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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日本谋划再度崛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 07:54 中国青年报

  姜波

  前不久,日本政府制定并公布了《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7》,这是自2004年首次制定的《知识产权推进计划》以来推出的第四个版本。日本政府在这一被称为“决定日本命运”的国家级战略计划中发誓要尽快构筑以知识的“创造”、“保护”和“有效运用”为支柱的良性循环体系,并以此体系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盘,从而实现建设“美丽日本”的国家目标。

  “失去的10年”让日本痛定思痛

  第二次

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通过大量引进西方的先进技术,加以消化和改良,从而构筑了世界一流的产业技术。从1955年到1975年实现了经济腾飞,1968年国民生产总值名列世界第二位,成为世界发达国家瞩目的对象。然而,进入被称为“失去的10年”的上世纪90年代,随着泡沫经济的崩溃,引进和改良的发展体系已经不能再适应时代的要求,加上泡沫经济时代遗留的银行坏账等沉重负担,使得日本经济开始进入前所未有的萧条期,直到2002年以出口为先导牵引经济开始缓慢复苏。

  “失去的10年”无疑给日本经济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直到今天,日本的经济一直未能真正走向复兴。探讨“失去的10年”原因以及经验教训的专家学者非常多,绝大多数认为是日本“产业构造”造成的结果。《日本经济新闻》问题专家铃置高史却认为,这是日本长期持续忽视中国发展、政府未能审时度势地推出经济和外交政策的严重恶果。铃置高史称,看看上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就完全可以预测到后来中国的崛起。中国粗钢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超过日本正是在这一时期。钢铁生产技术和设备远不及日本的中国钢铁业如果能在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上超过日本,人口10倍于日本的中国在钢铁生产规模上一举超过日本将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虽然当时的日本媒体以及学术界惊呼“中国崛起”,然而日本政府未能予以重视。

  知识经济正深深影响各国发展

  不管日本政府是否认可铃置高史的观点,导致“失去的10年”的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这其中无疑包括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日本企业向海外发展导致国内产业的空洞化,同时还有一个在更大范围上产生的变化,那就是知识经济正在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各国的发展。

  知识经济,通俗地说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又称为“基于知识的经济”。知识经济是经济增长直接依赖于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和使用,它以高技术产业为第一产业支柱,以智力资源为首要依托,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说法,知识经济就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知识经济区别于以前的以传统工业为产业支柱、以稀缺自然资源为主要依托经济的新型经济,它是相对于靠土地和养殖业的农业经济,以及大量消耗能源和原材料的工业经济而产生的新的经济概念和经济形态。它的最大特点是:其繁荣不是直接取决于资源、资本、硬件技术的数量、规模和增量,直接以知识、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以及有效信息的积累和利用。知识经济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社会正步入以知识资源为依托的新经济时代。在这个新时代,知识将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因素,由此引发的经济革命将重塑全球经济的新格局,并将引起政治、社会的全面变革。

  显示知识经济重要性的发端在美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面对日本汽车、半导体等进口量急剧增加的局面,痛感由于本国技术开发上的落后可能会导致竞争能力的低下以及振兴民间技术开发的必要性,于是政府从当时的半独占政策转向促进研究开发和强化专利权保护,这就是当时里根政府推出的重视知识产权的政策,日本随后感受美国国内政策的转变。1987年以后,日美间的专利纠纷急剧增多,而日本企业在纠纷中屡屡失利,日本政府再也坐不住了。

  对比美国 日本知识经济仍有差距

  日本政府认识到,在经济发展中知识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知识所产生的附加值越来越重要。企业面临的竞争,不但是传统的价格上的竞争,而且是看企业能否拿出差别化技术。日本政府认为,自1985年起,日本的技术贸易出口额与美国开始拉开距离,究其原因是日本知识经济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美国。

  从2004年的统计上看,在知识创造上,美国拥有论文271万篇,而日本仅有71万篇。在知识保护方面,美国专利批准平均时间为3年而日本却长达9年。在知识的活用上,美国拥有风险企业4320家,而日本仅有799家。在文化产业上,美国文化产业收入高达5068亿美元,而日本仅仅1091亿美元。在人才培养上,美国拥有3万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人员,而日本仅有6000人。总体平均指数和美国比是118比500,日本的落后状况清清楚楚。日本痛感构筑一个能够持续产生知识的系统的必要性。因此,2002年小泉纯一郎就任日本首相后,立刻着手制定旨在让日本重新崛起的知识产权国家战略。

  构筑知识产权战略四大支柱

  2002年2月,小泉纯一郎在施政演说中首次提出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的发展手段和目标,从此着手构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同年3月1日,日本国会批准了《知识产权基本法》,成立了以政府直接领导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本部由首相直接担任本部长,官房长官以及科学技术、文化科学和经济产业部门的大臣担任副部长,其他部门的大臣以及有见地的知名人士担任成员。从2002年到2007年,以政府为主导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一共召集了战略会议8次,本部会议17次,各种专题调查会议数百次,制定了一系列从鼓励发明创造到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具体法规和政策,显示出日本政府对待这一问题的积极态度和决心。

  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有四大支柱,即创造、保护、应用和人才培养,并采取以下措施落实该战略:一是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案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加强组织保证;三是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计划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的宏观指导;四是明确各政府部门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的职责,加强政府部门对知识产权管理支持的力度;五是加强世界专利工作,争取实现美欧对日本审查结果的尊重和相互认证,逐步实现世界统一的专利体系;六是鼓励原创技术促进基础研究为产业服务;七是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日本告别了“失去的10年”,开始雄心勃勃地跨入知识经济的时代。推行知识产权国家战略已经进入第五个年头,经济和社会环境虽然得到明显改善,但能否让日本迎来一个新的崛起的10年,现在还不得而知。有一点可以相信: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不可逆转。

  (作者为日本东京工业大学科技史博士、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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