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600664)近日公告称:公司从地方税务机关获悉,国家税务总局为扶持国家重点大型企业集团,鼓励民族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的规定,同意哈药集团在2001年、2002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点评:作为广告大户,这项规定将直接影响到公司在2001、2002年的业绩,对哈药集
订短信头条新闻 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