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中中/文
7月4日以来,“中国加入WTO大局已定”的新闻,一时间见诸全国各类媒体。这表明,历经15年的谈判,终将尘埃落定,画上圆满的句号。然而,加入WTO之后的考验,也将更现实地落到我们每个中国人的头上,此时的感觉,可谓欣喜与沉重同在。
在此之前,关于应对WTO的文章和著作,有如汗牛充栋;关于应对WTO的种种研讨会、讲座,堪称林林总总。综观这些文章、讲演等等,大多聚焦于两大领域,一是聚焦于“入世”的必要性和挑战性,二是聚焦于某个行业如汽车、纺织等等行业的得失。显然,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积极的。然而,随着“入世”进程的加快,如何更深入地探讨应对之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急迫任务。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应对WTO,到底重点何在?
有人说,加入WTO,对我国影响最大的将是汽车、金融等行业,所以,重点是研究这些行业的应对之策。甚至,不同的行业站在其行业的立场,都认为自己这儿才是重点。
实际上,这是一个最大的误解。
一个最简单的逻辑是:加入WTO的协议,是由政府签的字,也就是说,这个协议是用来规范政府行为的。从逻辑上讲,WTO的协议,对企业没有直接约束力,企业只要按照政府的法律法规行事,就没人找你的麻烦;如果有人找你麻烦,政府应该出面保护你的利益。
现在,迫在眉睫的问题是,政府准备好了吗?这才是目前应对WTO的重点所在。
我国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这是根本和基础。如何达到这一根本目的,政府有很多的组织形式、行政方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政府经历过多次改革,从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变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其行政方式和行为、政府管理经济的机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入世”之后,政府还必须接受WTO有关规则的约束,政府的工作方式等等也必将发生重大变化。譬如,以前,政府可以下发红头文件,指令或者指导某一行业甚至某具体企业的工作,这在计划经济时代尤甚。但是,“入世”之后,就得非常注意这些红头文件、法令法规与WTO规则的相容性。在市场经济较成熟、加入WTO(及其前身GATT)时间较长的国家,很多已经不再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指导具体经济工作了,而是通过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出面处理问题。然而,在我国,“政府强、协会弱”的现象,还非常严重,协会处理经济问题的能力还非常有限,以致有的成了政府的附属,甚至成了某些大企业的代言人。“入世”在即,加紧改革政府的组织形式、行政方式,理顺各种关系和机制,才是当务之急。只要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顺了,符合了WTO的规则,企业按政府颁布的法令法规行事,就能比较好地适应WTO的要求,就有可能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企业角度而言,他们常常把眼光盯在关税等一系列政策上,是很有道理的。他们遵循的逻辑是:政府签字加入WTO———政府就必须遵守WTO规则,改变以往的一些与WTO规则相抵触的法令法规,如降低关税———这意味着国外企业在我国市场的竞争力上升———所以,企业要未雨绸缪,采取一系列措施。这里,企业也是把政府当成了最主要的参照体系,只不过企业走在前面而已。但造成的假象是,似乎应对WTO主要是企业的事,反而把政府应对的重要性给掩盖了———在有些比较偏远和基层的地方政府,竟然错把这种假象当作当然,认为应对WTO,受影响的主要是企业,政府可以高枕无忧。
实际上,为了应对WTO,政府需要调整的,又岂止一个关税?行政方式、行为方式、组织形式,甚至包括信息发布方式等等,都得有适应性的变化。从总体上看,政府应对WTO的任务还非常沉重,也非常急迫,我们要抓住应对WTO的重点所在,抓住“政府应对”这个“牛鼻子”,方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提高我们应对WTO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