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居住改变中国:公民文化正在社区中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08:01 中国青年报

  人们不再听凭物业公司随意调高物业费用,也不再任由建筑噪音破坏自己的生活质量,这种建立在自购住房基础上的维权意识前所未有

  本报记者 董伟

  中国的房产改革,唤醒了民众私有财产和共有财产意识以及参与管理的意识;新建商品房住宅社区中类似原来单位大院中“领袖”人物的缺失,更唤醒了热心公众事务人士的竞选意识;全体业主定期支付的所谓“物业管理费”,更使得业主增强了参与和监督意识,对选举出的“领导人”则自然以“公仆”对待。

  当下,人们对

房地产的关注主要是因为其不断飘红的价格,而一些前沿研究显示,大量新型社区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国人原有的居住方式,同时也促使人们的行为和观念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

  从2003年起,房地产商就在不断发起“居住改变中国”的大型宣传。他们鼓吹房子所凝聚的财富,鼓吹自身所肩负的使命,鼓吹房地产之于中国的意义。可是在北京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缪青看来,新型商品房社区之所以能“改变中国”,其最大意义恰恰在于,这里正在孕育最朴素的公民文化——里弄和大院的消失以及随之而来新型社区的建立,正在成为中国迈入公民社会的基础和动力。

  在缪青看来,在包括大院、单位小区、平房小区在内的老社区里,居民很少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过程,居委会是“政府的腿”这一观念被广泛接受,社区参与往往是以一种自上而下的方式表现出来,人们参与社区活动主要是由政府来推动。而在以“财富起跑线”划分的新型商品房社区里,居民更愿意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过程,业主委员会、中介服务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在社区体制创新的过程中,出现了强调规则和制度化的公民参与趋势。

  “一提起‘公民’,大家反应出来的就是爱国,就是向国旗敬礼。其实完全不是这样。”缪青说,“在不少新型商品楼社区中,人们表现出来的自下而上的公共参与,以及维权意识和自我管理技能的增强,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文化,它是超越血缘和熟人关系的。”

  不少事实支持这种判断。一名网友回忆当年在大杂院的生活时说,“这几乎是我农村老家在城市的复制和翻版。大杂院里长幼有序、邻里友好、鸡犬相闻。我非常自然地就可以融入这种已经存在多年的社区文化中,自愿接受那些热心而且唠叨的老太太们对院子里的方方面面进行管理。”他认为,在这样的社区中,人们遇到不合理现象时,第一反应更多的是忍耐,因为如果某个人贸然站出来挑战习惯和固有规则,他(她)将会受到大多数居民的排斥。

  “比如我生活的那个大杂院,有个邻居一到夏天就买了许多蝈蝈挂在院内,吵得我根本睡不好觉。可在这样一个大多数人一起住了几十年的杂院里,我完全不可能撕破脸来提什么意见。大家只能彼此容忍,实在不行了可以找居委会大妈反映,但要是谁真的自己跳出来和别人发生冲突,肯定会被周围的邻居视为不通人情。”这名网友说,如果自己生活在新型的商品房小区,肯定会直接去敲这位邻居的门,把意见直言不讳地提出来。

  在新型社区,人们的“耐心”正在减少,碍于人情、抹不开面子的情况也越来越鲜见,维权和参与管理正日益成为流行的话题。人们不再听凭物业公司随意调高物业费用,也不再任由建筑噪音破坏自己的生活质量。不管是私下谈判还是对簿公堂,新型小区居民都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这种建立在自购住房基础上的维权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扬。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以打假出名的王海再次走入公众和舆论的视线。他和他的“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不仅代理消费者起诉不平等格式购房条款,而且乐于帮助起步晚的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当《物权法》草案在全社会征集意见时,他甚至还组织了首次民间研讨会,就一些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建筑物公共区域所有权归属的问题、业委会的法律地位等进行热烈讨论,并形成书面立法建议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作为研究人员,缪青对这些震撼人心的变化感触颇深。他逐渐意识到,随着城市化和科技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增长,旧有的“熟人”邻里正在被新的“公众”邻里所取代,从而为公民创造更多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的机会。“在新型社区的人际交往中,人与人的关系是不分等级亲疏的,通俗一点儿说,既非君臣也非父子,因而熟人社会的规则包括行政命令,在这里往往行不通。”缪青告诉记者,他曾经听到过一位业主委员会成员向他感慨,终于理解为什么一些退下来的政府官员在参与社区管理时,往往感到不适应——“环境不同了嘛!”

  环境的改变迫使人们学习和适应另一种游戏规则,即如何通过制度和协商,解决平等利益主体间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当下各种“维权”搞得如火如荼的原因。一些业委会主任告诉缪青,人们要适应这样的变化通常需要1至3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付出这些代价绝对是值得的。正如一个业委会主任所说,最终居民必须了解,无论是谁都不可能包办社区事务,也无法承担这样责任。他们会感到,还是大家讨论决议说了算吧。”缪青认为,我们社会必须要通过这个过程,才可能形成社区参与式民主的框架,人们也才可能由此养成开会决定事情的习惯。

  那些最先养成这种习惯的人往往成为时势造就的英雄,比如身居北京的舒可心。舒可心号称“玩”出来的维权专家,他从看采暖数据表开始,到追回开发商多收购房款1000多万元,再到监督冬季采暖结余,使小区实现了交2年的采暖费享受3年的采暖服务。他还精心策划了全国第一个业主以和平方式大“闹”房展会事件,迫使发展商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解决了问题。正因为此,他被某媒体评为“中国社区十大维权先行者”之一。

  《市民》杂志曾在一篇报道中提到,尽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只是一种基于财产平等基础上的民主实践,但随着财产权利意识的觉醒,带来了民众政治权利意识的觉醒。现在很多商品房居住区内,业主、居民的精神生活热点,已经是竞选居委会委员乃至主任了。其实,民主不是什么阶级的意识形态或者政治标签,而是一种日常生活的理念、模式,是一种最常用的处理共有财产、公共事务的方法和工具。

  先行者的足迹意味着一种超越中国古典治道的新选择。缪青说,中国古典治理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治理。其理想社会是国家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这一治道的重心在于,试图找到或者试图塑造那些能够替老百姓着想的英明君主和清官贤相。而政府的廉洁和效能有赖于道德的修养和内圣外王的规范。但令人遗憾的是,在长达2000年的追寻长治久安的过程中,中国古典治道——无论是儒家、法家,道家——始终无法贡献出一种方案、一种体制,能够广泛地激发民间的活力,特别是自下而上地保护公民权利和遏制公共权力的滥用的方式。其最重大缺失在于,人们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没有一个制度化公民参与的机制。

  如今,这个机制正在兴起。

  舒可心认为,中国的房产改革,唤醒了民众私有财产和共有财产意识以及参与管理的意识;新建商品房住宅社区中类似原来单位大院中领袖人物的缺失,更唤醒了热心公众事务人士的竞选意识;全体业主定期支付的所谓“物业管理费”,更使得业主增强了参与和监督意识,对选举出的“领导人”则自然以“公仆”对待。

  然而这仅仅是开始,远没有达到让人满意的地步。一位在中国某社区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美国人告诉缪青,中国很多业主其实不懂得什么是私有财产,他们以为出了房门就不再是自己的“势力范围”,于是任由别人在社区内搭建各种棚屋。“在美国,居民有二十多种办法让它们消失,可是在中国没有人会管这样的事情,即使他的利益受到了侵犯。”

  在缪青去年进行的一项研究中,43%的人不知道如何参与社区工作,30%的人认为社区活动不吸引人,24%的人对社区发生的事情漠不关心。在回答“您认为一些居民不愿参与社区工作的原因是什么”时,67.2%的人竟然说没有时间。

  对此,缪青的分析是,一方面说明在城市和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公民参与的空间还很大,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未来社区治理中如何推进公民参与,特别是发展自下而上的制度化参与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是一个值得有关社区治理和

城市规划的“相关公众”,包括专家、公众和政府,都需要不断讨论的问题。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