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涛/文
据分析,产生逃废债的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信用观念差。一些企业缺乏信用观念,把逃废债务当作解困获利的手段。更糟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也无视债权人的利益,竟想方设法帮助企业逃废债务。二是企业经营困难,负债沉重。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欠债不还,恶意逃废,首先将导致社会信用的恶化。借款难、贷款难,是当下不少企业的苦衷,即便有好的项目,也不容易贷到款,为什么?就是缺乏社会信用。社会信用的建立,依赖于“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简单道理。而逃废债,只能给企业的信用记录抹黑,增加生意伙伴和银行的戒备感。将来有谁还愿意和不讲信用的人打交道?如果地方政府纵容企业逃废债,更是一种极其有害的短见行为。直接的后果是破坏了当地信用环境。那样的话,国内外的投资者就不敢来投资了。如果融不到资金,经济怎么加快发展?其次,逃废债还导致国家和公众的损失,埋下银行支付风险的祸根。
应该承认,一些企业眼下确实面临着许多经营困难,还不起债,但这并不能成为逃废债务的理由。对于亏损企业,国家已有政策,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有的企业经营困难,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可按政策规定进行破产清算,拍卖资产还债。如果有的企业虽然经营困难,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产品有市场,就可以利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专业化的运作手段和政策优势,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股权重组,适时引进资金,把企业搞活。一些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还可以直接推荐上市。可以说,有些企业本来是可以搞活的,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一旦逃债,失去了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支持、信任,实际上是把自己逼到绝路上去,这实在是一种得不偿失的错误做法。目前山东、湖北、河南、北京等地一些企业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已引起了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度警惕,有些已遭到银行联手拒贷或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诉诸法律申请破产还债,不能说不是一个深刻教训。当然也有聪明的企业,在改制中规范运作,按期履约,和债权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如债转股企业首钢新钢公司,最近如约回购股份4000万元,就是一个守信的好典型。
应该说,能够成为银行的客户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企业,是企业走出困境、重建与再生的一次极好机会,这个机会不是逃债,而是笃守信用与真诚合作。请企业珍惜这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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