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新材料(600299):反倾销胜诉 影响利大于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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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 07:43 新浪财经 | |
公布提示性公告称,中国商务部2004年2月1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并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3%到144%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苯酚是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商务部的终裁决定为公司苯酚产品的生产销售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点评:对于星新材料而言,并不能过分乐观地放大此次反倾销案的胜诉。这是因为,星新材料并非只生产苯酚,其主营还包括双酚A、环氧树脂及聚碳酸酯系列产品,而双酚A的生产原料是苯酚,环氧树脂和聚碳酸酯的生产原料是双酚A。由于公司苯酚的生产基地在哈尔滨,而双酚A及环氧树脂等产品的生产基地在无锡,两地距离遥远,考虑到运输时间和运输风险,无锡生产基地所需生产苯酚只得向国外厂商进口。因此,此次反倾销申诉是公司在权衡利弊之后作出的,其对公司的影响只能说是利大于弊,这一点投资者应留意。 武汉证券余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