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子恒:本钢板材--“另类”ST需“另类”看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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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 17:58 新浪财经 | ||
傅子恒 近日,本钢板材(000761、200761)迟到的年报以及注册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引起市场高度的关注。在年报披露时间截止日过去将近两个月之后,6月26日,该公司终于公布了2002年度的会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0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08亿元,比2001年度增长47.83%;净利润3.85亿元,同比增长91.89%,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9.94%,当 从本钢板材年报披露的信息看,市场较受震动的不是公司因延期披露年报而被施以ST处理本身,更多的是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会计报表的审计类型与上市公司利益与公司的市场形象高度相关,故会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何种类型的“意见表示”,一般会引起市场的密切关注。在具体原因方面,公司早在5月12日推迟年报披露时曾有公告,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对公司2001年相关的预收帐款、少量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的完整性及准确性作出审计判断”。从这一信息可以看出,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产生分歧的地方主要是2001年度的相关预收帐款。按照2002年度报表中的资料,公司2001年度的预收帐款余额为8.28亿元(2002年末这一科目的余额为10.4亿元),但在报表的附注(二)中,公司披露了发现于2001年度少计预收帐款4.86亿元以及少计预付母公司本钢集团帐款4.86亿元的相关信息,并注明已将这一少计的金额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时申明此项调整对公司2001年度的股东权益及当年度利润并无影响;在附注(六)中,公司披露了与母公司及同集团附属公司有多项关联交易,其中某些关联交易的资料由母公司提供予上市公司并由母公司保留有关帐目和凭证。正是这两项内容使得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了较大分歧,事务所认为,因公司预付母公司金额有少计的情况,而事务所“没能就母公司及同集团附属公司所有有关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详细查核”,因此“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证明公司的上述调整以及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对2002年度的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所以,“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该公司2002年度的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上述信息显示,本钢板材公司与控股母公司(集团公司)之间存在着帐务不分等方面的一定程度的混乱现象,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帐项主要通过“预收”及“预付”等往来帐户处理,存在着集团公司直接坐支上市公司销货款的现象,反映了公司在财务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着问题,这也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会计报表可能失实、而其又无法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主要依据所在。但如果排除这方面的问题,从经营方面来看,各种信息显示,得益于行业复苏、钢材涨价等方面的因素,该公司近年销售势头还是相当良好的,业绩多年以来一直较为稳定,2002年度更是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若能够排除可能出现的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地雷”,而公司今后能够理顺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的话,则公司基本面是可以得到正面评价的。二级市场股价表现方面,该股4月份振荡较大,股价自6月27日戴上ST帽子后,接连两个交易日均以跌停报收,本周一跌停处放出大量;从其运行形态看,目前正处于中长线走势的相对低位区域。由于其与其他ST股票在“基本面”上有着较大区别,故可以作为“另类”的ST加以关注,在密切留意公司消息面变化的基础上,把握股价波动带来的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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