略了相关的风险。有的储户从未涉足基金,但随着去年,尤以下半年,市况火速上升,不少储户非常积极地投入市场,一下子把存款转投到基金,有的甚或以住房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贷款购买基金;许多首次购买基金的投资者不了解基金产品的特质,更遑论了解其风险:有些误把基金当储蓄,有些认为基金是稳赚的。这就给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忧。针对此,国内的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主动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通过不同渠道,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致力明确基金产品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规避个股风险。基金投资者依其所持基金份额固然可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亦承担投资亏损的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正组织推动投资者教育的活动,例如在主流媒体进行广告宣传;组织地方证券业协会有层次的开展投资者教育;通过公开宣传,帮助投资者了解自己、市场及基金管理公司,严厉打击非法基金传销,维护会员机构的合法收益;定期对会员单位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检和指导。

  投资者教育绝不容易,也非一蹴而成。从香港或其它市场的经验看,投资者教育工作是漫长的,而且是很难立见成效的。但如果不在这方面投放资源和精力,市场就很难成熟起来。2007年2月底、3月初A股市场的大调整,以至近期全球股市的震动正好突显了短期可能出现的波幅,以及价格可升可跌的道理。随着投资者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尽快让投资者明白风险所在已经刻不容缓。

  香港八九成的基金销售额都是通过银行来完成的,这一点和国内的情况相似。在香港,银行的积极参与在推动基金普及化方面发挥很大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为业界带来挑战:其一是如何确保前线的银行销售人员能充分掌握基金的特质,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产品去匹配其风险承受能力及财务状况。其二是如何同时开展其它销售渠道,让投资者可以通过更多渠道参与基金投资。在香港,基金公会及业界均致力推动中介人及投资者教育,例如为销售人员安排培训,使他们能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去履行其职务。同时还通过提供单章等材料,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什么问题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在开拓渠道方面,香港的业界积极研究如何进一步改善现行法例,好让投资者能更广泛使用电子媒介及相关平台去买卖基金。国内监管机构亦已积极推动这方面的发展。我们相信国内的发展有不少地方可供香港借鉴。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较早前推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基金销售宣传推介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误导投资人;必须关注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匹配性,遵循销售适用性原则。《意见》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应当履行健全、有效、独立、审慎的原则,内部控制要包括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部门、涉及基金销售的分支机构及网点、人员,并涵盖到基金销售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管理漏洞的存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这些要求充分反映中国证监会致力提高业界专业水平,让更多机构参与基金销售的同时,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国内的基金市场发展时间虽然较香港短,但在这十年间已拙壮成长,随着国内居民的人均收入逐步提升、金融投资意识越来越强,对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以及中国证监会在促进基金业发展的同时不断致力加强监管,提高基金公司治理水平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国内的基金业将保持稳健增长的态势。至于在投资市场和资产类别方面,国内基金暂时仍以投资于国内资本市场为主,但在QDII试点的进一步开展下,预期产品种类将更多元化。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居民和家庭金融资产及可支配收入快速增加,基金在国内家庭的理财计划中,将扮演更重要的角度。而在这过程中,香港的基金业可以有一定的贡献,例如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基金产品等,以及为国内银行及基金公司前线人员及行政部门等提供培训,提供估值及交收等配套服务,分享国际的相关经验及最佳执业模式,以进一步共同推动大陆基金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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