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勇强/文
看了一个下午的书,觉得很累,傍晚时分便到大街上去溜达,那个名叫“格调”的酒吧是经常去的。这个酒吧安静,没有酗酒的人,而且有很多靓女。
去的时候,酒吧里有三四个顾客,他们在喝啤酒,店堂里播放着钢琴曲,名字好像叫《蓝色的忧伤》,这曲子我以前听过。我选了一张靠近窗口的座位,要了一杯扎啤。正喝着,进来一个女子,她属于那种很精致的女人,男人对这种女人的回头率很高。
她选了一个靠近我的位子。这个角度很好,我可以十分清楚地观察她的表情,甚至眼角的纹线都可以一目了然。她在看一张晚报,我发现这张晚报是今天的,我出门的时候,刚刚看过,报纸上有一篇我的散文。
我惊奇地发现,她把报纸翻到了副刊版,十分专心地看。我注意到,我的文章排在版面的最上端最醒目的位置。我想她肯定是看到我的文章了。
她的眼光一直留连于副刊版上,然后又托腮作沉思状,我想肯定是我的文章打动她了。那篇散文我觉得写得好极了,写作时自己都流泪了。
我觉得她是我的知音,我猜想她肯定是一个文学爱好者,自己也喜欢写点东西。如果我和她说,这篇就是我写的,那她肯定会惊讶不已吧?
我一次又一次给自己打气,是不是马上告诉她,但我的啤酒喝完了,也没有站起身。因为我是一个胆小又有点自卑的人。
她喝完了饮料,拿出镜子照照自己的脸,然后就走了。那张晚报抛在桌上,我发现,晚报的一角被撕去了。
回到家里,我拿出自己的那张晚报,发现被撕的地方正好在副刊版下,那是一则征婚广告。这则征婚广告是这样写的:某男、英俊潇洒,事业有成,收入丰,有市区大套住房和私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