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霞/文
4月23日日本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大葱、香菇、灯芯草三种农产品发动“紧急进口限制”,称中国的廉价农产品进口剧增,严重冲击了日本国内的农产品价格市场,由此援引WTO的《保障措施协定》,对这三种农产品中超出规定进口限额的部分征收特别关税,并称此举“完全符合WTO的有关规定”,中日贸易战的序幕拉开。6月22日,中国宣布对来自日本的汽车、空调、移动电话三种工业产品征收高额关税,贸易战扩大。
日本此次依据的是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协议的《保障措施协定》,其第二条规定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是:“一成员只有在根据下列规定确定正在进口至其领土的一产品的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或相对增加,且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方可对该产品实施保障措施。”
从数据上看,这三种农业产品的进口额的确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市场占有率分别从1996年的0·4%、24·5%、29·7%增长到了2000年的8·2%、38·5%和59·4%,但仅凭此日本是否就该发动“紧急进口限制”呢?
《保障措施协定》第四条“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中,首先将“严重损害”定义为:一国内产业状况的重大全面减损;“严重损害威胁”是指:明显迫近的严重损害,并指出“除非调查根据客观证据证明有关产品增加的进口与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得作出增加的进口对一国内产业已经或正在威胁造成严重损害的确定”。那么,日本国内农业形势的不景气究竟是不是中国的出口增加造成的?
日本农业不景气的根本原因在于日本政府长期以来对农业实行政策上的保护,用高价位的农产品来保证农民的收益,因为自民党的“票田”在农村。但这样做的结果是导致农产品在政策的保护下缺乏市场竞争力,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再加上日本人口的“老龄化”、“少子化”以及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城市化”等因素,导致农村劳动力人口的急剧下降,这就更使得以劳动力为主要成本的农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丧失了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日本农业所面临的问题是日本政治、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不是从中国进口的增加在一夜间造成的。
况且,从中国进口的增加并不是中国在向日本进行倾销,因为WTO所规定的倾销必须是该产品的国外价格低于国内价格,很显然,中国走的是完全正当的出口途径。近年来快速增长的对日农产品出口中,很大一部分其实源于日本大商社包种包销的海外产业转移战略,例如中国出口的根部又长又粗的“日本大葱”的种苗就是日本的商社、超市引进中国种植的。换言之,日本农产品所面临的“严重损害”实际上是农产品生产者和销售商之间矛盾和利益冲突的结果,是日本内部产销矛盾的外化表现。
由此看来,日本援引《保障措施协定》的依据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本文引用的法律条文出自《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中英文对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