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层出不穷相互制裁难解争端
专家指出中国入世后能改善谈判地位和贸易待遇,反击出口所遭受的各种不公平做法
【记者纪肖鹏姜永华北京26日报道】 中日之间的贸易摩擦自去年年底以来不断发生,并呈愈演愈烈的趋势。本周初,日方表示将派团来华协商解决双方的贸易争端问题。
不论中日贸易摩擦如何解决,历时半年之久的争吵已给中日贸易关系投下了阴影。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即的大背景下,中日贸易争端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事件。
“贸易限制”损害中国利益
从去年年底开始,一直发展顺利的中日贸易关系出现不和谐音调,日本一些行业协会要求日本政府对中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进行调查。今年4月23日,日本政府宣布对中国的大葱、香菇、蔺草席实施紧急进口限制,此后,日本另一些行业协会又趁机提出限制进口保护,酝酿对鳗鱼、自行车、筷子等产品设限。
日本的贸易限制对中国的农产品企业和农户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4月份中国对日本的大葱和香菇的出口量比3月份减少三成多。自日本6月8日宣布停止进口中国大陆的禽类产品后,在中国30万吨出口量中占1/3的山东省鸡肉的平均价格已下跌1元左右,保守估计损失已达几千万元人民币。
日本:中国违反世贸机制
对于日本限制中国部分农产品的进口措施,日本经济产业部长平沼辩解说,日本是“依据世贸组织规则和参照国内法”作出的决定,日本“目前不考虑撤销这项限制措施”。他指责中国的报复行动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他还说,希望中日双方能够尽早达成协议,日本不会因为此次事件而改变支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态度。
此外,有日本政府官员称日正在考虑是否采取类似WTO争端解决程序的措施,要求中国就限制部分日产品进口的决定进行双边谈判。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如果中国是WTO成员,那其为报复日本的“限制”措施——对日汽车、移动电话和空调课以特别关税的决定就有可能违反WTO规则。根据WTO条款,必须在保障措施实施3年以后才能实施报复。如果中国不日入世,中国采取的这项措施就是非法的。
中日贸易争端在国际上也引起关注。一些贸易政策专家和商人担心,中国加入世贸后可能会与印度、巴西等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发生冲突,因为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在中国发展迅速的跨国公司将使中国成为最具竞争力的全球性生产大国,尤其是在劳动密集型行业。许多国家和制造商将要求世贸组织批准采取保护措施对付来自中国的廉价商品。
中国能否在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受益
尽管对中日贸易谈判的前景难以预料,但在中国将于今年年底之前入世的预期下,中国政府和企业必须学会根据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谈判。那么,近些年来饱受贸易制裁之苦的中国能在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受益吗?
据有关专家介绍,与关贸总协定相比,WTO具有更强的争端解决机制。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世贸组织成员承诺,不应采取单边行动以对抗其发现的违反贸易规则的事件,而应在多边争端解决制度下寻求救济,并遵守其规则与裁决。”这样一来,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将无法继续仅在双边范围采取对抗措施,而必须更多的诉诸于多边的世贸组织。在利用世贸规则保护国内产业的同时,中国将失去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国内法保护国内产业的优势。
不过,作为WTO成员国,不管贸易额和国民生产总值规模大小,在该机制下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且从实际上看,与以前发达国家恃强凌弱的历史不同,小国和发展中国家在该机制下获得的好处相对更多一些。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彭刚教授说,在加入WTO之前,中国处于双边贸易体制之下,遇到贸易争端,只能通过双边机制谈判解决。入世后,在多边贸易体制下,借助于WTO争端解决机制,就能够改善我国的谈判地位和贸易待遇,反击我国出口所遭受的各种不公平做法,减轻或避免单方贸易报复威胁或贸易报复。从长远来看,有助于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创造一个和平、稳定、安全的环境。
但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并不是像测身高、量体重那样精确,争端双方要“打官司”,要讲道理,而中国目前恰恰欠缺讲道理的经验,在运用这一机制时肯定会有一些麻烦。因此,我们需要研究主要贸易国家或国家集团的贸易争端解决的程序规则和一些典型的案例,还要总结我国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实践经验与教训,对我国贸易政策和法规中极易引起争端的问题或领域进行研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